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迁,社会组织的大量产生是其中一个显著和积极的变化。如今各类社会组织已经遍布城乡,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而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范畴也涵括了社会参与、社会管理、社会责任以及公共服务等等。一方面是社会组织的大量涌现、蓬勃发展,另一方面却是本土化社会组织理论的阙如。因此,对学界而言,一整套涵括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的多维度的社会组织理论体系的建构将成为首当其冲的理论任务。这就要求我们既要充分学习借鉴并过滤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更要立足中国国情,从历史传统中寻找理论根基,最终形成本土化的社会组织理论。
关键词:社会组织;社会建设;社会管理;多维度视角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丁惠平,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江海学刊》杂志社助理研究员,上海大学社会学院博士研究生。江苏 南京 210013
【内容提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迁,社会组织的大量产生是其中一个显著和积极的变化。如今各类社会组织已经遍布城乡,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而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范畴也涵括了社会参与、社会管理、社会责任以及公共服务等等。一方面是社会组织的大量涌现、蓬勃发展,另一方面却是本土化社会组织理论的阙如。因此,对学界而言,一整套涵括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的多维度的社会组织理论体系的建构将成为首当其冲的理论任务。这就要求我们既要充分学习借鉴并过滤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更要立足中国国情,从历史传统中寻找理论根基,最终形成本土化的社会组织理论。
【关 键 词】社会组织;社会建设;社会管理;多维度视角
中图分类号:C9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402(2013)11-0184-05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在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均发生了深刻的结构性变迁。在经济领域,再分配体制逐步被市场经济体制所取代。在社会领域,总体性社会结构趋于解体并向分化性社会转变。而在社会分化的过程中,社会组织作为一种新事物得以生发,其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点到面的发展过程昭示了社会领域内出现的显著和积极变化。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全国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达49.2万个,而在1988年这一数字仅为4446个。作为一个衡量社会文明和发达程度的指标,社会组织登记数量的显著增长彰显了我国社会发育水平的提升。如今各类社会组织已经遍布城乡,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层面。而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范畴也涵括了社会参与、社会管理、社会责任以及公共服务,等等。
对于社会领域内发生的巨大变迁,党和国家在政策层面做出了迅速的反应和相应的调整。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适时对我国社会组织的发育、发展进行了指导和建议;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正式提出“社会组织”的概念,明确提出“健全社会组织,增强服务社会功能”,将发展社会组织作为推动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方面。随着党的十八大的召开,加快形成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更是作为当前我国社会建设中的一项紧迫任务而在国家政策层面得到明确和肯定。至此,之前掣肘社会组织发展的制度环境问题以及合法性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得到缓解。一方面是社会组织的大量涌现、蓬勃发展,另一方面却是本土化社会组织理论的阙如。因此,对学界而言,加快构建形成全方位的本土化社会组织理论体系将成为首当其冲的理论任务。在此时代背景之下,本文所尝试做出的努力是,基于宏观、中观以及微观的多维度视角为本土化社会组织理论体系的构建在学理上做出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
尽管学界已对有关社会组织的基本研究成果形成了诸多共识,但为了使研究的逻辑线索能够完整清晰地呈现,本文仍有必要对有关的概念以及它们相互之间存在的理论与实践关联进行简要的回顾和梳理。
(一)社会组织概念之辨
在国内学界,对于社会组织的称谓可谓五花八门,其中较为常见的有“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民间组织”、“第三部门”、“中介组织”、“市民社会”等等。对于非专注于此研究领域的学者而言,这些林林总总的概念和名称足以使人眼花缭乱,茫然不知所谓,更遑论一般读者。概念上的多元化表明社会组织作为一种存在于人类社会中的历史事物所具有的复杂性。
2006年,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将原有的表征此类现象和事物的众多概念统一为“社会组织”。这种对概念名称的规范并非一时兴致所致,或仅仅是为了以正视听,而是通过分析总结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各类社会组织的性质、功能和特征以及基本发展规律,最终确定用“社会组织”这一概念来称谓此类现象和事物。作为一个学理概念应该能够反映事物或现象的本质属性。张海军认为,社会组织这一概念不仅强调了这种组织形式的根本属性,即与政府组织和市场组织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并且从字面上看社会组织是一个中性的概念,既无官民对立的色彩也无经济色彩,同时又包含了非政府性、非营利性、独立性以及公益性等重要属性。①概念上的统一和明确表明随着人类认知的深化对于社会组织这一新生事物形成了基础层面的共识,这就为一般化理论的建构提供了原始坐标。
(二)社会组织角色之变
新中国成立后,社会组织的发展在20世纪50年代遭遇重创直至改革开放后才因国家政策的放开而复苏,但其所扮演的角色或者说社会公众对其的一般印象在当时仅仅停留在“做好事”,即慈善行为这样一个狭窄的范围。可见,当时的社会组织所发挥的作用仍然局限于单一的领域,并维持在一种较低的层次上。
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社会力量也获得了快速的成长,各类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慈善组织、民间组织大量出现,社会组织涉及的领域日益广泛、发挥的作用愈加多元化,其在社会领域扮演的角色开始朝向为政府和市场“拾遗补缺”的次主体地位转变,但此时的社会组织仍然属于“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的有效补充,尚未被正式纳入国家制度建设层面的观照。
进入新世纪之后,社会组织的发展呈现井喷态势,其发挥作用的范畴涵括社会参与、社会管理、社会责任等等,社会组织已然成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之一,与政府组织和市场组织并列为社会三大部门,并且获得了党和国家在政策层面的明确和肯定,被确认为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中的支撑性力量之一,从而成为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主体。
(三)社会组织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关系的逻辑之辩
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是当下社会领域的热门话题和关键词。十六届六中全会上,社会建设作为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并列的范畴被明确提出,其涵义是指从社会所处的发展阶段的实际出发,顺应社会发展的趋势,遵循社会发展的规律,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地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在社会领域从事的各项建设。②而社会管理主要是指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过程。③从定义来看,社会组织的概念涵括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之中。而从广义的视角看,社会系统有三大部门——政府组织、市场组织和社会组织,分别对应于和谐社会建设中的政治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由此可见,社会组织作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主体应是题中应有之义,也是社会建设理念和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前提预设。而社会组织的基本职能——组织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则是其能够作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主体存在的根基所在,同时亦是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因此,社会组织的发育必然含蕴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这个更大的时代课题,而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又必须依托于社会组织这一主体力量才能真正完成其时代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