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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专业化的悖论:碎片化
2016年06月28日 09:01 来源:《当代教育与文化》 作者:赵昌木 字号

内容摘要:教师职业伴随着精神劳动与物质劳动的分离而独立,随着社会发展和劳动分化而走向专业化。专业化的教师是那些合法垄断教育专业技能的人,是高效率教育活动的操作者,是在教育科层组织中有效履行职责的执行者。然而,教师专业化又成为一种异己的力量,压抑人存在的意义,蚕食着人的精神家园,使人走向碎片化。

关键词:教师;社会分工;专业化;碎片化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赵昌木(1962- ),男,山东聊城人,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教育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教师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研究。山东 济南 250014

  内容提要:教师职业伴随着精神劳动与物质劳动的分离而独立,随着社会发展和劳动分化而走向专业化。专业化的教师是那些合法垄断教育专业技能的人,是高效率教育活动的操作者,是在教育科层组织中有效履行职责的执行者。然而,教师专业化又成为一种异己的力量,压抑人存在的意义,蚕食着人的精神家园,使人走向碎片化。

  关 键 词:教师 社会分工 专业化 碎片化

  [中图分类号]G45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5779(2015)05-0064-06

  一、源于社会分工的教师职业

  人类为了生存,首先需要衣、食、住等物质生活资料,这些生活资料只有通过生产劳动获得。劳动获得的生产物用来自己消费,当人们把自己消费不了的剩余生产物部分,来换取自己所要的别人所产的剩余生产物时,相互交换生产物就必不可少。“分工引起的,亦正是这种相互交换的倾向”[1]11。各种物质的交换逐步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需求,也促使社会分工形成。如亚当·斯密所言,“并非一切机器的改良全是有机会使用机器的人的发明,在制造机器成为一种特殊的职业时就有许多改良,是由于专门机械师的智巧。还有一些改良,是由那些称为哲学家玄想家的人的智能。”[1]7也就是说,劳动工具的改良,一方面是由劳动工具的使用者,即从事物质生产的人完成的,另一方面则由专门从事精神生产的人创造的。从事精神生产的人逐步从物质生产中分化出来,成为一个特殊阶层的专门工作。这种分化也使从事不同生产劳动的人有了自己特殊的活动范围,专注于一个主要的或专门的工作,形成某种劳动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以及从事某种活动的专长或智慧。

  在马克思看来,人由于天赋或体力、需要、偶然性等才自发地或“自然形成”分工,而“分工只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起才真正成为分工”。这种“分工不仅使精神活动和物质活动、享受和劳动、生产和消费由不同的个人来分担这种情况成为可能,而且成为现实。”[2]82-83因此,分工使生产力、社会状况和意识,彼此之间产生矛盾,并且导致“积累起来的资本在各个所有者之间的劈分,从而也包含着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分裂以及所有制本身的各种不同的形式。分工越发达,积累越增加,这种分裂也就发展得越尖锐。劳动本身只能在这种分裂的前提下存在。”[2]127这表明,一部分人从事物质生产活动,一部分人从事精神生产活动,精神(脑力)劳动和物质(体力)劳动的分离与阶级的分化成为必然。马克思不仅指出了劳动分工的客观性,而且阐明“只要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然形成的,那么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压迫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2]85因此,社会分工是不以人的意志和行为为转移的,是人类发展的必经阶段。

  物质劳动与精神劳动的分离促使教学职业活动的产生。教师以教学为业,所从事的是一种精神生产活动,是经验知识的传递,生产技巧和心智的训练,道德的教化,是为新生代的劳动和社会生活做准备。从教师所行使的职能来说,教师所从事的是非物质性生产劳动,却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因为,在马克思看来,一般社会知识、学问是一种知识形态上的生产力,一旦与物质生产条件相结合,它就物化,变成直接的生产力。如果年青一代不经历文化知识继承的教育活动,就难以适应社会生活,也难以从事物质生产活动。实际上,教师的职业活动执行了社会职能,间接地通过培养学生为社会创造财富。从劳动对象来说,物质生产者所面对的自然物质,而教师所面对是有意识、有感情、有理智、有个性和生命活力的人。这就要求从事教育活动的教师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具有关照每个教育对象的专业技能和道德诉求,具有开启教育对象身心发展潜能的教育智慧。

  二、教师专业化趋向

  社会分工促使生产工具变革和技术装备体系的不断进步,从而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在分工越来越细、劳动越来越机械化和社会组织越来越庞大的过程中,社会角色逐步分化,各种职业逐步由相应的专业人员承担。而教师所从事的教育活动也渐进从简单化的教学操作,走向规范化、组织化和高效率的专业活动。

  (一)教师从业标准的规范化

  在教师职业产生之初,从事教育活动的人往往以劳动经验、知识的传递和社会主导观念的传播为主业,并没有经过严格的、专门的培养和训练,因此教师教学方式单一,教育效率不高。随着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劳动剩余生产物日益增多,受教育的人数逐步扩大,社会迫切需要更多的从事教学职业的人,因而专门培养、训练教师的教育机构产生。教师教育机构培训那些准备从事教学工作的人,以增进他们的教育学识,掌握教学技巧,形成教育能力,从而提高教育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在准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日趋增多的情况下,规范教育从业标准,提升教师教育质量成为必然要求。

