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随着20世纪90年代国际援助产业在中国的兴起,参与式发展在国内掀起了一阵强势的话语风潮。作为对斯皮瓦克命题的回应,参与式发展宣扬通过赋权来让村民实现自己的发展。本文通过对一份参与式扶贫项目手册的分析来透视中国参与式发展项目背后所潜在的整体运行机制,展现渗透于其中的国家的治理艺术。当斯皮瓦克命题转变为福柯命题后,我们的结论是:在中国的参与式发展话语中,并不是作为主体的村民在说话,真正说话的是村民背后的文化网络、制度网络,更是国家的权力网络。
关键词:参与式发展;在场;地方性知识;权力再生产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孙睿昕,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发展干预与社会转型;叶敬忠,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发展干预与社会转型、发展规划、农村留守人口(北京 100193)。
【内容提要】随着20世纪90年代国际援助产业在中国的兴起,参与式发展在国内掀起了一阵强势的话语风潮。作为对斯皮瓦克命题的回应,参与式发展宣扬通过赋权来让村民实现自己的发展。本文通过对一份参与式扶贫项目手册的分析来透视中国参与式发展项目背后所潜在的整体运行机制,展现渗透于其中的国家的治理艺术。当斯皮瓦克命题转变为福柯命题后,我们的结论是:在中国的参与式发展话语中,并不是作为主体的村民在说话,真正说话的是村民背后的文化网络、制度网络,更是国家的权力网络。
【关 键 词】参与式发展;在场;地方性知识;权力再生产
中图分类号:C916.1;D035-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023(2013)06-0044-07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20世纪90年代国际援助产业在中国的兴起,参与式发展在国内掀起了一阵强势的话语风潮,与对待其他外来思想理论相比,中国政府对参与式发展的欢迎态度可谓十分明显,尤其是扶贫部门,逐步将它纳入实践并大力推广。早在20世纪末,我们国家就通过与世界银行直接合作的西南和秦巴两个大型扶贫典范将参与式村级规划的理念全面推销出来。2001年9月,中国政府又将参与式方法明确为“整村推进”扶贫工作的主要途径,并在全国14.8万个贫困村广泛推行,包括592个重点县的贫困村以及非重点县的贫困村。2001年10月,国务院扶贫办在多个贫困问题相对严重的省份举办参与式扶贫规划培训班,系统地推广参与式村级发展规划方法。此外,国务院扶贫办还特别编写了《参与式扶贫培训教程》,作为全国的扶贫系统干部的培训教材①。
那么,如此备受政府青睐的参与式发展究竟是什么呢?实际上,“参与”这一概念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在西方政治学领域出现,而它被引入发展研究并引起极大关注是在20世纪80年代,也就是参与式发展的提出。通常认为,参与式发展潮流是由罗伯特·钱伯斯发起的,他的名著《农村发展:以末为先》(Rural Development:Putting the Last First)(1983)正是参与式发展的奠基之作。后殖民主义代表人物斯皮瓦克曾抛出一个经典命题:“底层人民能说话吗?”斯氏由此揭露了殖民系统解体后西方文化对第三世界国家的继续殖民,这样一种底层关怀同样也开启了人们对发展的反思。参与式发展正是打着“让底层人民说话”的旗号树立门户并成长壮大的。传统的发展理论与实践是坚持“资助人—客户”(Patron—Client)模式,强调自上而下的干预。这样的发展是由外因驱动的,本土人民只是在项目规划师的指示下被动执行。而参与式发展则反其道而行之,专门发明了“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这个词汇来瞄准当地人民。它推行“以末为本”的自下而上式路线,充分尊重本土知识,鼓励当地人民发挥能动性和决策力以实现自己的目标。从设计到执行再到评估,当地人民一直承担着主动的角色,这样就极大地提高了项目的可持续性。“赋权”是参与式发展的理念核心,它预设以往的发展项目失败的根本原因是目标群体自己并没能积极参与到项目中来,而赋权则可以为他们提供自由表达和行动的机会。参与式发展理念在实践中最重要的操作化工具是PRA(Participatory Rural Appraisal:参与式农村评估)。PRA并不是一个统一的结构化模型,它只是西方发展工作者在RRA(Rapid Rural Appraisal:快速农村评估)基础上形成的一套技术性工具包,主要包括参与式制图、季节性图表、矩阵排序、利益相关者分析、贫富差异分析、结构访谈与半结构访谈等。
通过上面的简单介绍可以发现,参与式发展其实是一套西方发展研究所创造的话语,在它身上自然存在着明显的舶来品烙印。这一烙印就是西方发展研究所暗含着三层假设:“一是学者们所号称的复杂权力网络,实际上仅仅是以‘地方’和‘西方’二者为主角建构和展现的。二是常常下意识地假设西方发展话语能直接介入作为发展对象的‘地方’中。三是将西方的发展援助作为发展过程的激发者和主导者。”[1]坦白来说,这些假设也许在其他第三世界国家屡试不爽,但参与式发展项目进入中国之后,上面的假设都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偏离,原因是它们都忽略了中国国情的特殊性,即强大的国家力量。在中国完整的行政体系与密集的组织机构面前,任何一个参与式发展项目都不可能自行启动、执行、善后,必须要将国家因素纳入项目设计,否则项目将注定失败。这就要求参与式发展项目在中国运行时必须为国家安排特定位置或者相应调整既定结构。因此,中国的参与式发展项目摆脱不了国家的身影,甚至在很多情况下,发展项目被国家层层形塑,最终被整合进原有的政策体系之中,所谓的参与式变得徒有其表[2]。在此背景之下,我们不禁产生疑问:无论是参与式发展的精神理念还是它的实际效果,对国家而言似乎都无关紧要,那国家为什么还积极地向国际发展机构争取项目呢?难道国家只是追求参与式发展的形式外壳吗?在参与式发展的形式外壳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国家策略呢?
下面我们可以通过对一份参与式扶贫项目手册②的分析来探索上述问题。这份参与式手册来自中国贫困农村社区发展项目PRCDP(Poor Rural Communities Development Project)。PRCDP项目是进入新世纪后世界银行、英国国际发展部同中国扶贫部门深度合作,在云南、广西和四川三省1063个偏远的贫困山区村寨开展的综合性扶贫项目。在西南、巴蜀等国际合作扶贫项目的经验基础上,该项目旨在借助参与式方法在中国扶贫领域的应用与完善来帮助目标群体摆脱贫困状态,完成国家减贫目标。这份参与式手册是三省项目工作人员经过为期一年的讨论、学习、反思和实践而完成的汇编文件。它是统领整个项目的有关参与式方法的操作性指南,虽然我们无法逐一分析PRCDP项目在每一个目标社区的具体实施情形,但我们却可以通过该手册来透视在每一个具体项目实践背后所潜在的整体运行机制,并以此来解构中国的参与式发展话语,展现渗透于其中的国家的治理艺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