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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出版社《红楼梦》插图典藏版校注说明
2018年04月18日 16:05 来源:文艺报 作者:裴效维 字号
关键词:红楼梦;程乙;程乙本;高鹗;曹雪芹

内容摘要:《红楼梦》以其包罗万象的内容、博大精深的思想、精湛完美的艺术、丰富生动的语言,不仅稳占中国小说的榜首,而且成为中国文学的典范和骄傲,并屹立于世界文学之林。

关键词:红楼梦;程乙;程乙本;高鹗;曹雪芹

作者简介:

  《红楼梦》以其包罗万象的内容、博大精深的思想、精湛完美的艺术、丰富生动的语言,不仅稳占中国小说的榜首,而且成为中国文学的典范和骄傲,并屹立于世界文学之林。对于如此伟大的作品,任何宣传、广告和评论都是多余的,它的不胫而走,家传户诵,以及“红学”的形成并长盛不衰,便是明证。因此这里只就校注中难以回避的几个问题,作些必要的说明。

  一、作者问题

  中国文学史中有两个突出现象:一是在封建时代得意并著名的文人不写小说;二是小说作品多不署名或只署化名。这完全是由封建统治者造成的。封建统治者的文学观是纯粹的政治功利主义,即所谓“文以载道”。他们认为小说不仅不能“载道”,而且往往“诲淫诲盗”,对封建统治构成威胁。因此不仅将小说排斥在正统文学之外,甚至常常以“禁毁”的方式加以扫荡。在文网森严及小说地位低贱的环境下,多数文人自然不敢或不屑从事小说的创作;而那些痴迷小说的作者自然也就不敢或不愿在小说作品上亮出自己的姓名。因此研究中国古代小说多了一项工作,即不得不对小说作者加以考证。

  《红楼梦》也不例外,它的作者连个化名都未署一个。“红学”家们为了考证它的作者,不知耗费了多少精力和时间,然而至今仍然众说纷纭,难以形成共识。仅据我个人所知,至少就有七种说法:

  其一为“曹作高续”说。即认为曹雪芹写到八十回而去世,并可能留下了后四十回的某些提纲以及部分书稿;高鹗根据曹雪芹的这些提纲、书稿以及前八十回中的许多暗示,还可能参考了其他人的续作,完成了后四十回的创作,并对前八十回加以修订,从而使《红楼梦》成为完璧。

  其二为“曹作程续高订”说。即认为后四十回的作者是程伟元,高鹗只是参与了全书的修订工作。

  其三为“曹作高续程订”说。即认为后四十回的作者是高鹗,程伟元则对曹雪芹的前八十回加以修订。

  其四为“曹作某续高订”说。即认为在程伟元和高鹗之前,已有人为曹雪芹的未完稿续写完全,程伟元将搜集到的抄本交由高鹗修订,然后刊行。

  其五为“曹作程高修订”说。即认为曹雪芹已经完成了《红楼梦》全书,只是未遑修饰而去世,后由程伟元和高鹗共同修订并刊行。

  其六为“某作曹订”说。即认为《红楼梦》的原作者是个与曹家毫不相干的无名氏,曹雪芹只是个修订者。

  其七为“叔作侄订”说。即认为《红楼梦》的原作者是曹雪芹的叔父曹頫,也就是给《红楼梦》加批的“脂砚斋”;曹雪芹只是对它“披阅十载,增删五次”。

  “红学”家对《红楼梦》作者的意见分歧,使出版者无所适从,因而造成了新版《红楼梦》署名的混乱:或只署曹雪芹,或并署曹雪芹、高鹗,或干脆不署名。本人因应约校注《红楼梦》,这个署名问题也就难以回避。由于我对这个问题缺少研究,只能在以上七种说法中加以选择。我认为这七种说法都有一定的根据,均非空穴来风。但相比之下,第一种说法的证据更为充分,也得到了学界的普遍认可,因此仍将曹雪芹和高鹗作为《红楼梦》的共同作者。至于证明这种说法的具体证据,以及两作者的生平,则限于篇幅,这里不再赘述。

