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为攻克难题、化解矛盾,建议科学设定高校选考要求,发挥一流大学引领作用,规范高中教学管理,完善走班制度建设,强化自主选择理念,优化等级赋分制度。
关键词:高考改革;考试科目;考试次数;等级赋分;博弈理论
作者简介:
原标题:新高考改革之现实审思与理论分析
作者简介:刘盾,厦门大学 教育研究院,福建 厦门 361005 刘盾,男,内蒙古呼和浩特人,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高校招生与考试改革、比较高等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自高考恢复以来,考试科目由分科走向选考,考试次数由一次趋于两次,赋分方式由分数制逐渐转为等级制。不过,新的选考设计、一年两考、等级赋分也存在一些问题,譬如:是否真正促进了学生的自主性、减轻了学业压力、给予了科学的成绩判定?运用博弈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进行分析,也发现其中存在着复杂性、投机性与不可靠性等问题。为攻克难题、化解矛盾,建议科学设定高校选考要求,发挥一流大学引领作用,规范高中教学管理,完善走班制度建设,强化自主选择理念,优化等级赋分制度。
关 键 词:高考改革 考试科目 考试次数 等级赋分 博弈理论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高考制度改革研究”(16JJD880029);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世界一流大学多样化招生政策研究”(13JJD880011)。
2014年开启的新一轮高考改革是一次全面而深刻的重大改革。浙江、上海发挥带头作用,率先着手推进。不过,两地在探索、试新的过程中,也的确遇到不小困难,出现若干问题。新高考的考试科目、次数、赋分方式等更是引发师生、家长、大众媒体、专家学者以及政府部门的关注与思考,各界对此展开持续不断的讨论,其中亦存在不少争议与质疑。我们聚焦新高考的考试部分,以考试科目、次数及赋分方式为重点,试图厘清历史变迁,审视当前问题,运用经典理论分析其实质所在,进而提出若干深化改革的建议。
一、历史回顾与路径变迁
自1977年高考恢复以来,高考考试科目、次数、赋分方式的改革经历了漫长而艰难的历史过程。回顾并厘清此三方面的发展变化,有利于深入理解新一轮高考改革的创新所在,并有助于后文的层层展开、逐步分析。
首先,高考科目经历了由分科到选考、由刚性到自主的变迁之路。自1977年恢复高考之后,高考科目的设置演变主要历经五大阶段[1]。第一阶段(1977年-1987年):逐渐形成文科考六门、理科考七门的“文六理七”模式,统考科目为语文、外语、政治、数学,文史类考生考历史、地理,理工类考生考物理、化学、生物。第二阶段(1988年-1998年):逐渐形成会考基础上的高考“3+2”模式,“3”指统考科目的语文、数学、外语,“2”指非统考科目,同时期存在的还有上海的“3+1”方案,湖南、云南、海南的“三南方案”等。第三阶段(1999年-2006年):探索并实行“3+X”模式,“3”仍为语文、数学、外语,“X”为综合科目且分小综合(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大综合(文理综合)等不同类型。第四阶段(2007年-2014年):各省市继续探索新课改基础上的“3+X”模式,较之以往更加多元化、个性化、差异化。第五阶段(2014年之后):新高考改革提出了“3+3”的新高考模式,考生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以及3门选考科目的考试。①可见,高考的科目设置由文理分科走向自主选考,由统一而刚性逐渐变为多元而自主。
其次,考试次数的变化特征主要表现为:由一次趋于两次、由一点趋于多面。关于考试次数的改革,最初是从英语听力测试部分开始试行的。2008年,浙江省颁布《浙江省新课改高考方案》,决定于2009年重新实施高考英语听力测试,并改一次考试为两次考试。方案规定:“英语听力测试单独安排,全省统考,使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听力试卷,且一年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学生自主决定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次数(一次或两次),并从中选择一次考试成绩计入总分,成绩两年有效。”2010年,天津市也对英语听力测试进行了改革,其一次性为考生提供A、B两套试卷,考生选择应答一套或两套都答,并取其中得分较高者计入总成绩。后来,云南(2011年)、贵州(2013年)、重庆(2014年)等地先后借鉴浙江省的改革办法,采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听力试卷,实行英语听力一年两考。[2]新一轮高考改革之后,浙江省除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之外,会考、选考、高考英语皆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选其中分数较高者计入考生总成绩。②整体而言,考试次数改革体现了次数增多、机会增大、由点到面、逐步扩散的鲜明特征。
