内容摘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离不开艺术和文化产品的生产。通常来讲,我们都会意识并强调文化艺术产品的公共属性,尤其是公共文化艺术产品。但如果从经济学角度来分析,重新认识“艺术和文化”,是否能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有新的启迪?因此,公共艺术不仅限于艺术本身属性,更蕴含着与其不可分割的文化内涵,其中包括社会政治思想和人文精神等人们共通、共有的属性。厘清概念认清风险波茨希望能从经济学角度解释艺术和文化,使其能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他认为,作为“文化经济学家”在此厘清经济学上“公共产品”概念的意义在于,一方面,指出文化和艺术作为“私有性”可能在商业化过程中面临的风险。
关键词:艺术品;经济学角度;服务体系;利益;艺术作品;排他性;艺术家;竞争性;文化建设;文化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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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离不开艺术和文化产品的生产。通常来讲,我们都会意识并强调文化艺术产品的公共属性,尤其是公共文化艺术产品。但如果从经济学角度来分析,重新认识“艺术和文化”,是否能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有新的启迪?
8月6日,对话网站发表了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杰森·波茨(Jason Potts)的文章《艺术和文化是公共产品吗?》(Are the Arts &Culture a Public Good?)。波茨从经济学角度探讨了人类艺术和文化作品在经济领域中的概念、界定及对“公共利益”的影响等问题。波茨认为,最关键的问题是,人们要辨识一个概念:艺术和文化真的是“公共产品”吗?
经济学角度:
艺术和文化非绝对的“公共产品”
波茨不是艺术家,也非文化专家,他认为自己是“文化经济学家”。“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在现代政治体系和经济社会中,判断一个物品是否为公共产品有一些基本原则:如果该物品是公共产品,则需要政府的财政支持,并且纳税人愿意对此支付相关费用。”波茨这样阐述道。
他解释称,首先,公共产品不是一个道德概念,而是社会出于经济有效性目的而设置的事物。公共产品一般认为不参与市场竞争,而是在政府引导下,鼓励相关政府部门或企业提供的公共设施,以保证社会运转效率最大化。
其次,我们应意识到,本质上讲,艺术和文化既非“公共”,又非“产品”。“公共”的意思是,大部分人都能享用,但许多艺术品是私人化的,无法提供给绝大多数人,而且绝大多数人可能并没有相应的欣赏能力,从这个角度讲,艺术品尤其是大部分私人艺术和文化作品,并没有“公共”属性。
英国威斯敏斯特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助理教授科里·安娜(Corrie Anna)对记者表示,从技术层面讲,“公共产品”的定义,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这是大家公认的。“但艺术品是具有竞争性的,如果我来消费,你就消费不了,比如,我购买了一幅画作,你就无法拥有。同时,艺术品也具有排他性,如果我拥有该画作,我就可以禁止你来观赏。”
波茨认为,纯公共产品实际上很罕见。例如,人们通常认为的医疗保健和教育等是“公共产品”,但实际上也不是,医院的床位是有竞争性的,教育的某些方面(除义务教育等)也具有排他性。这也就是为什么私人可以进入这些领域谋利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