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金史·百官志》载金代封爵是“正从一品曰郡王,曰国公”②,但《金史》中封“王”或“国王”者却屡见不鲜,即以国号作为王爵封号的爵称,所以金代封爵在郡王之上还有“王”或“国王”之等级,且有一字王、一字国王、两字国王三种类型,为叙述方便,统称之为“国号王爵”。一字国王:也是以单个国号所封王爵,但爵号中带有“国”字,如鲁国王、晋国王、汉国王、越国王等。据表3金代一字国王封爵表可知,金代获封一字国王爵位者共25人次,其封爵时间,除章宗末年宋降将吴曦外,其他一字国王均在海陵正隆二年之前获封,这与海陵正隆二年“亲王止封一字王”令文的出台密切相关。从表4金代两字国王封爵表可知,受封两字国王爵位者,此前为一字王或一字国王,由一字国王追封或晋爵为两字国王,无疑是其爵位的提升。
关键词:国王;国号;封爵;金集礼;封国;国之号;王爵;官志;爵位;天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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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金史·百官志》与《大金集礼》对金代大、次、小三等封国之号均有记载。《金史·百官志》中的封国名号主要以明昌之制为准,同时也部分地反映了大定之制;《大金集礼》反映的则是天眷和大定时期的封国等第,但两者对封国之号的记载均有缺失。结合金代相关封爵史料,对两书中的封国名号进行对比分析,可以厘清金代不同时期不同等级封国之号的名称。金代国号王爵有一字王、一字国王、两字国王三种类型。三种不同称谓的国号王爵具有不同的含义,是区分王爵等级的重要标准。海陵正隆二年“例降封爵等第”后,国号王爵仅见一字王称谓。国号王爵类型的前后变化与金代政治体制的发展演变密切相关。
关 键 词:金代/国号/国号王爵/类型
基金项目:渤海大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0515sb010)。
作者简介:孙红梅,历史学博士,渤海大学政治与历史学院副教授。
王爵是爵位的最高等级,名位极尊,“夫王位,去天子一阶耳”①。《金史·百官志》载金代封爵是“正从一品曰郡王,曰国公”②,但《金史》中封“王”或“国王”者却屡见不鲜,即以国号作为王爵封号的爵称,所以金代封爵在郡王之上还有“王”或“国王”之等级,且有一字王、一字国王、两字国王三种类型,为叙述方便,统称之为“国号王爵”。目前学界对金代封爵问题多在通史、制度史或其他论著中有所涉及③,并未做深入研究,有关国号王爵类型的认识仍有些模糊不清,有必要进一步探讨。《大金集礼》和《金史·百官志》对金代封国之号均有记述,反映了不同时期所封国号之名称,但其中某些国号存在分歧和异议,需结合相关封爵史料进行考证,进而厘清金代不同时期不同等级封国之号的完整形态。金代的国号王爵在海陵正隆二年“例降封爵”之前有一字王、一字国王和两字国王三种类型,此后则仅有一字王封爵。另外,一字王与一字国王并非同义,两者具有高下之别。
一 金代封国之号
据《金史·百官志》记载,金代封王之国号分为三个等级,即大国(20个)、次国(30个)、小国(30个)④。《金史·百官志》中的封国名号主要以明昌之制为准,并以注的方式对明昌改制所依据的大定之制的国号名称做了交代,同时对明昌以后个别国号的更改情况也做了说明。金人张暐所撰《大金集礼》对封国之号的记述方式与《金史·百官志》不同,且主要记载了天眷和大定时期的封国之号⑤。现将《大金集礼》和《金史·百官志》关于封国之号的记载列表如下,其中需专门讨论者则于表中用加粗字体标出。

