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韩寒参加首届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得一等奖, 2010年万卷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出版《像少年啦飞驰》一书时,对韩寒获奖证书的封面进行宣传。杭州读者杨某质疑韩寒获奖有假,认为出版方存在虚假宣传,将其告上法庭。
关键词:韩寒;一等奖;法院;驳回;概念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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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寒参加首届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得一等奖,2010年万卷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出版《像少年啦飞驰》一书时,对韩寒获奖证书的封面进行宣传。杭州读者杨某质疑韩寒获奖有假,认为出版方存在虚假宣传,将其告上法庭。
4月23日,沈阳市和平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杨某的诉讼请求。
韩寒 获奖遭读者质疑
2010年7月,位于沈阳的万卷出版有限公司出版了《像少年啦飞驰》一书,在书封面上对作者韩寒有“1999‘首届全国新概念作文比赛’一等奖”的宣传字样。杭州读者杨某因此购买此书,但杨某后来对韩寒获奖产生质疑。
杨某称,2014年3月20日,他到为首届新概念作文大赛做公证的公证单位上海市黄浦区公证处查阅公证档案,发现并无韩寒获得新概念奖项荣誉的记录。当年4月9日,他要求查阅首届新概念作文大赛组委会常设机构、上海萌芽杂志社保存的首届新概念作文大赛的获奖评审档案,经过与萌芽杂志社总经理以及萌芽杂志社委托代理律师举行的座谈会交流,获知首届新概念作文大赛组委会评审档案亦无韩寒的获奖信息。
杨某认为,该书封面上对韩寒“1999年‘首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的介绍属于虚假宣传,影响了他的客观消费判断,要求出版方赔偿他购买该书的损失500元。
出版方 称无虚假宣传
出版方辩称,该书有关韩寒获得作文大奖赛一等奖的宣传,之前有多家单位已经宣传过。比如在作家出版社出版的首届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作品选中发布了这一信息,主办单位萌芽出版社出版的书籍也发布了韩寒获奖的有关信息。
出版方认为,杨某用公证处的名单来否认韩寒没有得一等奖是没有依据的,是否获奖的权利在主办单位,并不在公证处。现在主办单位、评奖单位都认可韩寒获得首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可以证明出版社没有做虚假宣传,法庭应驳回杨某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