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国际气候谈判在现状与目标之间存在较大落差,在一定程度上已陷入困局。哥本哈根会议所出台的《哥本哈根协议》除了不具有法律约束性之外,在共同愿景、减缓、适应、技术和资金等问题上也同《巴厘行动计划》授权目标有较大落差。作者认为,国际气候谈判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尽快使《哥本哈根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并使其内容更加细化。在未来国际气候合作中,东亚国家间存在着一些共同利益,它们之间可以有所作为。其中,机制建设是东亚地区气候合作的基础,而探索不同类型的机制并使之常态化是东亚国家未来工作的一个重要方向。
关键词:国际气候谈判;东亚合作;机制建设;
作者简介:
【摘要】国际气候谈判在现状与目标之间存在较大落差,在一定程度上已陷入困局。哥本哈根会议所出台的《哥本哈根协议》除了不具有法律约束性之外,在共同愿景、减缓、适应、技术和资金等问题上也同《巴厘行动计划》授权目标有较大落差。作者认为,国际气候谈判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尽快使《哥本哈根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并使其内容更加细化。在未来国际气候合作中,东亚国家间存在着一些共同利益,它们之间可以有所作为。其中,机制建设是东亚地区气候合作的基础,而探索不同类型的机制并使之常态化是东亚国家未来工作的一个重要方向。
【关键词】 国际气候谈判; 东亚合作; 机制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