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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家滩大遗址保护的破冰之旅
2016年05月03日 14:58 来源:安徽日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新出台的《安徽省凌家滩遗址保护条例》规定了在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盗掘、藏匿文物、挖建沟渠、排放污染物等8类禁止行为,并设立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对于全面了解凌家滩遗址本体、周边遗址分布等面上情况,对凌家滩遗址的形成背景、社会发展进程和整个姑溪河流域的文化变迁提供一系列的新认识,同时也为遗址下一步的保护和展示利用提供可靠的学术支撑。《凌家滩遗址保护规划》出台后,含山县争取到省政府批准700亩独立选址用地指标,整合村庄建设用地150亩,打算用5年左右时间,投资1.5亿元,在建设控制地带外建设凌家滩文化村,实施遗址区村民搬迁工作,解决遗址保护和改善民生的矛盾。

关键词:遗址;考古发掘;保护区;吴卫红;滩文化村;含山县;文物;安置;村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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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日,安徽省首个文化遗产保护专项法规——《安徽省凌家滩遗址保护条例》将正式实施。本报记者日前赶赴位于含山县铜闸镇长岗行政村的凌家滩遗址,力求为读者讲述古老遗址上发生的故事,从侧面阐释当代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4月下旬的凌家滩核心保护区域内,回填的考古坑基上不见往昔的喧嚣。绵延的高山、静谧的河流,环伺着这片土地。红壤之上,野生油菜花恣意生长、摇曳风中,似乎向来访者告知这片土地曾经的生机。你若无法想象5000多年前先民的生活场景,脑中也大可浮现几代考古人的作业场景。目前,核心区域内村庄整体搬迁基本完成,考古发掘工作队也暂时撤回,留给高岗一片宁静,与凌家滩文化村建设工地相隔4公里之远的凌家滩高铁站施工现场形成对照。

  历经30多载风雨之后,凌家滩成为安徽省首个大遗址保护立法的对象。凌家滩后人如何选择与这片富有灵气的故土共同存在?

  乡民的敬畏

  老汉程年仓的家,与凌家滩核心保护区仅仅相隔一条便道。老程今年64岁,个头不高,步伐矫健,是一名退伍军人,曾在庐江三县交界的陆军某师当步兵。 1978年,他安家于此。上世纪80年代,老程目睹了考古发掘的震撼场面,见证了玉猪、玉龟、玉龙等精美玉石的出土过程。从1987年至今,凌家滩经历了8次考古发掘,其中前5次发掘主要围绕这块离老程家最近的高岗地带开展。整个高岗区域如今成为重点保护区,包括墓地、祭坛区、红陶块区、手工作坊区等。

  伴随着考古发掘的进展,这个老兵开始热爱并学习文物知识。不知从何时起,考古队前来作业时,他的家是队员们搭伙吃饭之处;考古队撤离时,他的家是一个安防“观察哨”,老程默默参与了考古现场的义务看护,不曾想,这一守便是30多年。 30多年来,老程几乎没有睡过一个整觉。

  家中墙壁有凿洞,院墙边有梯子,这位老兵的“岗哨”设备很完备。在技术防范水平不高的年代里,老程认真看护,防微杜渐,掐灭了一次次偷盗隐患。老兵觉得自己又上战场了。 1991年,两名盗墓者来这里挖掘,被老程发现并逮了个正着。报警后,老程既恼火又难过,他很想告诉两个年轻人,你们的所作所为,是愧对祖先愧对国家的,在他心中,“自家东西都是国家的”。

  从2009年以后,当地政府决定每月给予老程一定补助。 2015年,相关部门在老程家安装了电脑监控,老程可以足不出户实时监控保护区内的情况。老程说:“这是组织上信任我。遗址公园正在建设,有一天我也会搬走,如果组织上还让我看护,我会一直坚持。 ”目前,所谓凌家滩遗址包括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自保护范围北部边界向北270米,东、西各向外扩200米,南部自后河南岸大堤向南150米处划分为建设控制地带,总面积已达到1.85平方公里。这么一大块土地,老程依然习惯用脚步丈量。

  新出台的《安徽省凌家滩遗址保护条例》规定了在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盗掘、藏匿文物、挖建沟渠、排放污染物等8类禁止行为,并设立相应的法律责任。考古发掘、文物保护最终的意义是向大众普及文物知识、传播历史文化,让一个民族记住自己的根脉;而百姓也能够在感知历史文化的同时自觉守护文物、守护文明,正是立法的意义所在。老程与凌家滩的故事有点传奇的味道,这个传奇的背后,体现一个老兵对国家尽职守护的精神,更体现一个普通的凌家滩后人对历史的敬畏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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