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14年,上海市委把“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列为头号调研课题。市委“一号课题”让人们发现,面对大量需求基层根本忙不过来,这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空间。
关键词:治理;法治;社会组织;聚焦;创新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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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市委把“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列为头号调研课题。调研组遍及全市的足迹,把社会各界的目光引入位于社会架构最底座的“基层”,也把社会治理推到“全民议题”的高度,让不同阶层、不同背景的公众参与讨论,如何创新社会治理,增强社会发展活力。
在此过程中,上海干部群众形成共识:社会治理的核心是人的问题,要始终把人放在最重要的位置;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只有基层基础实,工作才会实;社会治理的关键是制度创新,而法治则是创新的保障,只有坚持法治才能长治久安。针对法治、人、创新三大“关键词”,3名一线工作者应本报邀请,谈了他们最切实的感受。
【法治保障】闸北区拆违办主任杜嘉宝:有法律保障,敢主动作为
进入7月以来,闸北区拆违办拆除违法建筑的平均周期从15天下降到了3至5天。区拆违办主任杜嘉宝说,拆违部门最近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支持,原因是不久前上海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一线工作者从中找到了“法律保障”,破解了很多一直困扰拆违的瓶颈。
“违法建筑拆不完,最大原因是新的违法建筑生生不息。根据《行政强制法》,强拆违法建筑要按法定流程进行,处理一桩违建拆除案件至少要半年。等这么久,违法建筑早成型了,而一旦投入使用,拆除成本会直线上升。”杜嘉宝介绍,没有一套快速拆除在建违法建筑的执法流程,拆违工作跳不出“还旧债,欠新债”的循环。
《实施意见》以《城乡规划法》、《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上位法为依据,明确提出依法立即制止正在搭建的违法建设行为,快速查处拆除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一线执法人员因此可以“挺直腰杆”,“以前没有保障,不敢作为;现在,心态完全不同,敢主动作为了。”
《实施意见》还要求整合其他执法力量,用多种手段治理违法建筑。“据我了解,接下来还会有更多操作细则出台。比如,对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拆违部门可以通知供水、供电、供气单位停止提供服务,其中所涉及的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将会明确。”杜嘉宝表示,上半年闸北完成了全年拆违任务的113%,但全区仍有大量违法建筑等待攻克,“《实施意见》出台以来,我们每天接到的违法建筑投诉举报数量比过去翻了一番,可见社会的期待值也提升了。”
■专家点评
市人大代表、律师厉明:政府制止违法行为,不能采用违法手段。上海从现有法律资源中寻找法律依据,为解决“老大难”的拆违问题找到了突破口。有了法律的保障,才能积极行政、主动作为。拆违如此,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问题同样如此。中国现行的法律安排与现实需求存在脱节、不合拍之处,一方面需要立法机构完善立法,另一方面也应该鼓励政府在于法有据的前提下进行制度创新,积极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