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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视野下的法治浙江建设”研讨会在杭州召开
2014年12月18日 17:20 来源:中国法学会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主动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浙江省法学会共同主办。

关键词:法治;治理;浙江;研讨会;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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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主动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浙江省法学会共同主办,浙江省律师协会、国家法官学院浙江分院共同承办的“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视野下的法治浙江建设”研讨会于12月4日至5日在杭州召开。

  研讨会开幕式由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陆剑锋主持,他指出:自省法学会今年8月下发主题征文通知,要求各地紧密围绕“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挑战及其应对策略”等20个热点问题展开实证研究后,得到了省政府参事及全省法学、法律界的热烈响应,共收到征文536篇,其中有123篇入选论文集。研究文章秉持问题导向,紧贴我省实际,调查深入,事例详实,分析透彻,对策务实,基本反映了当前法治浙江建设研究的主要成果。相信通过此次研讨会的交流探讨以及今后的持续深入研究,必将为推动“法治浙江”建设发挥积极作用。开幕式上,省法学会副会长、省政府咨询委委员、社会部部长胡虎林,省政府参事室党组书记、主任潘海生分别致辞。省政府全体参事、省内有关高校、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及部分论文作者170余人参加会议。

  本次研讨会邀请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葛洪义教授做了题为《四中全会决定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主旨报告。省政府参事赵兴泉、罗进荣、陈桂秋,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党、浙江警察学院法律系主任阮国平等分别就《农业法治建设的问题与对策》、《我省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实践与思考》、《关于以立法创新推动城市公共环境艺术发展的思考》、《“法治化”:中国行政问责制度发展的必然要求》、《论法治思维及其培养维度——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视野下》等主题作主题发言。

  研讨会还进行了分组交流研讨活动。

  会上对获奖论文及优秀组织单位进行了表彰,共表彰一等奖8篇、二等奖15篇、三等奖8篇、优秀奖86篇,宁波市法学会、台州市法学会获优秀组织特别贡献奖,丽水市法学会等12家单位荣获优秀组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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