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科院社科联 >> 要闻
湖北社科院专家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
2014年10月27日 16:04 来源:湖北省社会科学院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10月24日上午,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处在院三楼会议室,邀请我院有关学者举行座谈会,在第一时间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进行解读。

关键词:社会科学院;湖北省;治国;四中全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作者简介:

    10月24日上午,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处在院三楼会议室,邀请我院有关学者举行座谈会,在第一时间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进行解读。会议由省社科院副院长刘玉堂主持,院党组书记张忠家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刘玉堂副院长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昨天刚刚闭幕,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了更好地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发挥思想库的作用,社科院科研处结合前期工作部署,组织我院专家学者在第一时间“发声”,传达学习全会精神,这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意义也非常重大。

  政法研究所所长凌新认为,四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并把提高司法公信力作为今后法治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摆在了很高的位置。近年来,我国的司法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一方面法院审执结案件数量持续增加,案件审批质量也不断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愿意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另一方面,老百姓对司法的意见却越来越多,司法公信力不升反降,出现反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当前如何提高司法公信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认同感,必须着力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加大司法体制改革力度,树立司法权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认同感,只有这样才能最终有效地避开“塔西陀陷阱” ,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

  马哲研究所所长苏涛表示,四中全会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背景下,回答了三个问题:以经济体制改为重点,政治体制改革如何跟进、如何破除利益羁绊和进一步找到改革突破口、如何维护全面深化改革公平正义这一价值目标的问题;政府职能转变中,政府自我革命动力何在的问题;重拳反腐背景下,如何把握充分利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推进反腐败的问题。四中全会新亮点、新提法很多,是对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的贯彻落实,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开拓了我们社科研究的新领域。

  张楠博士在发言中谈到,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写入公报,这标明了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决心,也意味着我国的“法治”建设走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国家治理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军事家治国,工程师治国,经济学家、法学家治国。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的国家、城市管理者都是从军队中提拔产生,军事家就是政治家。中期的国家管理者大多是各技术领域的高级工程师。十八大新一届中共中央领导中,大多具有人文社会科学背景,其中经济管理、法律、政治学等领域最为集中,相对而言,新一届中央领导更懂得完善和建立制度的重要性,这是一种人类政治文明的必然趋势,也是中国步入法治时代的客观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力度空前,反腐是治标,依法治国才是长远,“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必将激起新的反思,国家管理也将开创前所未有的新局面。

  楚文化研究所副所长陈绍辉在发言中谈到,“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依法治国,贵在树立法治理念,培育法治精神。法律和道德都是社会行为规范,我们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有机结合,把法治精神融入规范社会行为的核心价值观,把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只有“德法并举”,方能长治久安。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吴屹桉)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