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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
2014年06月03日 15:36 来源:《党政干部学刊》2014年第1期 作者:孙承叔 字号

内容摘要:

关键词:西方马克思主义;国家;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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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摘要:国家问题是资本逻辑下影响民生和社会的核心问题。长期以来,人们是在国家与市民社会(经济社会)框架内讨论国家问题的,由于忽视了生活世界或人类社会这一合法性基础,因而从根本上扭曲了马克思的国家理论,助长了钱权勾结和资本形而上学。本文分三个阶段,分别讨论了西方马克思主义主要代表人物的国家理论,以说明他们虽然侧重点不同,但围绕着一个核心问题,即国家的合法性基础,从总体上展开了国家与市民社会,国家与人类社会的关系,尤其是公共领域和生活世界的探讨,成为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在当代的新的生长点。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

  关 键 词:西方马克思主义;国家;合法性

  国家问题是西方马克思主义思考的核心问题之一,按照思想发展的内在逻辑,大约经过了三个阶段,虽然每一阶段思考的重心有所不同,但内核是一致的,即国家与社会生活,尤其是与公众生活世界的关系。西方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第一阶段,主要是指20世纪二三十年代,随着西方发达国家无产阶级革命失败而产生的对国家问题的反思。

  一、近代社会分析的第一框架

  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是在近代国家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近代社会分析的第一个框架是“家庭-市民社会-国家”框架。在近代以前,现代意义的市民社会并没有形成和独立,因而社会的总体框架是政治国家和家庭(经济是家庭的一部分),随着个人从家庭、政治和宗教束缚中走出来,以经济交往为核心的市民社会才逐渐形成。黑格尔的功绩就是承认了这种进步,正像马克思所说:“黑格尔把市民社会和政治社会的分离看作一对矛盾,这是他较深刻的地方,但错误的是:他满足于只从表面上解决这种矛盾。”[1]即不是从根基上改造市民社会,而是希望通过国家缓和市民社会的内在矛盾。现实生活是,不是国家决定家庭和市民社会,而是家庭和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前提,它们才是真正的活动者,而思辨的思维却把这一切头足倒置。”[2]因而家庭和市民社会构成社会分析的基础层面,而“政治国家没有家庭的天然基础和市民社会的人为基础就不可能存在。它们是国家的必要条件。”[3]

  在黑格尔和马克思那里,市民社会的本质含义是指社会的经济领域,如黑格尔所说:“市民社会是个人私利的战场,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场,同样,市民社会也是私人利益跟特殊公共事务冲突的舞台,并且是它们二者共同跟国家的最高观点和制度冲突的舞台。”[4]所不同的是,马克思把18世纪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的理论拓展为理解整个人类历史的基础:“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并把与该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5]而黑格尔则在市民社会的经济含义之外还包含着某种意识形态的因素,即“市民社会也是私人利益跟特殊公共事务冲突的舞台,并且是它们二者共同跟国家的最高观点和制度冲突的舞台。”黑格尔虽然认为市民社会“使每个人在为自己取得、生产和享受的同时,也正为了其他一切人的享受而生产和取得。”“使人们之间在满足其他需要上的依赖性和相互关系得以完成,并使之成为一种完全的必然性。”[6]但市民社会是建立在财产私有和能力私有基础上的,因而无法克服内在的不平等,“一方面受到自己的直接基础(资本)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到技能的制约,而技能本身又转而受到资本,而且也受到偶然情况的制约;后者的多样性产生了原来不等的禀赋和体质在发展上的差异。这种差异在特殊性的领域中表现在一切方面和一切阶段,并且连同其他偶然性和任性,产生了各个人的财富和技能的不平等为其必然后果。”[7]因此,市民社会不仅需要警察和法律保护财产私有和秩序,而且需要国家这一更高的伦理实体引导和管理市民社会。“国家是伦理理念的现实——是作为显示出来的、自知的实体性意志的伦理精神,”“国家是绝对自在自为的理性的东西。”[8]国家承担着调整家庭和市民社会的任务,“调整家庭和市民社会的规律,是映现在它们中的理性东西的制度。”[9]国家使普遍性与特殊性更好地结合,“赋予特殊性以全面发展和伸张的权利,而赋予普遍性以证明自己既是特殊性的基础和必要形式、又是特殊性的控制力量和最后目的的权利。”[10]一句话,在黑格尔那里,国家是作为解决家庭和市民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力量而出现的,他的目标不是改变这种生产方式,而是希望通过国家来完善这种生产方式,使整个社会上升到一个新的伦理实体。黑格尔的思路潜在地成为整个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主要理论方向:不是批判资本,而是在资本的基础上从文化、道德上完善国家。

