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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养老机构六成为民办 为养老机构减免地方税2614万元 为养老机构减免地方税2614万元
2014年11月14日 00:0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13日,目前,全省民办养老机构已占养老机构总数的60%,床位数占47%。

关键词:养老机构;吉林省;养老服务;社会力量;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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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长春11月13日电 (记者祝大伟)13日,记者从吉林省养老服务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全省民办养老机构已占养老机构总数的60%,床位数占47%。

  2013年和2014年上半年,吉林省共减免养老服务机构地方税收2614万元。

  近年来,吉林省通过简政放权,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社会活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满足养老服务多样化、多层次需求。

  吉林省开展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转由社会组织或企业等管理运营,全省已有12个公办养老机构实施公建民营。

  此外,吉林省还引入社会力量为居家老人提供专业化养老服务。

  今年9月,吉林省首个居家养老定制化服务试点在长春市二道区岭东社区正式运营,为辖区老人提供就餐、家政、保健等7大类46项服务,仅此一个网点固定服务老人数量近700人。

  在创新方面,吉林省创新养老机构服务模式,支持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城市养老机构与农村养老机构、公办养老机构与民办养老机构合作。

  据介绍,目前,吉林全省已有867个养老机构与各类医疗机构建立了医疗服务合作关系,积极探索医养结合。

  同时,创新服务机构建设方式,开展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试点,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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