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根据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规定,日本教师自取得教师资格证10年后若不进行更新将自动失效。
关键词:日本;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证;终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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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浙江、上海等省市相继提出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之后,10月20日,北京市教委也公布了试行方案,这表明我国中小学教师终身制将被全面打破。今年恰逢日本正式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五周年,将目光投到日本,读者或许能够从中获得启示。——编者
何谓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
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以下简称“中教审”)在《有关今后教师资格证制度的方式》审议报告中,对日本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进行了如下定义: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指的是“对资格证书设置有效期限,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再次授予教师的制度”。
根据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规定,日本教师自取得教师资格证10年后若不进行更新将自动失效。在失效之前,为更新资格证,教师应当学习由指定大学提供的相关课程并通过考核,若未通过考核,其教师资格证将失效并失去教师身份。为了让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落地”,日本于2007年修订了《教育职员资格证法》(以下简称《资格证法》)以及《教育公务员特例法》(以下简称《特例法》)。
目前,在日本,教师在职进修已通过法律形式成为了教师应尽的义务。进修学习已不仅仅是教师的个人行为,现已成为日本政府主导的、带有一定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同时,日本政府借该制度向教育教学“指导能力不足”的教师“亮剑”。按照制度规定,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参加规定的进修学习,对达不到考核标准的教师而言,将面临提前甚至终身“下课”的危机。
“千呼万唤”始出来
2009年4月,日本正式实施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从该制度的酝酿到实施,其实也走过了一段艰难历程。日本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最初始于2000年日本“教育改革国民会议”在“最终报告”中有关引入此制度的提案。此后,“中教审”针对时任日本文部科学大臣町村信孝所做的《有关今后教师资格证制度的形式》报告进行了审议,在2001年“中间报告”中表明了谨慎的态度,而“最终报告”决定对其暂缓实施。
日本教育再生会议于2004年提出了题为《以全社会之力实现教育再生》的报告书,该报告提出,必须用一切方法培养有魅力、值得尊重的教师,其重大举措之一就是导入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日本“中教审”表示,出台此举宗旨有二:其一,为了应对不断变化的社会和不断变化的教育对象,促使在职教师不断进修,促进其专业化成长与发展,克服教师职业倦怠。其二,加大排除不合格教师的力度。在日本人看来,未引入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之前的教师制度,对于教师身份过于保护,让教师感觉教师这一职业永远是“铁饭碗”,因此,难以将不合格教师排除出教师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