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用曲解、粉饰、篡改、伪造"儒学""弘扬国学"的现象越来越多。
关键词:专制;三纲;四书五经;君臣;尊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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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面对的历史事实是:儒典的旨归为尊卑有别,贵贱有等,尊者专制,贱者服从。“四书五经”的每一个范畴和每一个命题均被植入“君臣之义”的文化基因,其维护专制、等差的核心价值观与倡导民主、平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格格不入。
当今学界,用曲解、粉饰、篡改、伪造“儒学”等方式“弘扬国学”的现象越来越多,一些人甚至主张倡导封建社会时期的“三纲五常”。遏止这种文化造假之风是中国学术界义不容辞的责任。具体途径之一是剖析“四书五经”的本质,将其核心价值观揭示给世人。而“三纲”就是一个重要标靶。
网之大绳为纲。提网总绳,纲举目张,于是“纲”成为主宰者的喻体之一。“君如网之纲,臣如网之目。”在儒者看来,“君臣之义”普遍适用于宇宙万物,包括天地、阴阳、男女、夫妇、父子、兄弟、长幼、嫡庶、婆媳、主仆、师徒,等等。夫妻造端“人伦”,故为三纲之首;父子乃是“天伦”,故为五伦之首;君臣乃“天下之纲纪”,非“一家之纲纪”,故为三纲之要、五常之本。将“三纲”翻译成现代汉语,即君为臣做主,父为子做主,夫为妻做主,顺从君、父、夫是臣、子、妻的名分。“三纲”显然是君、父、夫专制的一种表述方式。
“天人合一”是“三纲”的理论依据。典型例证是《周易》。《易传》以“天地之道”、“阴阳之数”、“乾坤之体”,论证君主制度、宗法制度、等级制度的必然性、合理性和绝对性,将君与臣、父与子、夫与妻判定为定位不易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周易·系辞上》有一句名言:“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天地至大,尚有尊卑,世间万物,莫不如是。于是《乾卦》以“天德”、“乾道”论“君”,即“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坤卦》以“地道”、“坤道”论“臣”,即“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则各从其类也。”这就由天地、阴阳、乾坤的哲理,推导出等级秩序的一般规定性,即天尊地卑,阳刚阴柔,乾健坤顺,注定了君臣之间,包括父子、夫妻等一切上下等级之间,在社会结构上有尊卑之别,在社会功能上有主从之别,在社会价值上有贵贱之别。人类有君臣、父子、夫妇、兄弟、长幼之分并皆有“君臣之义”及“尊卑之序”,于是每一个人都或君或臣、亦君亦臣,为君则行君道,为臣则行臣道,故“君子之道”有广泛的适用性。这种“天人合一”论将等级秩序奉为“天秩”、“天序”、“天地之别”,声称“自然之理”注定了君、父、夫等一切为君者属阳、类天、行乾、性刚、居上、位尊,而臣、子、妻等一切为臣者属阴、类地、势坤、性柔、居下、位卑。
“三纲”的原创者是谁?学界有汉儒、董仲舒、韩非、孔子等不同观点。有人辩称孔子不讲“三纲”,汉儒曲解了孔学的真谛。然而,“三纲”的经典依据来自“四书五经”,一些还标明为“子曰”。诸如《左传》的“贵贱不愆,所谓度也”;《论语》的“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和“(孝子)无违”;《孟子》的“天无二日,民无二王”;《中庸》的“非天子,不议礼,不制度,不考文”;《坊记》的“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家无二主,尊无二上”,等等。《孟子》的“无父无君,是禽兽也”、“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以顺为正,妾妇之道也”,也是“三纲”的经典依据。实际上,“三纲”条文定型于汉代,观念却源远流长,孔孟也不过是“三纲”法则的论证者而已。而这“三纲”实为宗法社会及君主政治的产物。“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末期的父权家长专制,“君为臣纲”的源头可以追溯到早期华夏国家的君父专制。从甲骨文的君、父、夫、妇、臣的字形看,这种支配与被支配关系很早就是一种社会存在和主流文化。《尚书》的“惟辟作福,惟辟作威,惟辟玉食”、“元恶大憝,矧惟不孝不友”、“牝鸡之晨,惟家之索”都是“三纲”的表达方式和经典依据。春秋战国以来,中国社会不断变革,而君主制度、宗法制度、等级制度依然是基本制度。于是以经过编选、改造的“五经”为主要依据,设定夫妻、父子、君臣这三种基础社会关系的社会规范及道德准则成为官方学说及主流学术的重大任务。在这方面,先秦儒者、汉唐经学家、宋明理学家可谓一脉相承。古代人大多认同君主制度、宗法制度、等级制度,这就注定了“三纲”不仅是诸多思想流派的共识,而且是中国古代社会的核心价值观。被奉为帝典的儒典则是这一价值体系的主要载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