结合金代相关封爵史料,对两书所载封国名号进行对比、考证,发现《大金集礼》可补《金史·百官志》对天眷格⑦和大定格封国之号记载的缺失,《金史·百官志》又可校正《大金集礼》中封国名号的舛误,由此可厘清金代不同时期封国之号的名称。
第一,《大金集礼》补充了《金史·百官志》中未能记载的天眷格以及大定格的某些封国名号,为全面了解金代明昌以前的封国之号提供了重要依据。
其一,《大金集礼》对天眷格大国之号“燕”“魏”“商”“周”的补充。
“燕”“魏”是天眷时期的大国封号,熙宗、海陵时常以“燕”“魏”国号封爵,如熙宗天会十三年(1135年),追封宗望为魏王;天会十五年,追封世祖子斡带为魏王、景祖孙撒改为燕国王;皇统三年(1143年),熙宗封其子道济为魏王;贞元元年(1153年),海陵迁都后封宗雄子按答海为郓王,后改封魏王⑧。因此,《大金集礼》记载不误。
据《大金集礼》记载:“皇统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奏定大国从上添唐、殷、商、周,为二十四,余仍旧。”⑨也就是说,皇统五年以后,熙宗时期的大国号应为24个,这在《金史》相关封爵史料中也可得到证实。如海陵即位初,穆宗第五子完颜勖的封爵由秦汉国王“进封周宋国王”⑩;天德二年(1150年)正月,诏有司“择日奉册唐殷国妃、岐国太妃,仍别建宫名。合行典礼,礼官检详条具以闻”(11)。大定以后,“商”“周”“燕”“魏”都被取消,大国号仍为20个。
其二,《大金集礼》准确地记载了“蜀”在天眷格中为次国之号,大定时才进入大国号之列。以国号“蜀”封爵多见于熙宗、海陵时期,如宗室子银术可,“天会十三年,致仕,加保大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迁中书令,封蜀王”(12);贞元年间,渤海人张浩的封爵由潞王改封蜀王(13)。可见,“蜀”肯定是天眷格中的封国之号。此时其位列大国还是次国之号,从伪齐刘豫被废后爵位的变化中可以看出。天会十五年,废齐国,降封刘豫为蜀王(14)。皇统二年,金宋“和议”,“宋使曹勋来许岁币银、绢二十五万两、匹,画淮为界,世世子孙,永守誓言”,金朝随即“改封蜀王刘豫为曹王”(15)。其间刘豫并无过责,又逢金宋“和议”,其国号王爵由“蜀”改封为“曹”应是爵位的提升。此时“曹”处在大国号最末位,那么“蜀”则非大国之列,应在《大金集礼》所载次国号之首。但在大定封国之号中,“蜀”的地位发生了变化,《大金集礼》所载大定格大国号之第18位是蜀,与《金史·百官志》所载大国号“夔”“旧为蜀”相吻合,即“蜀”由天眷格次国号之位上升到大定格中的大国之位。
其三,“虞”作为天眷格和大定格的次国之号在《大金集礼》中得以记载。章宗明昌以前,曾多次以国号“虞”封爵。如天眷元年(1138年),封太宗子宗伟为虞王(16);景祖子麻颇,“天会十五年封王,正隆例封虞国公”(17);世宗子永升,“大定十一年,封徐王,进封虞王”(18)。因此,《大金集札》所载的次国号“虞”应是天眷格和大定格的封国之号。但在《金史·百官志》次国号中,与“虞”相应位置的是“泽”,这应是明昌以后更改国号的结果,如“宣宗即位,拜执中太师、尚书令、都元帅、监修国史,封泽王”(19)。
其四,“谭”是天眷格和大定格中的小国号,《大金集礼》记载准确。《金史·百官志》中小国号第18位是“郯”,《大金集礼》为“谭”。海陵和世宗时期有多人以国号“谭”封爵,如海陵天德初年,张通古迁行台左丞,进拜平章政事,封谭王(20);太祖异母弟阇母,正隆例,改封谭王(21);世宗大定十九年(1179年),徒单克宁“拜右丞相,徙封谭国公”(22)。因此,天眷和大定时期的小国之号有“谭”,到明昌之制才改为“郯”。
第二,《金史·百官志》可校正《大金集礼》国号记载之误。
