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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2014年04月10日 18:07 来源:沈阳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1.凡享有公民权利、户籍在沈阳的公民,驻地在沈阳的现役军人和军事单位,中央、省驻沈阳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在沈阳注册的法人及其下属机构中的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研究和探讨沈阳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的外埠作者,在规定的申报时限内产生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两人以上合作的,由第一作者申报,或与合作者(含共同主编)具名申报,非第一作者申报需经第一作者与主要合作者同意才能申报(附相关证明材料)。6.申报单位在申报成果时提交《沈阳市第二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申报情况统计表》并报电子版(统一用Eexcel按表样所列项目制表)。联系人:李崇刚附: 1.《沈阳市第二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奖申报表》。2.《沈阳市第二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奖申报情况统计表》.

关键词:沈阳市;评奖;研究成果;原件;学术;著作;匿名;成果申报;统计表;论文集

作者简介:

  沈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通知)

  沈社科联[2014]3号

 

  关于开展沈阳市第二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党校、科研院所,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二届八次会会精神,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的人才和智力优势,以高质量的科研成果服务沈阳振兴发展,市社科联决定开展沈阳市第二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奖励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产生指导和推动作用的研究成果为重点,以公开、公正和优中选优为基本原则,评选出我市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为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把沈阳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推向新阶段提供理论服务、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

  二、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与地点

  2014年5月4日始至5月14日止,将申报材料送沈阳市社科联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对象与范围

  1.凡享有公民权利、户籍在沈阳的公民,驻地在沈阳的现役军人和军事单位,中央、省驻沈阳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在沈阳注册的法人及其下属机构中的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研究和探讨沈阳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的外埠作者,在规定的申报时限内产生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以个人或组织名义申报。申报成果数量不限。

  2.凡于2012年6月至2014年4月期间公开或内部刊物发表的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文学、史学、社会学、教育学以及与社会学相关的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边缘学科的研究成果(专著、论文、调查报告、工具书、科普读物、地方志书等),均可参加本届评奖活动。

  3.属于上届评奖对象(即2010年6月至2012年5月期间发表的成果)而漏报的,可以申报。

  4.经市评委会认定的其他成果。

  所有申报成果概不退还。凡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成果,一经查明,将取消参评资格;已获奖的将予以取消,并在一定范围通报批评。

  (三)申报要求与办法

  1.申报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只能申报1-2项。两人以上合作的,由第一作者申报,或与合作者(含共同主编)具名申报,非第一作者申报需经第一作者与主要合作者同意才能申报(附相关证明材料);由多个作者完成的成果,限定每项成果申报人数(含第一作者),即论文不超过3人,著作不超过7人,研究报告不超过9人。

  2.论文集按单篇论文形式,以单篇申报,不得以论文集主编、副主编名义参评;多人共同完成的系列丛书,以体现申报者主要成果的单册申报;不评个人出版的文集。

  3.申报成果是著作的,需提交《出版合同》。同一作者同一书名的多卷本著作须同时申报,不受理单册申报,以最后一本出版时限为准。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参评:

  (1)现任副市级以上(含副市级)领导干部的成果。

  (2)公文、法律、法规等法定文件或工作报告。

  (3)带有秘密、机密、绝密字样且尚未解密的研究成果。

  (4)已获得往届沈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其新版本不再参评;往届已申报过的成果不得再申报。同一成果不得在不同单位重复申报。

  5.市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各相关单位负责征集、申报。本通知与申报表同时下发。每项申报成果需填写申报表2份,提交成果原件1份、匿名复印件1份、佐证材料3份(获奖证书、奖状等原件及2份复印件。原件在资格审查后退还)。其中,论文、研究报告需提交1份成果原件,1份匿名复印件;著作需提交1分成果原件和1份匿名处理后的著作原件(匿名处理包括书中封面、封底、书脊、前言、后记出现的作者单位、姓名、本人照片等)。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填写、打印、复印。

  6.申报单位在申报成果时提交《沈阳市第二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申报情况统计表》并报电子版(统一用Eexcel按表样所列项目制表)。

  三、评奖工作

  (一)奖项设置

  奖项分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四个等级。

  (二)评奖程序

  为确保评奖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评奖过程分为资格审查、初评、复评、终评等程序。

  (三)组织机构

  成立沈阳市第二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奖委员会,负责评奖工作。评委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处理评奖的日常工作。评奖办公室设在沈阳市社科联办公室。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小北关街160号

  邮编:110013电话:88500701

  联系人:李崇刚

  附:1.《沈阳市第二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奖申报表》

  2.《沈阳市第二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奖申报情况统计表》

  2014年4月2日

  沈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办公室2014年4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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