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人道主义共同体是自由人在理性的选择之后共同建构起来的共同体,这种共同体不会对每个自治的人造成强制和伤害,共同体的运作是依靠每个人的赞同所产生的权威人来协调公共事务。为此,马克思就立足市民社会,对共同体问题作出历史的考察,指出本源共同体由三种不同形式构成,它们分别是亚细亚共同体、古典古代共同体、日耳曼共同体,对本原共同体的扬弃就是市民社会,这个社会的共同体是一种被异化的、外在于人的共同体,在扬弃了这种共同体之后。二、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内生路径共同体是人的类存在的基本方式,是马克思理解人类历史的一个重要概念。
关键词:马克思;社会共同体;市民社会;生活;政治;资本主义社会;联合体;异化;阶级;劳动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高石磊(1981- ),男,重庆理工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学院讲师、哲学博士,主要从事马克思政治哲学研究,重庆 400050
内容提要:马克思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维度对共同体做了科学区分,即前资本主义共同体(亚细亚共同体、古代共同体、日耳曼共同体)、资本主义市民社会共同体、人道主义共产主义共同体。马克思立足当下,论证了前资本主义社会共同体的不自足性,论述了资本主义市民社会共同体的虚假性和依附其上的自由、平等和正义的不真实性,从而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把共同体永恒化和普遍化的真实意图。人道主义共同体是自由人在理性的选择之后共同建构起来的共同体,这种共同体不会对每个自治的人造成强制和伤害,共同体的运作是依靠每个人的赞同所产生的权威人来协调公共事务。共同体尊重成员的差异,成员的相互交流和相互帮助可以完善每个人自身。现实的人总是生活在这样或那样的群体或共同体形式中,环顾今日中国,构建和谐社会共同体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
关 键 词:马克思;共同体;自由人联合体;和谐共同体
共同体的建构是人类自古以来自觉的实践,人类社会从一开始就是以共同体的形式组织起来的,人类的共同体生活从动物的群居生活进化而来,又远远高于动物的群居生活。早期人类共同体就是社会本身,人类共同体与人类社会在外延上是重合的。随着人类实践活动的扩大和发展,人类社会领域出现了分化,产生了不同形式的共同体。从人的社会性角度理解,人类生活的历史就是一部各种共同体发生、发展并相互制约的历史。建构理想的共同体的基本依据在于,共同体是人类生活的必然选择。没有共同体,就没有人的类生活;而没有理想的共同体,就没有人类理想的公共生活。马克思关于共同体的论述,贯穿于他理论研究的始终。
一、共同体思想的历史追溯
滕尼斯说:“血缘共同体作为行为的统一体发展为和分离为地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直接表现为居住在一起,而地缘共同体又发展为精神共同体,作为在相同的方向上和相同的意向上的纯粹的相互作用和支配。”[1](P65)从这句描述中,滕尼斯把共同体划分为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和精神共同体三种形式,而它们之间又体现了人类社会共同体从低级向高级的动态发展过程。在人类初期,人们梦想着诸神是共同体的中心,在其中诸神表现得无私和透明,反衬出人类的卑贱,而诸神的处所成为人们向往的、梦寐以求的神圣领地。古希腊时代的城邦共同体是以维持城邦本身的存在、抗击外邦的骚扰和侵犯、激发本城邦公民政治热情、培育公民的美好德行为目的的。随着希腊城邦共同体的瓦解,人与人的相互关系不再由城邦的善的原则来维系,旧的社会秩序的崩溃,需要一种新的理论来规范社会秩序,这样就产生了斯多葛学派,试图用一种普遍的正义原则来重新构造社会秩序。西塞罗试图依靠自然理性所制定的法,把它作为普遍原则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从而确保社会秩序。因为罗马帝国庞大,地域辽阔,如果按照希腊城邦共同体的管理方式管理帝国是不大可能的,也不可能对罗马所属地的成员继续实施教化,培养其德行。因此,法律确定罗马帝国的秩序比依靠公民的德行见效快,并正当和持久。然而,罗马帝国向外扩张,不断地发动战争,使人们产生一种过安宁生活的强烈愿望,就在这个时期,基督教很快传入罗马。起初罗马认为基督教徒是帝国稳定的敌人,称基督徒为异教徒,但罗马很快就认识到,要持续统治这一广阔的地域,仅仅依靠罗马法是不够的。罗马越是镇压基督信徒,基督教的信徒就越多,就会形成一股强大的群众力量来与罗马抗衡。基于这种情况,君士但丁认为,罗马要充分利用这股力量,那些活泼的信徒正是振兴和统一罗马帝国的基础。于是,君士但丁皇帝皈依基督教,他想借此使罗马重振往日雄风。从此,基督教在罗马扎根,在基督的哺育下,神的共同体逐渐开始在大地上建立起来,与尘世的王权展开斗争。近代随着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的发展以及市民社会的兴起,在神学被打倒的情况下,需要一种论证政治合法性的理论资源。即神义论向人义论的转变,政治的中心转向人本身,从人开始论证政治权威存在的合理性。于是,社会契约论的思想被重新发现和应用。霍布斯等人从社会契约论的角度论证人造共同体的合理性和正当性,主张人们之间相互约定,一致同意把自己的权利交给统治者。而共同体就在于使人免于死亡和恐惧,保护每个人的应有财产。与此同时,洛克担心政府的无限权力会对个人的财产、生命、自由构成威胁,因此,提出限制政府权力的三权分立的宪政思想,把霍布斯的具有绝对权力的“人造共同体”变成有限权力的“安全和秩序共同体”。孟德斯鸠从法的精神角度探究最好的共同体,指出共和制是最能体现法的精神的好的共同体。卢梭认为通过人民公意构建起来的共同体,是最能代表和表达人民意志的最好的共同体,然而,自由和平等问题在共同体中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托克维尔为了寻求解决自由和平等的冲突问题,认为积极且强大的政治机构是民主的自由和平等的必要条件。这就是说,民主制度需要政治权威和强有力的政治机构,但同时也要防止政府发展成集权主义。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在探究知识何以可能的语境中,为构建“知识共同体”和“科学共同体”提供了理论基础和依据;与此同时,康德把“伦理共同体”置放在《纯粹实践批判》中予以评论,指出,共同体成员如果按照道德律令行事,成员是自由的,因为道德律令是源自人的理性,按照理性做事的人,一定是一个道德高尚之人,如果共同体每个人都是如此行事,那么这个共同体一定是个和谐的共同体。黑格尔构建了一种普遍的共同体,这个共同体是在扬弃了家庭和市民社会的基础上产生的,只要共同体的共同利益获得实现,个人的特殊利益也就相应地得到实现,因为个体是整体的个体,一旦整体获得滋润营养,相应地,生活在整体的个体也就得到了滋润和营养。马克思很快就意识到,有必要把黑格尔颠倒的东西再颠倒过来,这就是说,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而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为此,马克思就立足市民社会,对共同体问题作出历史的考察,指出本源共同体由三种不同形式构成,它们分别是亚细亚共同体、古典古代共同体、日耳曼共同体,对本原共同体的扬弃就是市民社会,这个社会的共同体是一种被异化的、外在于人的共同体,在扬弃了这种共同体之后,就进入到未来共同体即自由人联合体,它才是真正的共同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