王可宾对《大金集礼》与《金史·百官志》两书关于封国之号记载中的出入之处做过考辨,肯定了《金史·百官志》的记载(23)。其考证准确,这里拟在王先生考证的基础上做进一步的补充和说明。
其一,《大金集礼》天眷格次国号“杞”,应为“纪”之误,天德年间才有“杞”国之号,且由小国号“应”改定而来。熙宗时期不见以国号“杞”封爵者,以“纪”封爵者有两例,均为太祖子。一是宗强,“天眷元年,封纪王”;二是崇妃萧氏所生“纪王习泥烈”(24)。习泥烈封纪王的时间《金史》未予交代,但从熙宗即位后大封宗室、太祖诸子均有王爵之封的情况判断,其封爵也应在熙宗朝。另外,海陵天德年间改小国号“应国”为“杞国”(25),此前应没有“杞”国之号。所以,《大金集礼》天眷格次国号“杞”应为“纪”之误。
其二,《大金集礼》大定格大国号中的“许”应为“殷”。“许”在《大金集礼》中位列大国号之第10位,而《金史·百官志》所记大国号第10位“谯”“旧为殷”,“旧为殷”也就是大定格大国号第10位应是“殷”。《金史》中以“许”国之号封爵者有4人:皇统三年(1143年),宗望“进许国王”;海陵迁都,封完颜晏豫王、许王;“正隆例,亲王止封一字王,睿宗封许王,后封许王妃”;大定元年(1161年),封皇子永中许王(26)。可见,“许”在大定以前作为大国之号是没有问题的。大定以后,以国号“许”封爵者仅有1例:大定元年,封爵皇子永中,直到大定七年(1167年)正月仍称永中为“许王”。如《金史》中记载,“大定七年正月十一日,上尊号。前三日,命皇子判大兴尹许王告天地”(27)。是年永中晋爵为越王,此后封爵不再见有以“许”国之号封者。“许”曾是世宗之父睿宗的封爵国号,从世宗即位后规定其初封之“葛王”不得封臣下、明昌格将“葛”改为“蒋”,章宗即位后将其曾封爵“原”改为“升”的封爵避讳来看,大定格中的大国号“许”也应加以改定。但自大定元年至七年正月皇子永中爵位仍是“许王”,究其原因,应是这一时期仍沿用前朝封爵制度的结果。世宗初即位,着眼于皇权的巩固和政权的稳定,对一些具体的政策还未来得及作出调整,因此封爵制度沿用旧制也在情理之中。这种情况在章宗初年的封爵制度中也有发生。如章宗即位,皇子越王永中“进封汉王”(28)。“汉”在大定格大国号中居第6位,《金史·百官志》载,“益”“旧为汉”。章宗议改封国之号是在明昌二年(1191年)三月,“敕有司,国号犯汉、辽、唐、宋等名不得封臣下。有司议,以辽为恒,宋为汴,秦为镐,晋为并,汉为益,梁为邵,齐为彭,殷为谯,唐为绛,吴为鄂,蜀为夔,陈为宛,隋为泾,虞为泽。制可”(29)。所以章宗即位之初,仍使用大定格国号。到明昌二年四月再次为永中晋爵时,则不再使用大定国号,而是以“并王”封之(30)。由此看来,大定元年“许王”之封也应与此相类。
其三,《大金集礼》中大定格次国号“吴”为衍文。《大金集礼》所载大定格大国号和次国号中均有“吴”,考查金朝封国之号,无论是天眷、大定还是明昌之制,同一时期的大、次、小三等国号不见重复者。因此,国号“吴”不应在大定时期作为大国号和次国号同时存在。《金史·百官志》载明昌格大国之号“鄂、旧为吴”,即“吴”是大定年间的大国封号。《金史·百官志》大定格次国号“卫”后为“韩”,而《大金集礼》次国号“卫”“韩”之间却多了个“吴”,由此判定此处“吴”应为衍文。
其四,《大金集礼》所载大定格中的次国号“冀”应为“翼”字之误。《大金集礼》中大定格次国号和大国号均有“冀”,如上所述,同一个封国之号不应在同一时期不同等级中重复设置。《大金集礼》中次国号“冀”位于“邢”和“丰”之间,《金史·百官志》中次国号“邢”与“丰”之间为“翼”,《大金集礼》所载天眷格中“邢”和“丰”之间也为“翼”。因此,《大金集礼》大定格中的次国号“冀”应为“翼”字之误。
