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近日,国家民委办公厅、文化部办公厅、中国文联办公厅、中国美术家协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美术作品展的通知》。
关键词:作品展;民族文化宫;少数民族美术;中国美术家协会;国家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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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民委办公厅、文化部办公厅、中国文联办公厅、中国美术家协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美术作品展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30周年,进一步弘扬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展示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美术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促进各民族文化艺术交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由国家民委、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民族文化宫承办的“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美术作品展”将于2014年12月在北京举行。
《通知》要求,做好展览的宣传、组织和落实工作,争取以高水平、高质量的美术作品向新中国成立65周年献礼。《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美术作品展方案》同时公布,《方案》明确了展览组织机构、征稿对象、作品要求、展出作品权力归属等。展览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民族文化宫。作品收件时间为2014年9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
(原标题:第三届少数数民族美术作品展将于12月在民族文化宫举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