此外,赋分方式由分数制逐渐转向等级制,以适应新一轮改革的变化与需求。本次改革之前,高考各个科目都采用分数制评分。改革之后,选考科目采用等级赋分制。相比而言,分数制划分细致、区分度高,但也因此而饱受诟病,因为分数制的实行逐渐导致“唯分数论”的甚嚣尘上,师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对分数过度重视,应试教育愈演愈烈,学生的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让人担忧。等级赋分制的层级划分相对宽泛,区分度低,有利于淡化教师与学生对分数的追求,缓解各方的心理压力,从而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更好成长。事实上,不少发达国家及地区都采用等级制的升学考试,譬如英国的普通教育文凭高级程度考试A-Level(等级分为A*、A、B、C、D、E)③、韩国的大学修业能力考试(等级分为9-1)、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高中毕业证书会考”(等级分为6-1)、我国香港的中学文凭考试(等级分为5**、5*、5、4、3、2、1)等。而且,新高考改革的一大趋势是一年两考,如当前浙江的学考④与选考都为考生提供两次机会。两次考试的内容与难度不可能相同,单纯的分数无法有效表达成绩结果,等级赋分制的引入有助于突破这一阻碍、解决这一难题。
二、现实审视与问题解构
新高考改革在发挥正向功能与积极影响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与矛盾,引起不少师生、家长、新闻媒体、专家学者的关注。政府部门也日益认识到本次改革的复杂性,专门就此举办会议开展研讨、组织专家调研。下文对当前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行审视与分析。
(一)选考设计是否增进自主、促进均衡?
在新高考改革中,上海的选考设计为6门中选3门,浙江的选考设计为7门中选3门。⑤对大多高中生而言,自高一入学起就要计划并决定自己今后将要选择哪3门科目。然而,刚刚升入高一的他们对未来想要考取的高校、进入的专业、步入社会后的工作职业等都尚不清楚,他们很难对此作出清晰而有效的规划安排。浙江省教育厅曾专门组建巡查组,调查发现:多数学校会让学生在高一下学期结束之前确定3门选考科目,并提供极个别的调整名额,其中部分学校甚至让学生确定选考科目后重新组班,不仅打乱了原来的班级体制,也限制了学生的选择,这与改革的初衷相违背。[3]
事实上,大多家长亦对此深感困惑、较为茫然,他们并不很清楚孩子的真实需要以及教育、社会的未来发展及趋势。正因如此,学校与各科教师很可能会对高中生的科目选择起到主导作用,不少学生与家长也会选择依赖与跟从。这样的做法没有顾及学生个体的兴趣爱好、个性特点,忽视了不同学生的未来专业选择以及步入社会的职场规划。目前,一些高中为发挥自身名师资源与擅长科目的优势力量,为学生专门设定几种科目组合,让学生在限定范围内自行挑选。[4]至于其他科目,限于考试得分难度与自身教育实力等,则不向学生开放。这种做法虽改变了之前的“文理套餐”,却转向现在的“限定套餐”,是一种不合理的教育设计,既湮灭了学生的自主性、决策权,也扭曲了“突破学科界限、实现自由选考”的改革初衷。
依据当前统计,在2017年拟在浙江招生的高校不同专业(类)对选考科目提出的要求中,出现频次最多的是物理,涉及专业(类)81%;其次是化学,涉及64%;再次是技术,涉及36%;生物、历史、地理、政治分别涉及32%、19%、15%、13%。从可报考的专业(类)比率来看,考生选考物理可达到91%,化学达到83.5%,技术达到70.6%,生物达到68.8%,历史达到62.8%,地理达到60.9%,政治达到59.7%。[5]2017年上海高校不同专业(类)也已提出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据统计,在3门科目组合中,出现频次最多的是物理、化学、生命科学,涉及217个专业(类),其次是物理、化学、地理,涉及22个专业(类)。在所有专业(类)对选考科目提出的要求中,出现最多的是物理,涉及415个,占专业(类)总数的37.9%;其次是化学,涉及337个,占30.7%;再次是生命科学,涉及222个,占20.3%;地理、历史、思想政治分别涉及47个、41个、26个。[6]可见,各校各专业对科目的要求明显“推崇理科、弱化文科”。试问这样一种对理科的选择、信任及对文科的排除、摒弃,难道不会影响未来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学科的均衡发展及人才的均衡分布吗?这些问题显然需要我们高度关注、深入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