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世纪后期的国家革命为十五世纪及之后的近代国家制度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南京大学;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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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网江苏讯(记者王广禄)“中世纪后期的国家革命为十五世纪及之后的近代国家制度奠定了基础。”近日,在南京大历史系举办的题为“英格兰中世纪晚期国家革命(1250-1450)”的人文基金学术讲座上,应邀发表主题演讲的英国约克大学副校长马克·奥姆莱德指出。
讲座上,马克·奥姆莱德以政治文化为关键词,从法律国家与战争国家的角度阐述了政治文化对中世纪晚期英格兰国家革命的影响。他认为,英格兰中世纪后期的政治文化首先表现为法律国家(Law State),契约法庭和治安法官在处理刑事和民事案件时体现出国家制度特征,法庭案件的审理受契约、封建法和习惯法影响;还表现为战争国家(War State),中世纪后期的“百年战争”和“玫瑰战争”等战争中,国王为筹备战争费用征税时,议会所代表的国家政治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和影响。
马克·奥姆莱德指出,1450年之后并不是英格兰的政治危机时期,相反,中世纪后期的国家革命为十五世纪及之后的近代国家制度奠定了基础,为国家确定了政治权威以及政治道德,具体表现为语言认同、国王崇拜、教会和国家均势、国王把国家治理作为一项事业等。他认为,中世纪后期的国家革命首先是一种制度变化,议会、封建法、契约、战争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近代政治制度的最终建立奠定了基础;其次,国家革命展现了一种政治文化,显示了政治对话在国家革命中的作用,确立了国家权威和政治道德;同时,国家革命也是政治的发展和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