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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
2015年08月03日 14:21 来源: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一、项目宗旨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立足于学术层面,集中遴选译介代表中国学术水准、体现中华文化精髓、反映中国学术前沿、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的学术精品,资助相关优秀成果以外文形式在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出版并进入国外主流发行传播渠道。4)已立项的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成果、在国外已出版的成果以及受到“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中国文化著作对外翻译出版工程”等国家项目资助的成果,不能申请。3.申请材料申请者登陆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项目管理—项目申报与结项—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栏目),下载《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2015年 7月修订)和《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用计算机填写。

关键词:学术;出版机构;成果;申报;申请;翻译;全国社科规划办;科研人员;期刊;评审

作者简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科规划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科规划办,中央党校科研部、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教育部社科司,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各相关出版机构: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全国社科规划办自2015年起对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资助范围、选题来源和评审方式作出重要调整,推动中华学术外译项目进一步提升质量、扩大影响。现将2015年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立足于学术层面,集中遴选译介代表中国学术水准、体现中华文化精髓、反映中国学术前沿、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的学术精品,资助相关优秀成果以外文形式在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出版并进入国外主流发行传播渠道,推动中国学术从积极“走出去”到有效“走进去”,深化中外学术交流与对话,促进世界更好地了解中国和中国学术,增强中国学术的国际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不断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

  二、基本要求

  1.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主要类别之一,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成果内容必须坚持正确导向,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体现较高学术水准,适合推向世界。

  2.项目主要资助中国学者在国内已出版优秀成果的翻译及其在国外的出版发行;版权属于中国的社科类外文学术期刊,直接以外文写作且内容完成80%以上的中国学者的著作,也可申请资助。

  3.项目资助文版以英文、法文、西班牙文、俄文、德文、日文、韩文、阿拉伯文等8种为主,其他文版也可资助。覆盖国家社科基金25个学科(不含军事学)。翻译既要保证忠实于原著,又要符合国外受众的语言习惯。

  4.申报成果形式以单本学术著作、学术期刊为主,少量高质量的专题论文集、系列学术丛书也可申报。出版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明受到中华社会科学基金(Chinese Fund for the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资助,或按全国社科规划办要求增加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标识。一般性通俗读物、文学作品等非学术性成果不予受理。

  5.申报成果应不少于10万字,篇幅超过30万字的要适当改写和压缩。单本学术著作和专题论文集最多不超过50万字。

  6.项目成果须以外文或中外文对照形式由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单独出版或中外出版机构联合出版,并进入国外主流发行传播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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