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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韩学者;圆桌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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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郝欣 曾江)12月中旬,“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在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举办中韩学者圆桌座谈会,就中韩两国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讨论。
据介绍,此次座谈是“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批准认定以来,首次在吉林大学展开的重要中韩学术交流活动。韩国成均馆大学教授郑相铉,“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司法文明文献与信息化建设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杜宴林,“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教授李拥军、副教授刘雪斌,延边大学法学院金路伦,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曹险峰以及吉林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师生参加座谈会。与会中韩学者先后就法律原则与具体规则的适用顺位问题、儒家思想对韩国法律的影响、韩国在引进外来法的过程中如何处理与本国传统习惯之间冲突的问题、社会契约论在韩国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和讨论。与会学者认为,中韩两国地理位置相接,历史文化相通,此次座谈为中韩学者间提供了一个讨论平台和可持续的交流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