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1.投标者须按《招标公告》发布的选题研究方向(附后)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3.投标者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和动态,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外,应着重对同类课题研究状况和他人研究成果做出分析评价,阐明投标选题的价值和意义。5.投标者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投标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责任单位审核盖章,由各地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规划处,投标截止日期为2016年 9月 10日,逾期不予受理。2.全国社科规划办对《投标书》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课题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中标课题名单。
关键词:投标;招标;学术;国家社科基金;中标;研究成果;负责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查
作者简介: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中央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含)党校、社科院、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招标工作总的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推动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批重大项目共发布246个招标选题研究方向,涵盖国家社科基金26个学科领域。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项中标课题。资助强度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80万元。对于研究周期长、经费投入大、带有工程性质的重大选题及大型数据库建设项目,可单独编制经费预算;如获中标,将根据研究进展情况和完成质量,立项两年经专家评估合格后予以滚动资助。
五、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重大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