  二、版本问题

  由于《红楼梦》创作过程和流传过程的特殊性,造成了《红楼梦》版本的复杂性。而《红楼梦》版本的复杂性,又迫使我们不得不有所选择。因此这里不得不略作说明。

  《红楼梦》的创作和流传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其一是曹雪芹创作阶段。虽然曹雪芹自称“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其实由于他溘然而逝,他只留下了一部《红楼梦》的未完稿和未定稿。他只完成了八十回,约相当于全书的三分之二。他不仅未对这八十回的书稿进行修订润色,而且还有不少待补的缺文。以“红学”家认为最好的版本“庚辰本”为例:第十七、十八两回合用一套回目,第十九回没有回目;第二十二回写贾府作灯谜游戏,“此回未成而芹逝矣”(脂砚斋批语),以至不仅缺了全书男女主人公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灯谜,而且本回还有不少其他缺文;如此等等。

  其二是曹雪芹《红楼梦》八十回本的传抄阶段,期间大约近三十年。由于它是一部未完稿和未定稿,传抄者便自觉或不自觉地加以增删修改;加之抄书很难避免抄错:结果便导致了大量异文的产生。

  其三是高鹗和程伟元续写后四十回并对全书进行修订和刊行的阶段。期间又可分为四段:首先由程伟元对各种《红楼梦》抄本加以搜集(其中可能包括无名氏续写的书稿);其次由高鹗续写后四十回,并对前八十回进行大量修订(程伟元也可能参与了修订工作);又次由程伟元用活字排印全书,这就是所谓“程甲本”;然后由高鹗和程伟元对“程甲本”加以修订再版,这就是所谓“程乙本”。据说还有“程丙本”,但只有个别人看到过,且据说较之“程乙本”改动甚少,因而可以不去管它。

  《红楼梦》如此特殊的创作和流传过程,导致了《红楼梦》的“两多”现象,即不仅版本特别多,而且异文也特别多。幸运的是,近几十年来,这些版本不仅不断被发现,而且陆续被影印出版,从而使我们得以大饱眼福。仅就我个人视野所及,即有十二种版本,而且五花八门:或名《石头记》(5种),或名《红楼梦》(7种);或为抄本(10种),或为刊本(2种);或为八十回系统(8种,其中6种为残本),或为一百二十回系统(4种)。

  面对《红楼梦》如此众多的版本,我们应该向普通读者提供哪一种呢?换言之,哪一种版本的《红楼梦》更适合普通读者呢?我认为“程乙本”《红楼梦》应该是最佳选择。我在这里只简述三条理由。

  首先,“程乙本”不仅是一部完整的《红楼梦》,而且高鹗的续书也是相当成功的。从总体来说,续书虽然不完全符合曹雪芹的设想,但基本上实现了全书的大悲剧结局。无论是贾、史、王、薛四大家族,还是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等主要人物以及鸳鸯、司棋等次要人物,无不以悲剧告终。仅凭这一点,它就与数十种《红楼梦》续书有天壤之别,尤其“打破了中国小说的团圆迷信”(胡适《〈红楼梦〉考证》),为中国小说开辟了一条新路。再从具体章节来说,如黛玉之绝粒、焚稿乃至死亡,鸳鸯和司棋之自尽,妙玉之遭劫,袭人之嫁人,等等,也都堪称精彩片段,较之前八十回并不逊色。可以设想,如果没有高鹗的续书,我们大概就看不到完整的《红楼梦》,或者只能看到狗尾续貂的《红楼梦》。因此我们对高鹗只应该感谢,不应该责备。

  其次,“程乙本”的前八十回由于经过了高鹗(也许还有程伟元)的大量修订,较之诸抄本也大有改观,使之更加完善。具体来说,就是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删节和增补。这里限于篇幅,仅以删节为例。高鹗对前八十回的删节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删除粗话、脏话,使其语言更为干净;二是删除毫无意义或毫无道理的文字,使其简练紧凑。试举数例如下:

  原作第六十一回开头有一段写柳家的与小厮斗嘴的文字,既毫无意义,又有“几根屄毛”“屄声浪嗓”的粗话,故“程乙本”删掉了百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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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裴效维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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