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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公告》通知
2014年10月28日 14:57 来源:辽宁省社会科学院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省规划办近日下发《2014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并对项目立项、管理、结项工作作出部分调整。详情请登录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网页(www.lnskghb.com)仔细阅读并下载相关文件。本年度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课题的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申请。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可申报。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认真阅读立项结项的最新要求,并于11月 14日之前提交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一式5份以及电子文档1份,以便上报汇总,过期不予受理。

关键词:申报;规划基金;基金项目;立项;青年项目;社科;结项;年度辽宁省;万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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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规划办近日下发《2014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并对项目立项、管理、结项工作作出部分调整。详情请登录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网页(www.lnskghb.com)仔细阅读并下载相关文件。现将部分内容公告如下:

  申请人可自行选择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围绕规划选题自拟题目开展论证。也可依据本人的研究方向和学术积累,自行确定选题论证申报。除申报青年项目须在项目类别注明“青年项目”外,其他三种类别不必标注。项目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万元,一般和青年项目1万元,自选项目原则上没有资助经费。

  本年度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课题的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可申报。

  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认真阅读立项结项的最新要求,并于11月14日之前提交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一式5份以及电子文档1份,以便上报汇总,过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1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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