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目前我国高校的分类依据是学科布局和学科覆盖面,而非人才培养的规格与类型。既然高等学校的主要功能是人才培养,可以按照人才培养的规格(博士、硕士、学士、专科)、类型(学术人才与理论人才、应用人才、技能人才)把我国高等学校分为学术研究类高校、应用研究类高校、应用技术类高校、应用技能类高校、职业技能类高校五种类型。这五种高校的前四类又可按照学科覆盖面和人才培养规模再进一步细分为综合型、多科型、单科型。
关键词:人才培养;高校分类体系;研究型;应用型;技能型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李立国,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发展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 100872
内容提要:目前我国高校的分类依据是学科布局和学科覆盖面,而非人才培养的规格与类型。既然高等学校的主要功能是人才培养,可以按照人才培养的规格(博士、硕士、学士、专科)、类型(学术人才与理论人才、应用人才、技能人才)把我国高等学校分为学术研究类高校、应用研究类高校、应用技术类高校、应用技能类高校、职业技能类高校五种类型。这五种高校的前四类又可按照学科覆盖面和人才培养规模再进一步细分为综合型、多科型、单科型。
关 键 词:人才培养 高校分类体系 研究型 应用型 技能型
高等学校分类是指高等学校或其利益相关者在一定的目的指引下,根据高等学校的特征,选择特定的标准对其进行归类。高等学校分类问题涉及的层面相当广泛,宏观层面包括高等教育的体系、层次、结构、职能、布局、形式等方面,微观层面则以高等学校类型、层次、设置、评估、定位等为主。研究这一课题,对于深化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我国高等学校分类的价值取向
(一)高等学校分类既是高校定位的需要,更是政府对于高校进行资源配置模式改革的需要
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一届世界高等教育大会提出的《关于高等教育的变革与发展的政策性文件》中指出:几乎世界各地的高等教育趋向多样化,虽然有些学校,尤其是有历史传统的大学对变革有一定程度的抵触,但从总体上说,高等教育已经在较短时间内进行了意义深远的变革。高等学校分类,不是为分类而分类,其内在价值是满足高校合理定位、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的需要,其外在价值在于满足政府分类管理高校的实际需要。1999年美国专家布拉科等人曾提出“政府分类管理高校的四职能”的观点,即提供办学资源、制定办学法规、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引导办学发展。
当前,我国高等教育面临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提高质量,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人力资源支撑,其中,厘清我国高等学校的分类体系是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一个前提条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就高等学校分类管理改革明确提出:“促进高校办出特色。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的作用,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克服同质化倾向,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1]因此,对我国高等学校分类的历史和现状,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进行深入研究是我国高校以及教育管理部门的现实需要。
加强高校分类,可以促进高校合理定位,使得政府可以按照不同的类型给予资源配置,促进资源配置的科学化,合理化。政府可以运用多种手段来对大学进行宏观管理,包括法律、政策、规划、评估、财政等,但是,在新公共管理时代,由财政压力带来的绩效考虑和管理效率要求,使得公共资源配置方式越来越成为各国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的最常用调控手段,其中,财政拨款方式的改革成为政府手中的利器,政府偏好通过直接、间接和混合拨款方式,对大学进行间接干预,引导大学提供符合公共利益的教育服务,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
(二)高校设置标准亟待完善,应转向需求导向、质量导向,逐步确立起以需求为导向,以高等教育质量特别是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的设置标准
与高等学校分类体系相关的是高等学校设置标准。我国现有的《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是在1986年12月发布的,是适应我国高等教育处于精英教育阶段和当时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设置标准,已经不能适应当前高等教育发展的情况。1986年国家教育委员会通过的《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是以学科布局和学科覆盖面作为大学和学院设置标准的,规定“称为大学的”,须“在文科(含文学、历史、哲学、艺术)、政法、财经、教育(含体育)、理科、工科、农林、医药等人文学科门类中,有三个以上不同学科为主要学科”,并规定“全日制在校生计划规模在五千人以上”;规定“称之为学院的”须“在文科(含文学、历史、哲学、艺术)、政法、财经、教育(含体育)、理科、工科、农林、医药等八个学科门类中有一个学科为主要学科”,并且“全日制在校生计划规模在三千人以上”。这一设置标准过于注重条件导向、数量导向,而没有注重考察高校的设置是否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是否和当地的其他高校办学方向同质化,没有考虑高校的生均办学条件,只是强调了总的办学要求。同时,设置标准对于人才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标准、教师队伍等也缺乏较为翔实的规定。现在应转向需求导向、质量导向,逐步确立起以需求为导向,以高等教育质量特别是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标准的,能够促进高校分类分层、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的设置标准。
