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考古学 >> 公告栏
宝丰县政府公布98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6年10月19日 15:15 来源:宝丰县文物管理局 作者: 字号
2016年10月19日 15:15
来源:宝丰县文物管理局 作者:
关键词:遗址;古墓葬;申报;古建筑;宝丰县政府;县委县政府;县文物局;复核;文化遗产;核定

内容摘要:9月 23日,宝丰县政府核定公布了陈营遗址等98处不可移动文物为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此次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是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确定的1699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挑选出的重要文物,共有五大类。为做好文化遗产保护,提升城市品位, 2014年以来,县文物局根据县委县政府指导意见,认真撰写申报材料,查阅大量文献资料,组织人员多次现场调查,广泛听取和采纳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筛选复核,最终完成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

关键词:遗址;古墓葬;申报;古建筑;宝丰县政府;县委县政府;县文物局;复核;文化遗产;核定

作者简介:

  9月23日,宝丰县政府核定公布了陈营遗址等98处不可移动文物为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此次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是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确定的1699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挑选出的重要文物,共有五大类。其中古遗址9处,古墓葬3处,古建筑65处,石窟寺及石刻1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0处。在98处文物中,大部分分布在全县39个省级以上传统村落内,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

  目前,宝丰县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44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29处。

  为做好文化遗产保护,提升城市品位,2014年以来,县文物局根据县委县政府指导意见,认真撰写申报材料,查阅大量文献资料,组织人员多次现场调查,广泛听取和采纳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筛选复核,最终完成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

作者简介

姓名: 工作单位: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齐泽垚)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回到频道首页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