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15年5月5日,上海社科院港澳研究中心、全国港澳研究会联合召开“纪念香港基本法颁布25周年”研讨会。
关键词:普选;民主;香港基本法;宪法;上海社科院港澳研究中心;政治;全国港澳研究会;普及;陈欣新;信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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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5日,上海社科院港澳研究中心、全国港澳研究会联合召开“纪念香港基本法颁布25周年”研讨会,研讨会就回归18年来基本法在香港的推广实施,如何全面、准确地理解基本法的法治精神,以及未来如何在基本法框架下推进香港政制改革与民主发展进程等一系列热点问题进行了研讨。与会学者从基本法的宪制地位、宪法功能、法律效力、法制精神等方面对香港基本法进行了解读。会议气氛热烈,互动积极,取得圆满成功。
香港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全国政协委员、资深大律师胡汉清认为,基本法是香港社会政治经济稳定发展的根本保障。中国对香港拥有绝对的主权,香港没有所谓的剩余权力。胡汉清表示,非常遗憾现时香港各大高校没有一个研究宪法和基本法的专家,中央应该考虑多做一些宪法、基本法的普及工作,特别是对于年轻一代所作的工作还不够。他希望将来特区政府可以把普及宪法、基本法和推广国民教育、公民教育等各项重要工作紧密衔接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中国社科院香港澳门基本法研究中心秘书长陈欣新认为,无论是8·31决定还是特区四月出台的普选方案,在法理上并没有什么对个人形式上的不公平,也没有证据显示违反人权。现在对于选举制度的争议,只是机械考虑所谓形式平等,没有考虑实质。陈欣新特别谈到,普选方案充分考虑了基本法精神和香港现阶段的情况,“这是第一次,就和人走路一样”。他说,孩童刚刚蹒跚学步,都会想跑,所以会摔跤。这个时候你让他走慢点,把基本要领掌握,后面会跑很快。反之,一开始想让他快点走,掌握不好基本要领,就肯定会摔跟头,以后就不敢走了,或者就养成一些陋习以后很难再纠正。因此,陈欣新认为,第一次尝试普选采取一个相对稳健保守的方案,以后一些缺陷可以慢慢改,“谁也不能说这个方案是一劳永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