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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社科院副院长郑泰安:权为民所用 利为民所谋
2015年06月09日 09:17 来源: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郑泰安副院长在科研大楼一楼会议室为后勤管理处、财务处、重大办、法学研究所全体职工及《企业家日报》班子成员作题为《“严以用权”的构成要件》的专题党课。

关键词:院长;专题党课;泰安;要件;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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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泰安副院长以《“严以用权”的构成要件》为题讲专题党课

 

  根据《中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委员会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的安排,6月1日上午,郑泰安副院长在科研大楼一楼会议室为后勤管理处、财务处、重大办、法学研究所全体职工及《企业家日报》班子成员作题为《“严以用权”的构成要件》的专题党课。财务处处长龙嫦主持党课。

  郑院长首先阐述了“三严三实”的关系:“忠诚、修身、律己、干净”是“三严三实”的基础和前提。“谋事要实、创业要实、担当要实”是“三严三实”的核心和内核。“严以用权”是“三严三实”的关键。“严以用权”,就是要确保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不变质、不偏向、不越轨,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还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最广大群众的监督。

  关于《“严以用权”的构成要件》,郑院长从“观念要件、行为要件、关系要件、能力要件、担当要件、免责要件”等六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释。郑院长强调,领导干部只有做到“严以用权”,才有资格对下面的同志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任何时候都要坚定不移地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坚持“三严三实”,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干部群众中树立一个好的形象,决不做与自己身份不相符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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