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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经》的“师道”思想
2014年08月19日 09:3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孙瑞雪 字号

内容摘要:太平经》虽然以谶纬神学的形式来表达其善道传承思路,无疑染上了神异色彩,但其倡导符合“道”,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乐生好善的道德观和教化观,对于今天重建师道理论体系而言却颇具启发意义。

关键词:太平;天师;道教;皇天;道家

作者简介:

  孙瑞雪,女,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2012级博士生。本文出自其博士论文《道教“师道”思想研究》。

  博士导师:四川大学教授 卿希泰

  通讯评委:四川大学教授 詹石窗

  北京大学教授 张广保

  “师道”是中华民族的重要伦理思想之一,近现代学者们在这方面的论述主要依据儒家文献,而对道家、道教典籍中所蕴含的“师道”文化却少有问津。事实上,道家与道教典籍也包含着丰富的“师道”内容,例如,东汉符箓派道教所尊奉的《太平经》就是这样的经典文献。该书不仅继承了西汉以前道家的“师道”思想,而且适应汉代的社会需要与修道实践,将“师”与“天地君父”相提并论,形成了以“崇道”为本的“天师之道”伦理思想体系。

  一、道为“天下凡事之师”

  《太平经》继承先秦道家以“道”为宇宙最高准则的思想,认为道是“天下凡事之师”。在《太平经》看来,“道”是宇宙最高存在、万物根源,“道”为至善至美,故而是天、地、人的效法对象。这种观念可以说是先秦道家“以道为师”“以得道之人为师”思想的继承。

  不过,《太平经》所说的“道”与先秦道家体系中的“道”是有区别的。基于“道”的客观实在性,《老子》形成了“以道为师”的理念,其精髓就在于“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照此立场,则“以道为师”不是为了达到某种特定的教化目标,而是辅助万物顺应它的本性,成就其自然而不强加干涉,是一种“不言之教”;而《太平经》所说的作为万物师法的“道”则明显具有谶纬神学的色彩,这个“道”洞悉善恶,并且通过“天”这个有意志的自然神和得“天心”的神人传达教诫,兴善除恶。古代帝王、圣贤都以道为师,象天而行,以“道”和“天心意”作为教化人民的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太平经》体系中的“道”,虽然是教化的最高依据,但它却不直接关涉“人”的行为,对人的行为产生直接关系的是“天”。《太平经》说:“道为化首,天为人师法。”人只有取法于“天”,才能明晓、通达万物运行的规律,使行为符合自然之道,因此在人间的“明师”身上,“有道”之师表现为得“天心”,秉承“天”的意志施行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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