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各国共产党提高党员素质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相同点,表现为基本上都能关注到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廉洁从政意识及民主意识的培育;各国共产党提高党员素质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不同点,表现在党员干部队伍政治信仰及整体思想政治素质优劣不同,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上疏密有别,民主法治素质及依法行政上差异较大,以及执政党惩治腐败力度和民众对执政党及党员干部信任度存有差别。通过对各国共产党提高党员素质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进行比较,能使我们深刻认识加强党员素质建设的紧迫性与重要性,进一步提升党员素质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关键词:各国共产党;党员素质;执政能力;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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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各国共产党提高党员素质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相同点,表现为基本上都能关注到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廉洁从政意识及民主意识的培育;各国共产党提高党员素质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不同点,表现在党员干部队伍政治信仰及整体思想政治素质优劣不同,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上疏密有别,民主法治素质及依法行政上差异较大,以及执政党惩治腐败力度和民众对执政党及党员干部信任度存有差别。通过对各国共产党提高党员素质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进行比较,能使我们深刻认识加强党员素质建设的紧迫性与重要性,进一步提升党员素质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关 键 词:各国共产党;党员素质;执政能力;比较
作者简介:唐小芹(1970-),男,湖南常德人,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湖南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湖南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南商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中图分类号:D2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529(2010)03-0088-05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联乃至东欧共产党领导的9个社会主义国家相继丧失政权、改旗变色,且因比较平静、少有抗争及大规模暴乱(除罗马尼亚外),被西方称之为“天鹅绒般的革命”。探究其深层根由,乃苏联东欧各国内部和外部、历史和现实多种因素交互作用的产物及合力作用的结果。纵观苏东剧变的全过程则不难发现,执政党自身建设存在的严重问题是剧变的关键,而在党的自身建设中党员干部整体素质优劣又是影响执政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汲取历史教训,着力加强党员素质建设,理应成为执政党建设特别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核心内容。
一、各国共产党提高党员素质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相同点
1.看到了从政治思想上建设党的重要性,重视党员思想政治素质的提升
早在俄国布尔什维克党成立之初,列宁就强调,俄国社会民主党应“完全站在马克思理论的基础上”[1](P202)。为了建设以先进理论为指南的党,为了确立马克思主义在俄国党内的指导地位,列宁同形形色色的非马克思主义思想进行了坚决斗争。1927年斯大林也指出:“组织统一只有建立在牢固的思想统一基础之上,那它才是不可动摇的。”[2](P246)苏东共产党在早期、中期能够注重从思想上建党,保障了党的思想统一与组织统一。此外,越南共产党和古巴共产党在改革开放新时期都重视党的思想理论建设。越共在“革新开放”时期,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摆在首位,并借此提升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古共在四届五中全会专门讨论了改革开放时期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问题,卡斯特罗明确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到古共“生存的基础”的高度。这一认识还落实到古共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上。1990年以来,党员干部先后有50多万人次参加体系完备的党校系统的培训,每个新党员在基层党校接受至少100个小时的党性教育[3]。重视思想建设是毛泽东建党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永恒课题”[4]。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党仍然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党的各项建设的首位,把它作为党的组织建设与作风建设的前提和基础,致力于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2.开展反腐败斗争,并通过反腐倡廉教育培育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
世界上由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均认识到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开展了建章立制、严治严打的整党整风运动。1995年起越共就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肃贪和反行贿运动。1996年越共八大将反腐败列为主要议题之一。1997年越南国会通过新《刑法》,规定贪污达到一定数额将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标志重典治腐的大幕开启。1998年越南国会颁布反腐败斗争专项法令,界定各种腐败行为并规定相应处罚措施。2001年4月,越共九大再次强调坚决开展反腐斗争并决定继续加强整党、建党工作,以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5](P12)。当时的越共总书记农德孟指出,根除腐败和官僚作风是“保证党完全纯洁和健康,巩固人民对越南党和国家的信心和信任的惟一手段”[6]。在反腐问题上,古共认识也较为清醒,第二书记劳尔·卡斯特罗强调:“腐败将一直伴随我们,但是我们必须将腐败控制在踝关节以下,绝不能让它达到我们的脖子位置。”[7]同时,致力于法制化反腐,制定《国家干部道德法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规定了26条戒律。还构建起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和群众监督组成的监督网络,如设立直属古共政治局领导的全国群众举报委员会和从属财政部领导的全国审计办公室,加大对干部队伍和财政运行的监管力度。在中国,针对我们党的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腐败问题,邓小平早就看到“在整个改革开放中都要反对腐败”,把反腐败视为关系到党生死存亡的一场严重的政治斗争。党的十七大以来,更注重从根本和源头上反腐,加强了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将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法纪意识等方面教育提到新的认识高度。
3.提升党员干部法律素质,推进制度建党与依法行政
实行“革新开放”以来,越共就注重从制度上加强党的建设,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中央委员会工作制度、基层民主制度、财产申报制度、财政公开制度等。越共九大通过的新党章,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要按照这一党内根本法规办事。越共七大通过的《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规定:“党保持与人民的密切关系,将自己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并且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在我国,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写入宪法,使“依法治国”方略成为宪政目标。同时还借助强化党员干部法律知识任前考试和在岗培训,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法制观念增强,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得以不断推进。
4.注意推进人民民主和党内民主,培育党员民主意识
一方面在二战后,东欧各国共产党在国内建立共产党起领导作用、各政党共同参与的人民民主制度,国家政治生活和谐有序。可惜此制度的探索和尝试旋遭中断。另一方面,各国共产党开展党内民主建设,如在波兰,哥穆尔卡在1956年10月举行的波兰统一工人党二届八中全会上提出民主化的改革方向,并将党内生活民主化作为整个民主化进程的基本保障条件,后又推行议会三级差额选举和工会秘密表决制。在匈牙利,纳吉·伊姆雷等中央领导人曾提出发展民主的要求,但因步骤过急而诱发“匈牙利事件”。在捷克斯洛伐克,主张党的作用通过党组织、党员来发挥,加强党内民主等。可以说,东欧各国共产党在推进党内民主化方面做出了改善苏联模式的大胆尝试,但此类改革因为苏联所不容而遭扼杀。苏联在戈尔巴乔夫执政后,正式开始解决“专制官僚体制”这一“党革新的根本问题”,但因其引发各种反共的政党、组织的恣意发展并造成苏共的悲剧性结局,而使推进党内民主化的努力成效尽失[8](P80-82)。而中共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十六大、十七大以来高度重视民主集中制建设,健全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制度、党内选举制度、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以保障党内生活的民主化、制度化,也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