  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

  在国家层面,首先注重文化和意识形态的是葛兰西。20世纪20年代,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相继失败(德国、巴伐利亚、奥地利、匈牙利),对于这一事实的反思,首先导致葛兰西社会分析框架的变化。葛兰西发现,西方无产阶级之所以失败的原因是因为西方国家具有比东方国家更强的意识形态领导权。他发现西方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从市民社会中发展出一种维护资本统治的意识形态,正是这种意识形态统治着人们的思想并导致了无产阶级革命的失败,因此,作为市民社会的意识形态已经不再是经济的一部分,而是国家的一部分,市民社会国家化了,因而无产阶级如果单纯进行政治领域的暴力革命而不夺取意识形态的领导权,无产阶级就不能取得革命的胜利,也就是说,无产阶级只有夺取双重领导权,政治的和意识形态的,才能最后取得胜利。

  由此,葛兰西提出了市民社会国家化的分析框架,葛兰西认为:“我们目前可以确定两个上层建筑‘阶层’:一个可称作‘市民社会’,即通常称作‘私人的’组织的总和,另一个是‘政治社会’或‘国家’”[11]“在俄国,国家就是一切,市民社会处于原始状态,尚未开化;在西方,国家和市民社会关系得当,国家一旦动摇,稳定的市民社会结构立即就会显露。国家不过是外在的壕沟,其背后是强大的堡垒和工事。”[12]因此必须进行全面的革命,单有武装斗争是不行的。也就是说,在经济的市民社会之上衍化出文化的市民社会或意识形态的市民社会,它们共同保卫着资本主义社会。

  因此,现代社会统治阶级即“社会集团的领导作用表现在两种形式中——在‘统治’的形式中和‘精神和道德领导’的形式中。”[13]单纯从政治统治的角度不能理解现代国家,在“国家的一般概念中有应该属于市民社会概念的某些成分(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国家=政治社会+市民社会……)。”[14]“国家=政治社会+市民社会”成为葛兰西市民社会国家化理论的最明确公式,在这里市民社会承担着精神和道德领导权的作用,因此,“市民社会也是‘国家’。并且不仅如此,市民社会恰好构成国家。”[15]显然,葛兰西的社会分析框架与马克思、黑格尔相比发生了变化,他不再强调市民社会的经济功能,而是在经济功能基础之上强调市民社会的文化功能和意识形态功能,这一功能黑格尔曾经提到,但没有作为重点,而葛兰西则重点发挥了后一功能。这一路向对西方马克思主义影响很大,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批判理论从总体上倾向于文化而非资本,与这一分析框架的改变有很大关系。

  由此提出了意识形态领导权理论和有机知识分子理论。葛兰西认为:“一个社会集团能够也必须在赢得政权之前开始行使‘领导权’(这就是赢得政权的首要条件之一);当它行使政权的时候就最终成了统治者,但它即使是牢牢地掌握住了政权,也必须继续以往的‘领导’”。[16]因此,无论是在赢得政权之前,还是之后,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导权,对所有民众进行思想领导,是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的必由之路。因为国家在性质上不仅是暴力的,同时是伦理的,即服务于公众的性质。葛兰西说:“每个国家都是伦理的,因为它的最重要职能之一是把广大居民群众提高到符合生产力发展需要从而符合统治阶级利益的一定的文化和道德水平(或形式)。”[17]也就是说,服务于公众并获得公众的支持是国家合法性的根源。而一旦失去了公众的支持,国家就会发生“‘权威的危机’。而这也就是领导权的危机或整个国家的危机。”[18]

