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侯丽)6月 23日,德国艾伯特基金会(FES)和清华大学产业发展与环境治理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中国能源研究项目”研讨会在清华大学举行。本次研讨会围绕德国艾伯特基金会(FES)《中国能源研究项目》展开讨论。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薛澜,德国艾伯特基金会(FES)驻中国代表仁恺(Christoph Pohlmann)等出席了研讨会。根据德国艾伯特基金会(FES)《中国能源研究项目》等相关报告显示,中国公众对能源转型的看法与其环保意识密切相关。与会者认为,为了消除能源转型面临的障碍,中国可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中国在能源监管、电力市场结构、公众对能源转型的看法及能源获取等方面的特征,采取政策措施。
关键词:能源;基金会;中国;燃料;税;德国;研究;配额制;环境治理;化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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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 侯丽)6月23日,德国艾伯特基金会(FES)和清华大学产业发展与环境治理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中国能源研究项目”研讨会在清华大学举行。本次研讨会围绕德国艾伯特基金会(FES)《中国能源研究项目》展开讨论。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薛澜,德国艾伯特基金会(FES)驻中国代表仁恺 (Christoph Pohlmann)等出席了研讨会。
根据德国艾伯特基金会(FES)《中国能源研究项目》等相关报告显示,中国公众对能源转型的看法与其环保意识密切相关。随着人均收入的持续增长、教育水平的提升以及环境信息披露机制的完善,中国公众的环保意识得到显著提高。
与会者认为,为了消除能源转型面临的障碍,中国可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中国在能源监管、电力市场结构、公众对能源转型的看法及能源获取等方面的特征,采取政策措施。相关政策建议包括:第一,在省级层面实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强制实施考核压力可落在电力公司和电网身上。同时,可以通过加强地方可再生能源政策和优化市场体系等方式,确保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实施。第二,完善能源定价体系,内化环境成本。一方面,取消化石燃料补贴政策。此外,可将庇古税(如,环境税和碳税)作为一种有效的市场化手段,以此矫正化石燃料使用引起的环境外部性。另一方面,可将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的重点放在可再生能源研发上。第三,利用社会和经济政策来确保公平的能源转型。就区域公平而言,可将一部分可再生能源收益转移到化石燃料丰富的地区,以便促进这些地区的能源转型进程。就部门公平而言,政府应为化石燃料部门的劳动者提供技术培训,为能源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转型做好充分准备。最后,运用费用效益分析方法优化能源决策。可以量化、货币化和比较某一政策方案的成本效益,以确定最优的转型路径。此外,可通过制定统一的费效分析标准和方法体系,建立准确的信息收集、存储和分析平台来满足成本效益分析的数据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