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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对困难群众或提供免费公租房
2014年02月19日 16:46 来源:人民网 作者:孙红丽 字号

内容摘要:2月19日,国新办举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住房保障情况新闻发布会。

关键词:公租房;困难群众;救助对象;住房救助;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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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9日,国新办举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住房保障情况新闻发布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冯俊在发布会上表示,解决群众的住房问题,坚持市场化改革是基本的原则。但是,对于救助对象的住房救助应该应保尽保、优先安排,对于没有收入来源的,可能会提供一些免费公租房。

  “救助对象属于住房救助最紧迫的一个群体。”冯俊表示,由于救助对象几乎无力支付住房成本,所以在总体制度安排上,给他们提供一些公租房,租金比较低一些,对于一些没有收入来源的,可能还是免费的,当然也可以通过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或者在农村里通过危房改造补助的方式,来解决他们的住房困难。

  冯俊介绍,对救助对象住房救助的标准是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相关联的。以前,在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不太高的时候,我们给他提供一个住的地方,让他别流离失所;现在随着社会生活水平提高了,要提供合适的住房;到2020年建成小康社会的时候,可能还要求都能够住上符合健康文明标准的住房。当然,各个地方经济发展的水平不一样,有些地方可能现在就能达到这个目标,有些地方可能需要努力才能达到这个目标。

  “社会上总是会有一些人群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无力支付住房成本,没有能力通过自身的劳动在市场上获得合适住房。”冯俊表示, 住房保障和对救助对象的住房救助问题是相关联的,大多数救助对象不可能依靠自己的努力改善住房条件,所以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也是住房保障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记者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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