  要行使国家的意识形态领导权,有机的知识分子就十分重要。葛兰西说:“我的知识分子概念非常宽泛,不局限于流行的大知识分子的概念。这种研究还将导致对国家概念的某些规定,通常国家被理解为政治社会(为使人民群众同某种生产类型及特定时期经济相一致的专政或强制机关),而不是视为政治社会与市民社会(某个社会集团,通过教会、工会、学校等所谓非政治组织对整个民族社会行使的领导权)的平衡。”[19]这里葛兰西实际上对国家的功能或性质作了全新的理解,即国家不能仅仅被理解为政治社会,它的最重要功能或性质是要确保政治社会和市民社会之间的平衡,只有从这一视角才能真正理解有机知识分子和意识形态领导权,理解国家的教育功能。葛兰西说:“实际上,应该把国家看成一位‘教育者’,因为它的目标完全在于创造一种新型的或者新水平的文明。国家从根本上说是对经济力量起作用的,它重组并发展经济生产机器,它改变经济基础,但我们不能因为这样的事实而得出结论说,上层建筑的事情就可以放任自流,可以让它们自发地发展,随意、偶然地发生。在这个领域里,国家同样是‘合理化’、加速发展和泰勒化的工具。”[20]有机知识分子就是每一社会集团内部自觉行使意识形态领导权的知识分子,“在建立自己统治地位上发展着的每一集团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就是它为同化和‘意识形态’上战胜传统知识界而斗争,——这个集团同时形成自己有机的知识界越有力,则同化与战胜的完成更加迅速,也更加有效。”[21]因而有机“知识分子也就是上层建筑的‘活动家’。……知识分子是统治集团的‘管家’,用他们来实现服从于社会领导和政治管理任务的职能。”[22]

  既然国家的功能在于政治社会与市民社会间的平衡,那么政治民主就是达到这种平衡的有力手段,葛兰西说:“政治民主力图使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相互关系的协化(指被统治者同意基础上的统治)。”[23]这一点在民主的议会制国家里表现得更加充分。“在实行典范的议会制度的国家里,‘正常’实现领导的特点是采取各种平衡形式的强力与同意的配合,而且避免强力过于显然地压倒同意;相反地,甚至企图达到表面上好像强力依靠大多数的同意……”[24]在这里,葛兰西实际上已经提出了国家政权的合法性问题,即合法性的基础是大多数人民的同意。而官僚主义集中制的本质是反民主,“如果在国家中占优势的是官僚主义的集中制,那么这就表明领导集团达到饱和以后成了狭隘的小集团,他们努力的是永久保持自己的利己主义的特权。”[25]在官僚主义统治下,贪污和舞弊就成为社会的必然现象:“舞弊和欺骗处于同意与强力之间的中间地位,它们是一定情况下的特有现象。”[26]

  循着葛兰西的思路,阿尔都塞明确提出了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理论,阿尔都塞认为“葛兰西是在我走的这条路上走过一段距离的唯一的人。他有一个‘值得注意的’想法,即国家不能归结为(镇压性)国家机器,而是像他说的包含若干‘市民社会’的机构:教会、学校、工会等。”[27]“国家不能归结为镇压性国家机器”是对传统国家理论的修正,只有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角度才能理解西方革命的艰巨性。阿尔都塞认为“镇压性国家机器‘以暴力方式’执行职能,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以意识形态方式’执行职能。”[28]前者表现为强制,后者表现为说服,二者运作方法、组织原则、侧重点都是不同的,“镇压性国家机器是一个有组织的整体,……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则是多样的、不同的、‘相对独立’的。”[29]尤其是意识形态国家机器,阿尔都塞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和分类,并对教育在当代的特殊地位作了有深度的肯定:“我这里所说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是指一些以专门机构的形式呈现在直接观察者面前的实在。……我们暂时可以认为下述机构是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宗教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各种教会体系);——教育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各种公私立学校的体系);——家庭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法律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政治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包括不同政党在内的政治体系);——工会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信息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出版物、广播电视等);——文化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文学、艺术、体育)。”[30]阿尔都塞实际上已经发现社会在进行两种不同却又紧密相关的生产,一种是物质财富生产,另一种是人的生产,尤其是人的意识的生产,“我完全有理由认为,在站前台的政治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幕后,资产阶级所建立的首要的,即主导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是教育机器,教育机器的职能实际上已取代了先前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教会。”学校在人的教育中又担当了主要的角色,“在这一演奏中,有一种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肯定起主导作用,……这就是学校。”[31]阿尔都塞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强化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在社会分析框架中实际上增加了一种新的层次,一种有争议的层次:公共意识形成领域,葛兰西命名它为市民社会,阿尔都塞命名它为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本质上都是指政党、工会、教育、家庭、文化、传媒等一切作用于人的意识的非强制的活动领域,这里有政府的有意识行为,也有民间的有意识行为,有的学者把它归为民间交往领域(如哈贝马斯),其实质都是作用于人的意识,改变人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对这一领域的关注才真正产生了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批判理论。阿尔都塞实际上提出了社会分析框架的四个层次:“家庭-市民社会(经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镇压性国家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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