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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6年,我们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有步骤地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迅速恢复了国民经济并开展了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在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基本上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在这个历史阶段中,党确定的指导方针和基本政策是正确的,取得的胜利是辉煌的。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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