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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正义理论研究的三个前提性问题
2014年12月17日 08:4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李佃来 字号

内容摘要: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视角探讨正义问题,是近几年国内学术界的一个重大理论自觉,这使马克思主义正义理论迅速成为当前的一个热门领域。由于没能洞观马克思政治哲学与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根本界隔, 20世纪70年代以来英美学界围绕“马克思与正义”展开讨论时,不管是站在肯定马克思正义观念的立场上,还是站在否定马克思正义观念的立场上,其实都是以自由主义正义理论的先定概念来解读马克思的.再比如说,当人们进入马克思主义正义理论研究领域时,往往会孤注一掷地去考究马克思本人的正义观念,而很难从马克思的思想结构走到当代的问题中来,似乎研究马克思主义的正义理论就是研究马克思本人的正义理论。

关键词:研究;正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哲学;正义观;马克思正义;正义思想;学术;市民;正义问题

作者简介:

  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视角探讨正义问题,是近几年国内学术界的一个重大理论自觉,这使马克思主义正义理论迅速成为当前的一个热门领域。笔者认为,要持续地、富有成效地将这一领域的研究向纵深层面推进,应着力解决好以下3个前提性问题。

  摆脱自由主义范式的束缚 

  在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解释模式中,政治哲学并未占有一席之地,因而今天人们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视角来讨论正义问题,几乎是在没有任何学术准备的情形下开始的,既缺少概念体系的铺垫,又缺乏方法论的引导。在此背景下,人们很容易从现成的西方政治哲学中获取理论上的支撑,进而依傍西方政治哲学的话语来进行学术概念的解析与理论框架的建构。对于一个新的学术领域来说,在其确立的初始阶段,外在话语的辅助与推动可能是必要的,可一旦被外在范式绑缚起来,这一学术领域的研究就难以走出生搬硬套的学徒状态,从而与本真的学术探求渐行渐远。更为关键的问题是,马克思主义正义理论的研究要从马克思讲起,而马克思是在全然不同于西方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理论路数上阐发正义思想的,如果不加反思地用西方话语来考究马克思的理论,则会将马克思原本的正义思想严严实实地遮蔽起来,在此基础上去开展其他理论问题的探究,结果可想而知。

  具体而论,问题是这样产生的:从哲学史上看,霍布斯、洛克之后的近现代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家,大致是本着辩护权利和维护平等这两个旨趣提出正义问题的,他们由此发展了基于权利的正义和基于平等的正义这两种正义理论模式。这两种正义,不管它们相互之间形成多少辩难、产生多大分殊,实质都是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家在市民社会的理论界域内发展起来的理论模式,其最终目标都在于构建、修缮、维护以自由市场为中介的资本主义的价值体系,进而为资本主义社会确立行为规范和政治规则。与此不同,马克思虽然以市民社会为理论基石发展了历史唯物主义,但他又明确指出,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而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故此他并没有在市民社会的理论视域内发展政治哲学,而是在高于市民社会的人类社会这一历史和思想位阶上阐述其政治哲学观点。所以,马克思虽然同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家一样,也对权利、自由、平等、公正等政治哲学概念予以了积极论证,但他论证这些概念的目标、方式以及这些概念的内涵,与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相比都发生了根本性转换。比如,当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家还在市民社会之抽象的、原子式的自然个人的理论基点上,通过伦理主义的方式来对这些概念加以论证时,马克思却从人的社会属性出发,深刻洞察了市民社会的内在矛盾,进而切入到生产关系的背后,通过历史主义的方式对这些概念提出了自己的论证。

  由于没能洞观马克思政治哲学与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根本界隔,20世纪70年代以来英美学界围绕“马克思与正义”展开讨论时,不管是站在肯定马克思正义观念的立场上,还是站在否定马克思正义观念的立场上,其实都是以自由主义正义理论的先定概念来解读马克思的,因而都在不同程度上造成了对马克思的误读。要避免这种情况周而复始地发生,要真正理解马克思的正义思想,要为马克思主义正义理论研究的系统开展奠定可靠基础,前提工作之一,便是辨识马克思政治哲学与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界标,摆脱自由主义范式的隐在束缚,并时刻警惕再次陷入自由主义这一他者的概念陷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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