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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60个县(市)区全部成立法学会
2015年01月14日 15:08 来源:中国法学会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自2011年以来,省委政法委和省法学会高度重视县级法学会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政委和中国法学会关于成立县级法学会的要求和部署,大力推进县(市)区法学会组建工作。

关键词:法学;吉林省;政法委;省委;中国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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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1年以来,省委政法委和省法学会高度重视县级法学会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政委和中国法学会关于成立县级法学会的要求和部署,大力推进县(市)区法学会组建工作。2011年10月,全省首家县级法学会公主岭市法学会成立,拉开了县级法学会成立的序幕,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拉动作用。

  2012年,省法学会在《年度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年内各市、州要成立1至2个县级法学会。在年初召开的全省市级法学会工作会议和9月召开的全省法学会工作会议上作出具体部署。2012年底,全省共成立了12个县级法学会,其中,辽源市的4个县、区全部成立了法学会。

  2013年1月,省委政法委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法学会建设的意见》,要求尚未建立法学会的县(市)区要抓紧建立起来。省法学会把推进县(市)区法学会组建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推动落实。省委政法委文件下发后,各市、州委政法委和法学会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将县级法学会组建工作列入工作议程,列出时间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通过召开组建推进会议、深入县(市)区调研指导、督促推进等方式,分批次组织推进,一些县(市)区陆续成立了法学会,工作步伐明显加快。

  2013年9月,省法学会会长李申学在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的讲话中明确要求,当前,最重要的就是抓紧贯彻落实1月省委政法委的《意见》和6月中国法学会召开的地市级法学会干部培训班精神,大力推进市(州)、县(市)区法学会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在2014年内,全省县(市)区要全部成立法学会。会后,工作步伐明显加快。到2013年底,全省36个县(市)区成立了法学会,其中,长春市的10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法学会。

  2014年,省法学会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意见》和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继续加大督促力度,进行具体指导。6月,省法学会下发《关于全省县(市、区)法学会成立情况的通报》,督促未成立的县(市)区年底前必须成立。到12月底,全省60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法学会,实现了县级法学会全省全覆盖的目标,开启了全省基层法学会建设和法学研究工作新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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