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学 >> 观察者
“新政”将为我国慈善事业带来哪些变化
2014年12月19日 00:00 来源:新华网 作者:黄小希 字号

内容摘要: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的“新政”,会为我国慈善事业带来哪些变化?培育良好的慈善文化,激发全社会和谐互助的力量,才是慈善事业发展的根本。

关键词:慈善事业;变化;新政;慈善;慈善组织

作者简介:

  新华网北京12月18日电(记者 黄小希)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中央政府名义出台的指导、规范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文件。意见提出的“新政”,会为我国慈善事业带来哪些变化?

  变化一:奉献爱心更多元 网络慈善更有序

  意见提出,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通过捐款捐物、慈善消费和慈善义演、义拍、义卖、义展、义诊、义赛等方式为困难群众奉献爱心。探索捐赠知识产权收益、技术、股权、有价证券等新型捐赠方式,鼓励设立慈善信托,抓紧制定政策措施,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

  对于新兴的网络慈善,意见提出,积极探索培育网络慈善等新的慈善形态,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慈善捐赠以捐款捐物为主,同时也涌现了股权捐赠、技术捐赠等新现象。意见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捐赠,既是对实践成果的总结,也有利于发挥不同慈善捐赠方式的优势。

  这位负责人指出,网络慈善以其操作简易、传播迅速、成本低廉等传统慈善所不具备的优势,成为近年来慈善事业发展的一大亮点。但网络慈善也存在重复募捐、骗捐、挪用善款等需引起注意的问题。意见规定,广播、电视、报刊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对利用其平台发起募捐活动的慈善组织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包括查验登记证书、募捐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这些规定有利于引导网络慈善扬长避短,更好发挥作用。

  变化二:优惠政策更到位 金融“加盟”更给力

  意见强调,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在加大社会支持力度方面,意见不仅提出鼓励企事业单位为慈善活动提供场所和便利条件、按规定给予优惠等措施,还要求积极探索金融资本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渠道。

  华北电力大学社会企业研究中心主任朱晓红说,总体上看,企业和个人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落实情况很不乐观。个人和企业只有捐给具有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组织才能享受税前扣除优惠,而社会组织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门槛高、程序复杂、审核苛刻、获批资格公布时间较晚、获批组织数量少。

  对此,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民政部将会同财税部门研究完善慈善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认定办法。他同时介绍说,我国慈善事业利用金融产品服务主要集中在基金会资产保值增值、慈善信托等方面,但总体规模较小、发展滞后。

  中国慈善联合会副秘书长刘佑平认为,把金融资本、金融工具引入慈善事业,将激发新的慈善资源,不仅有助于推动扶贫济困的深入开展,随着相关政策不断完善,还会有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医疗、教育、养老、文化体育等机构和设施,为慈善事业提供更多服务载体。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王村村)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