其五,《大金集礼》所载大定格次国号“荣”与“寿”之间漏掉了“英”。《大金集礼》大定格次国号无“英”,《金史·百官志》大定格次国号有“英”,且位处“荣”与“寿”之间。海陵天德年间曾改“英国”为“寿国”(31),但到大定年间“英”与“寿”又同时列入封国之号。如大定年间,宗强子爽,先后封爵寿王、英王、荣王(32);大定初,宗望二子京、文分别封寿王和英王(33)。因此,大定格次国之号中有“英”,《大金集礼》漏载。
其六,《大金集礼》天眷格和大定格小国号“宋”为“宗”之误。《大金集礼》记载的天眷格和大定格封爵中的“宋”既为大国号也为小国号。“宋”在《金史·百官志》中是明昌二年以前的大国号,此后“以汉、辽、唐、宋、梁、秦、殷、楚之类,皆昔有天下者之号,不宜封臣下,遂皆改之”,“宋”改为“汴”(34)。大国号中已有“宋”,小国号中不应重置。《金史·百官志》载小国之号“莱”,注曰“旧为宗,以避讳改”(35)。章宗时期避讳益严,世宗父睿宗“讳宗尧”,改小国号“宗”为“莱”,应是避先祖名讳。“宗”与《大金集礼》中小国号“宋”的位次相同,均为小国号第16位,所以《大金集礼》中的小国号“宋”应为“宗”之形误。
第三,国号“葛”在金代封国名号中地位变化的说明。据《大金集礼》记载,天眷格和大定格小国号中均有“葛”,《金史·百官志》在次国号“瀛”之下注有“按金格,葛当在此”,而小国号“蒋”下又有注云,“《士民须知》云,旧为葛”。其实,大定时期“葛”作为封国之号已被取消。封国之号“葛”地位的变化与“葛王”曾是金世宗即位之前的封爵有关。“葛王,世宗初封,大定后不以封臣下,由是三等国号无葛”(36)。也就是说,“葛”在大定之前曾是小国号,且是世宗的王爵之号,世宗即位后不再作为国号封爵臣僚。但章宗泰和二年(1202年)皇子忒邻生,因“久无皇嗣”,“甚喜”,“弥月,将加封,三等国号无惬上意者,念世宗在位最久,年最高,初封葛王,遂封为葛王”(37)。于是,“尚书省奏,请于瀛王下附葛国号,上从之”(38)。章宗为了皇子爵封的需要,又将国号“葛”搬出来且附于次国号“瀛”之下。因此,国号“葛”的地位较为特殊,章亲时期虽将其附于次国号“瀛”之下,但并不作为封国之号的常例。
第四,对《金史·百官志》小国号“遂”下所注“旧为济”的补充,此注应为“遂、旧为济,卫绍王时改”。《金史·百官志》所载“遂、旧为济”,可理解为“遂”是明昌之制,但章宗时期此国号并没有更改,仍以国号“济”封爵。如承安五年(1200年),徒单镒“拜平章政事,封济国公”(39);泰和年间,封仆散揆济国公(40)。章宗之后,卫绍王即位,名允济,国号“济”改为“遂”,应是此时避卫绍王讳而改。所以,明昌格小国号中仍为“济”。
通过以上的分析考证,可得出金代天眷、大定、明昌三个时期不同等级的封国之号的准确名称如表2。

金代大规模改定封国之号主要在天眷、大定、明昌三个时期。金章宗明昌年间更定国号之制,使金代的封国之号基本定型。此后,除了个别国号,如小国号“济”“景”“郇”有所变更以及国号“葛”地位的特殊变化外,其他基本以明昌之制为准。金代不同时期封国之号的变更主要是因为避讳(43)。一是避本朝讳,如天德四年(1152年),海陵立光英为皇太子,以“英”字与“鹰隼”字声相近,改“鹰坊”为“驯鸷坊”,改次国号“英国”为“寿国”,小国号“应国”为“杞国”(44);大定十四年(1174年),“上更名雍”(45),为避名讳,改大国号“雍”为“唐”;宣宗名“珣”,兴定元年(1217年)十月,“改郇国号为管,避上嫌名”(46);卫绍王名“允济”,改小国号“济”为“遂”,等等。二是为避昔有天下者之号,如“明昌二年以汉、辽、唐、宋、梁、秦、殷、楚之类,皆昔有天下者之号,不宜封臣下,遂皆改之”(47)。
金代不仅大、次、小三等国号之间具有等级差别,每一等级内的国号也依据其排序先后存在高下之别。正常情况下,金代国号王爵均从不同时期的大、次、小三等封国名号中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