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今年8月份以来,湖北省法学会根据中国法学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和中国法学会《关于2014年开展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普法四个一”活动。
关键词:法学;法治文化;基层;湖北省;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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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份以来,湖北省法学会根据中国法学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和中国法学会《关于2014年开展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普法四个一”活动,受到基层广大人民群众和在校学生的普遍欢迎,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开展好“普法四个一”活动,领导重视是根本,部门合力是关键。中国法学会《关于2014年开展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通知》下发后,湖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彭方明同志及时组织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认真学习研究,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方法步骤。提出要把该项活动作为法学会重点工作之一,做到“三列入”:即把“普法四个一”活动列入各部门工作重要内容,列入全年工作目标,列入处室负责人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8月5日,下发了省法学会《关于开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通知》,从而使整个活动做到了有组织、有方案、有规划、有措施,形成了会领导负责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领导班子成员一齐抓的格局。四个多月来,机关各部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协调配合,通力合作,与其它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确保取得实效。研究部协助会员部联系青年法学家到基层开展一次法治讲座;组织高等院校法律院系青年教师、学生和政法实务部门干警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服务;组织青年志愿者进行一次模拟法庭演示。会员部组织青年法学家到基层开展了3场法治讲座;组织法学家在“长江讲坛.法治讲堂”开展12场普法宣传活动;协调武汉、宜昌、咸宁、孝感等市法学会开展了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办公室认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并将3万元活动经费落实到位,从而保证了活动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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