  首先,从事教师职业的人必须达到相应的教育程度标准、教育能力标准和职业行为标准。学历文凭表明了人的受教育程度,是测定个人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专业技术技能的重要标志,也是个人学识和才智的象征,并体现个人的学科专业素养。而教育从业能力和职业行为标准,是通过教学设计与实施、教育管理与评价、人际沟通与交流、教育行为与态度得以体现。这些标准明确了教师为学生的利益而应具备的职业特征、技能和态度,以及拥有公众信任后应承担的责任。只有符合这一系列的能力要素和操作标准,通过法定机构或教育组织部门的遴选或考试,且考试合格,方能取得教师资格,表明已经具备教师专业素养。

  其次,教师从事教育职业后,将专业学识和聪明才智全部投入到教育活动中,以持续不断的自我更新和创造力,为教育事业提供高水平的专业服务。因此,教师资格的定期再认证制度必不可少。如果教师不能够继续学习、研究和保持专业能力和水平,就被终止教师从业资格。之所以持守教师专业的高标准,其原因在于:(1)筛选、拒绝或排斥不达标的教育从业人员,确保学校教育质量,满足社会发展对学校教师的期望和要求,提升教师专业地位;(2)调控教育从业人员的供给数量,确保教师教学专长的持续性和社会服务的高标准,以提升教师职业的市场价值,达到报酬的最大化;(3)通过排斥性规则,使那些不具备教学专长的人失去从事专业活动的权利,以获取教师群体的合法垄断地位,保护同业群体的共同利益。

  (二)教师教学活动的高效率

  社会分工使从事某种专门活动的人的操作单一化,从而大大增进了操作技巧,提升了生产效率。社会分工不仅促使专门从事教育职业的产生,而且要求教学的高效率。高效率的教学意味着教师在相同单位时间里,实际完成的教育工作量多,实现同等的时间内教师完成工作成果的最大值。第一,为完成教学任务,达到教学的高效率,教师严格核算教学时间和教学动作。教师在规定的课堂时间内,计算每个教学动作的时间,设计教学方法,并在课堂中实施教学计划,通过多次重复,直到行内专家和教师自己觉得已经达到最快最好为止。然后这个程序作为标准在后期的教学中反复应用。第二,教师在教学工作的各个方面,从教学操作的细节到教学成果的检测,都是标准化的。因为,这些标准都是通过客观、科学的方法制定的。第三,为完成最大量的教学任务,“个人的思想越单纯、性格越简单,那么每份工作就越得规定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没有哪位教师会考虑泛泛地告诉学生学习哪本书或哪个科目。通常都是每天指定某一课,具体到从哪一页的哪一行开始到哪一页的哪一行结束。”[3]27-28在整个教学活动中,影响教学效率的关键因素是,教师是否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娴熟的专业技能,以及是否具备充分、合理地运用这些知识和技能的智慧。专业知识是教师教学的理智基础,是保证教师有效教学必备要素,而教师的专业技能是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获得的,并随着教学活动经验的积累而日趋娴熟,不断发展,以至自动化的程度,这是高效率教学的必然要求。

  教师专业化对教学效率的追求,是根据一种理论假设来实施技术化操作的。这种假设认为,所有的学生都根据统一的课程标准、相同的课堂教学与一致的评价模式来学习,以扩大教育规模,节省有限的教育资源,提高教育效率。杰罗姆·布鲁纳认为,教育学理论是从经济学的概念中推衍出来的,因为“在经济学的概念中,在社会里存在着劳动的分工,以及商品和服务与财富和声望的交换。因此,人们如何受教育、有多少人受教育以及使用资源上有什么限制,就都是要注意的问题”。[4]42在这种教育理念支配下,学校和教师把受教育者纳入教育生产过程中,放入教育生产流水线而加工制作,塑造成标准化的教育产品,输送给社会,以迎合大工业的高效率,满足社会迅速发展对大批劳动力的需求。

  (三)教育组织的科层化

  随着教育普及水平的提高,教育从业人员逐步增加。为了更好地协调众多教师的工作以完成大规模的教育任务,迫切需要一个复杂的协作系统。这样的系统是为了保证不管多少人从事教育工作,其教育过程和结果都是可控的、一致的。如果教育组织系统中的教师能够以自己的专业智能,独立、自主地做出自己的合理决定,而他们相互分隔的工作又不能相互协调,就势必影响整个教育系统的效率和质量。因此,只有在科学而合理的教育组织架构内,教师专业化和劳动分工才能实现。

  教育组织系统的有效运作需要通过权力等级体系来实施。第一,居于教育组织最顶层的是教育政策、规章制度的制定者或决策者,对下级有发号施令的权力,而下级则有服从的义务。这是一种单向的体系,命令、建议、计划从上面发出,指向金字塔的底部,处于底层的教师是教育计划的执行者和教学任务的完成者。第二,教育组织系统通过抽象的规则体系来控制教师的教育行为。学校是组织良好的、正式的社会公共机构,它有明确的架构、清晰的科层结构和一套精心制定的规则[5]67。教师在学校中依附并遵从组织机构的安排和规约,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排下从事教育活动,排除教师非理性的个人偏见或主观性,做到公正客观地处理教学事务,并平等地对待所有学生。第三,教师在学校分配的岗位上,职责明确,任务具体,并接受上级的考核和监督。教师作为被聘任者,必须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完成教学任务,并根据工作目标的达成度接受岗位制度的奖惩,以工作业绩决定升迁,从而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科层制是历史上技术发展最为完善的一种组织形态,其专业化与客观化的外表使得整个系统的“可计算性”达到最高程度。[6]248-249教育组织的科层化为高效率和高效益的教学提供了有利条件,并推动学校组织的每个教师通过整体理性的追求,努力实现教育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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