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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的社会形态”的本意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本质属性
2014年02月18日 08:28 来源:《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13年4期 作者:赵学清 字号

内容摘要:在马克思恩格斯著作中,“经济的社会形态”的本意是生产关系的总和。经济的社会形态的演进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结果。判断经济的社会形态的标准是适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的总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本质属性决定于适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即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一般规律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理论创造,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要倍加珍惜这一理论创造,增强理论自信

关键词:经济的社会形态;马克思;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本质属性

作者简介:

  内容摘要:在马克思恩格斯著作中,“经济的社会形态”的本意是生产关系的总和。经济的社会形态的演进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结果。判断经济的社会形态的标准是适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的总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本质属性决定于适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即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一般规律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理论创造,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要倍加珍惜这一理论创造,增强理论自信。

  关 键 词:经济的社会形态;马克思;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本质属性

  作者简介:赵学清,南京政治学院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图分类号:A8;F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774(2013)04-0014-06

  “经济的社会形态”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重要概念。马克思恩格斯发现的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规律是人类社会发展最重要的规律。认识经济的社会形态的本意,把握其演进的规律,对于正确认识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以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为依据,讨论经济的社会形态的本意,在经济社会形态的视野中凝炼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本质属性,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提供学理上的支撑。

  一、马克思恩格斯著作中“经济的社会形态”的本意

  19世纪40年代初,马克思在研究中发现,法的关系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可以概括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基于这样的认识,马克思开始研究政治经济学。在研究过程中,马克思得到了并且一经得到就用于指导其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他在1859年写作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这一结果明确地表述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这里所说的对抗,不是指个人的对抗,而是指从个人的社会生活条件中生长出来的对抗;但是,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胎胞里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因此,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1]591-592马克思的这段话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规律的最经典的论述。这一论述不仅指明了经济的社会形态的本质规定是生产关系的总和,而且列举了经济的社会形态的不同形式;不仅论述了经济的社会形态和生产力之间的关系、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必然性,而且论述了经济的社会形态和上层建筑的关系、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根源,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中的“两个决不会”;不仅使用经济的社会形态这一重要的概念,而且也使用了“社会形态”、“社会生产方式”、“社会的经济结构”、“时代”等同义的概念。这一重要论述不仅是研究“经济的社会形态”的本来含义的重要依据,也是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本质属性的重要依据。

  经济的社会形态的本意是“生产关系的总和”。不同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标志着人类历史发展的不同的特殊阶段即不同的社会。经济的社会形态是从经济角度来看的社会。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生产以及随生产而来的产品交换是一切社会制度的基础。认识和说明一个社会只有首先说明该社会的经济生产,一切社会问题的矛盾根源和解决方案应当到该社会的经济中去寻找。如何从经济角度来观察分析社会呢?答案只能是,从各个人借以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的角度入手。在马克思看来,人们在生产中不仅影响自然界,而且也互相影响,只有以一定的方式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才能从事生产活动。为从事生产活动,人们之间就会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人们才能和自然界发生关系,才会有生产活动。人们在自己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人们在社会生产中发生的这些社会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生产关系总合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构成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古典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都是这样的生产关系的总和,而其中每一个生产关系的总和同时又标志着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个特殊阶段。”[2]724马克思在这里明确指出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不同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对应不同的社会。古典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都是这种生产关系的总和,每一生产关系的总和都标志着人类历史发展的一个特殊阶段。一个社会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就是这个社会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以及与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包括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整个过程和各个方面。研究分析一个社会首先要研究分析该社会生产关系的总和。马克思倾其毕生精力揭示的就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总和,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3]8。

  经济的社会形态的本质规定是生产关系的总和,判断经济的社会形态的标准只能是生产关系的总和,而不是别的什么标准。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研究资本主义社会这种特定的社会形态的实践,生产关系的总和主要包括以下三个主要方面:

  一是生产条件的分配。任何一个社会发展阶段的生产都是主观生产条件和客观生产条件相结合的过程,都是主观生产条件以一定形式联合起来改造客观生产条件的自觉活动。生产的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归谁所有是生产活动的前提。任何一种生产关系最重要最核心的部分是生产条件的分配,即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和劳动力归谁所有。生产条件的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主客观生产条件的所有制具有不同的性质。在原始社会,个人由于血亲关系存在于氏族共同体中,任何人离开共同体就难以生存。个人只有通过共同体联合起来才能占有客观生产条件,才能从事生产活动,才能维持生存和发展。共同体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和产品的所有制是原始共同体生产关系的核心。在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生产力发展导致原始共同体内部发生了贫富分化,由于原始共同体之间战争的胜败产生了胜者对败者的统治,社会分化出占有生产资料和奴隶的奴隶主。主客观生产条件都归奴隶主所有是奴隶社会生产关系的基础。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土地这种最重要的生产资料逐渐掌握在地主或领主手中,广大农民或农奴失去了土地,他们只有依附于地主或领主,为地主或领主劳动才能获得生存的机会。土地等生产资料的封建地主所有制使封建社会成为一个独特的经济社会形态。在封建社会末期,新兴的资产阶级通过原始积累,占有一切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工人成为一无所有的雇佣劳动者。资本私有制是资本主义这种经济社会形态的突出标志。随着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资本主义私有制成为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桎梏,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被敲响,剥夺者就要被剥夺。剥夺者被剥夺之后,要建立的是社会主义所有制,即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制和生活资料的劳动者个人所有制。

  二是主客观生产条件参与生产的形式。“不论生产的社会的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但是,二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要素。凡是要进行生产,它们就必须结合起来。实行这种结合的特殊方式和方法,使社会结构区分为各个不同的经济时期。”[4]44没有投入生产活动的生产条件仅仅是潜在的可能的生产条件,现实生产条件的形成需要投入生产活动。主客观生产条件从可能性到现实性的转化依赖于他们的结合方式,即参与生产的方式。主客观生产条件结合的方式受制于主客观生产条件自身的发展,决定了生产条件的所有者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生产条件参与生产的方式各不相同。在原始共同体内,人们使用共同体共有的生产资料劳动,共享劳动成果。原始共同劳动是原始社会生产条件参与生产的形式。在奴隶社会,奴隶主占有一切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连劳动者本身也成了奴隶主的财产。奴隶只有为地主提供剩余劳动,才能获得维持生存的生活资料。奴隶劳动是奴隶社会生产条件参与生产的形式。在封建社会,农民阶级失去了土地,地主阶级垄断了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土地,农民只有得到了地主的允许,只有为地主提供地租,才能进行劳动。农奴劳动是封建社会生产条件参与生产的形式。雇佣劳动是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条件参与生产的形式。“没有雇佣劳动,就没有资本,就没有资产阶级,就没有资产阶级社会。”[1]88自由联合劳动则决定了人类社会进入共产主义阶段。

  三是产品的分配方式。生产条件的所有权不仅决定着生产条件参与生产的方式,而且还决定着生产成果的分配。生产成果的分配是生产条件分配的结果,是生产条件所有权的实现。有什么样的生产条件的分配,就会有什么样的生产条件参与生产的方式,从而就会有什么样的产品分配方式。在马克思看来,使各种经济的社会形态例如奴隶社会和雇佣劳动的社会区别开来的,只是从直接生产者身上,劳动者身上,获取这种剩余劳动的形式。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低下,剩余劳动及其表现形式剩余产品直接归原始共同体所有,按照需要在共同体内部分配,不存在榨取剩余劳动的形式。奴隶社会获取剩余劳动靠的是皮鞭的强制,奴隶除了维持自己肉体生存之外的剩余全部被奴隶主占有。封建社会剩余劳动的榨取方式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采取过徭役地租、实物地租、货币地租等形式,地主或领主占有以地租为存在形式的剩余劳动,剩余劳动的榨取方式从超经济强制逐步向经济强制过渡。资本主义社会榨取剩余劳动的方式则采用了形式上的自由平等而实际上的经济强制。占有主客观生产条件的资本家通过市场实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结合,在等价交换的幌子下无偿地获取剩余价值。货币资本家、产业资本家、地主阶级分别获得以利息的形式、以利润的形式、以地租形式存在的一部分剩余价值,雇佣劳动者只获得相当于劳动力价值的工资。资本主义社会榨取剩余劳动的方式虽然也是非常残酷的,但是同以前的奴隶制、农奴制相比,则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社会关系的发展,有利于更高级的新形态的各种要素的创造。社会主义社会在资本主义时代成就的基础上,在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基础上进行自由联合劳动,劳动更合理地分配给全体劳动者,使必要劳动时间大大缩短,剩余劳动时间大大增加,并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享有。一个社会生产关系的总和就是生产条件的分配、生产条件参与生产的方式和产品分配的方式的有机整体。生产关系总和的不同性质决定了人类历史发展上不同的经济的社会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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