(三)高校分类体系和设置标准必须立足中国现实,体现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
促进高等学校多样化,并不是按照欧美的标准来指导中国高校发展。世界各国各地的高等教育系统被打上了时代烙印与各自特色,也是各自高等教育系统演化的结果。高等学校分类与多样化不是用西方的标准去衡量中国高校分类,更不能把这套指标体系强加于中国高校。
无论美国卡内基高校分类法还是欧洲高校分类方法,都是在对高校现状描述与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分类,指引高校朝着多样性道路前进,并无判别高校优劣高低之意。当然欧洲高校分类与美国卡内基高校分类都是在欧美高等教育较为成熟、高校多样性发展的背景下进行的。1970年,克拉克·克尔担任卡内基基金委员会主席时,根据不同高等教育机构承担的不同任务,将美国各类大学和学院予以分类,并制定了明确的分类标准,于1971年制订了供卡内基教学促进委员会内部使用的版本。此后,卡内基高校分类经过系统修改,又先后出版了1976、1987、1994、2000和2005年5个版本。多样性也是欧洲高校的优势,欧洲教育政策也正在通过指标分类体系引导欧洲高校多样性的发展。欧盟给予高校分类的定位是,分类不应该被看作大学排名的工具,强调分类的多指标和非等级性,目的是帮助高校树立自身形象,而不是在各种机构之间建立等级制度。其次,分类也不是对高校质量进行评价的工具。欧洲高校分类方法强调系统多样性、结构多样性、专业多样性、方式多样性、声誉多样性、构成多样性、价值与氛围多样性。[2](41-46)
成熟与多样性的高等学校体系是开展有效分类的基础。可以说,欧洲高校分类方法和卡内基高校分类方法是对欧美高等学校现状的统计与描述,是对现实的反映与归纳,具有统计学意义,是在现实基础上开展的分类而不是以分类指导高等学校发展。在高等学校多样性发展不成熟的背景下,开展高校分类对高等教育系统自身意义不大,也难以为高等教育改革制定提供依据。[3](17-27)
二、高校分类的有关概念与标准
(一)人才类型规格的多样性与高等学校分类及设置标准的关系探讨
部分类型学校功能定位不清,高等学校不同程度地存在与我国社会发展要求脱节的问题。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曾在1951年正式颁布过学制,此后,近五十年来,我国学制实际上已经产生了很大变化,许多类型学校的培养目标、招生对象、修业年限都进行了多次调整,但至今对我国学制还缺乏系统的总结和明确的阐述。由于缺乏必要的研究和规范,我国许多学校特别是初中后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和功能定位不够清晰的问题更为突出,例如不同类型职业学校的学制与培养目标、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的培养目标以及二者与大学本科应用学科的培养目标及相互关系,都不够明确清晰。这种状况不仅影响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及与各国之间相同类型和层次教育的交流和比较,也影响学生对相关学校的选择和用人部门对不同类型学校毕业生的需求和使用。各类学校特别是职业学校,如何面向社会需求办出特色,并处理好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关系,也还做得不够。
人才类型的多样性与高等学校分类及设置之间的关系。21世纪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改造传统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阶段。产业的重组实际上成为对各种资产、资本和人力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的过程,这对人才结构提出了新的要求。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及与之相应的人才结构的要求和变动,是影响教育结构变化的主要因素。
对不同行业人才结构的调查表明,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类型的要求是多样化的,我国不仅迫切需要相当数量的高层次科学创新人才和领导管理人才,而且需要大量初、中、高级技术人才和应用型人才以及操作人才。
若干行业的典型调查显示,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操作人员大体分为三种类型:[4](123-133)
组织、领导生产和生产技术开发的科学工作者,包括高级工程师、总工程师以及专门从事生产技术和新产品新工艺研究开发和设计的高级专业人才。此类人才应具有深厚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掌握科学研究方法、实验技能和本单位的生产工艺技术及技术发展方向,熟悉国内外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并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和设计能力;同时还要有一定的现代企业管理知识,有能力解决企业发展和产品更新换代的重大问题。
技术运行和生产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技术人才。以一般规模和技术水平的企业为例,其人员知识能力构成大体可分四种:一是企业技术骨干,需具有比较系统的理论知识和扎实的专业知识,能解决生产运行中的疑难技术问题和承担技术开发任务,他们的学历基本要求以本科毕业生为宜;二是从事生产运行、实施的技术工作者,他们所要掌握的学科知识理论只要求够用,并以其在职业岗位中的实际应用为目的,学历要求以本科或大专毕业为宜;三是车间技术骨干,其具备的与生产现场问题特别是解决突发技术问题的能力;四是车间一般技术人员,他们除了要一般的具备上述第三种人的要求外,还要有一定的操作技能。
生产操作人才。在工业企业,生产操作人员按知识能力要求可分位三种:一是熟练工,一般应进行职前短期职业培训。二是技能型操作人员,包括单能工和多能工,一般由技工学校培养。三是智能型操作人员,如数控机床和主控室操作员、芯片生产车间操作员等,他们不仅要有实际操作技能,而且要有相应的专业基础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