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与人类关系密切的鸟类中,只有乌鸦的名声不好。这对乌鸦来说是天大的冤枉。乌鸦其实是个吉祥鸟。热爱乌鸦吧,她是我们人类不可多得的朋友。
关键词:乌鸦;吉祥鸟;反哺;阿波罗;鸟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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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类关系密切的鸟类中,只有乌鸦的名声不好。这对乌鸦来说是天大的冤枉。乌鸦其实是个吉祥鸟。
水有源,树有根。乌鸦的名声不好是有根源的。首先,是她的形象不雅,歌声不美。乌鸦通体浑黑,显得层次不清。她没有喜鹊漂亮,不如麻雀机灵,没有燕子活泼,不如杜鹃乖巧,更没有黄莺优美的歌喉,叫起来嗓子
沙哑平直,生硬噪耳,人们一听就会蹙起眉头。其次,古代神话毁坏了她的形象。古希腊一个神话说,太阳神阿波罗与格露丝相恋,派作为圣鸟的乌鸦去监视格露丝的操守。一天,乌鸦看到格露丝与其他男子往来,以为她与其他男子有染,就回来向阿波罗报告,阿波罗一怒射杀了格露丝。后来事实证明格露丝并未与其他男子私通,阿波罗又迁怒乌鸦,使乌鸦背上了欺骗的恶名。再次,中国古代巫书中说她常常代表着死亡、恐惧和厄运,甚至连她的叫声也被看做是不祥之兆。唐代段成式在《酋阳杂俎》中说:“乌鸣地上无好音。”迷信的人对这些传说深信不疑,于是,便有了乌合之众、乌鸦嘴、天下乌鸦一般黑等说法,使许多人对乌鸦产生了讨厌、反感和蔑视。
其实,有更多的典籍则说乌鸦是吉祥鸟、报喜鸟。早在商朝,就有“乌鸦报喜,始有周兴”的历史传说。汉代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同类相动》中引《尚书传》:“周将兴时,有大赤鸟衔谷之神而集王屋之上,武王喜,诸大夫皆喜。”这里所说的“大赤鸟”就指的是乌鸦。同类说法在《淮南子》、《左传》、《史记》等史籍中也有名篇记载。唐代诗人张籍的《乌夜啼引》:“秦乌啼哑哑,夜啼长安吏人家。吏人得罪囚在狱,倾家卖产将自赎。少妇起听夜啼乌,知是官家有赦书。下床心喜不重寐,未明上堂贺舅姑。少妇语啼乌,汝啼慎勿虚。借汝庭树作高巢,年年不令伤尔雏。”可见,乌鸦报喜已经是众人公认的事实,而人们对乌鸦的怀印象确实是太偏颇了。东北的土著先民不仅把乌鸦看做是报喜鸟,也把乌鸦当作保护神。那里流传着一个“乌鸦救主”的故事:一年深秋,努尔哈赤与明军交战吃了败仗,遂率残部退出长城沿线的镇静堡,由小路绕进了一片幽黑的大树林。明军追来时,努尔哈赤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当明军的探马正要进树林擦看时,突然听得“扑楞楞”树林中飞起了一大群乌鸦。明军将领一看说:“乌鸦栖于树上,林中一定无人!”随即,明军的马队蹄声渐渐远去。二十多年后,清世祖福临为纪念太祖努尔哈赤这次林中脱险的经历,令人找到了这片“黑树林”,并于顺治八年(1651年)在这片“吉地”修建了一座宏伟的寺庙,亲赐匾额“瑞昌寺”。为了纪念乌鸦的救命之恩,寺庙重大节日或庙会时都要在杀牲祭神的同时,还要祭天,尤其是要以猪下水切碎拌以碎米,以饲“神鸦”。湖北武当山的道教也将乌鸦当做“神鸟”,形成了一个特有的习俗和传统。过去,凡是上武当山朝圣的人,都要带着小米或包谷之类的食品站在南岩神道上,一边把食物撒向万丈悬岩,一边亲切的呼喊“乌鸦乌鸦快来接食!”于是,成群结队的乌鸦便会应声而至,张翅鸣叫,从空中接走食物。朝圣的人认为这是吉祥之兆。这就是武当山最有名的动物八景之一“乌鸦接食”。这一地带也由此得名“乌鸦岭”,岭北还建有乌鸦庙,庙里常年香火不断。可见,无论是南方还是北方,把乌鸦当做神灵一样敬重和膜拜的现象还是比较普遍。
乌鸦是鸟类中最懂得孝敬父母的慈孝鸟。“乌鸦反哺”是儒家以自然界的动物形象来教化人们行孝的一贯说法,因此乌鸦的“孝鸟”形象几千年来是一脉相传的。《本草纲目.禽.慈鸟》中说:“此鸟初生,母哺六十日,长则反哺六十日,可谓慈孝矣。”在儒家的诸多经典和传说中,总是喜欢说乌鸦“反哺慈亲”。意思是乌鸦是孝顺的典型,当他们的父母老了、病了,无法觅食的时候,小乌鸦便会像人类吐哺以养育子女一样给父母寻找食物,而且会把食物给弄得很可口,让父母尽享天伦之乐。李密在《陈情表》中说:“臣密今年四十有四,祖母刘,今年九十有六,是臣尽节于陛下之日长,报刘之日短也。乌鸟私情,愿乞终养。”在李密看来,他要像乌鸦反哺一样尽私人的孝道,那比对朝廷尽忠要重要得多。正是其中的“乌鸟私情,愿乞终养”使其成为天下尽知的名文。白居易的《慈乌夜啼》也讴歌乌鸦反哺,针砭时弊,抨击人间的不孝者:“慈乌失其母,哑哑吐哀音。昼夜不飞去,经年守故林。夜夜夜半啼,闻者为沾襟。声中如告诉,未尽反哺心。百鸟岂无母,尔独哀怨深。应是母慈重,使尔悲不任。昔有吴起者,母殁丧不临。嗟哉斯徒辈,其心不如禽。慈乌复慈乌,鸟中之曾参。”白居易不仅赞颂了乌鸦感人至深的孝道,也批评了吴起“其心不如禽”的作为。在他看来,乌鸦就是“鸟中之曾参”,这样的比喻是非常恳切的。
乌鸦也是鸟类中最聪明的鸟。有一个“乌鸦喝水”的故事就很能说明她的智慧过人。一天,乌鸦干完活又累又渴,很想喝水。忽然,她发现一个大水罐。但罐里的水不多了,即使嘴伸进去也喝不到水。于是,她围着大水罐动开了脑子。蓦地,她急中生智,想出了一个巧妙的办法:她不厌其烦地叼小石头放进罐里,等她放得石头多了,水也上升了,她终于喝到了水,解了渴。美国蒙特利尔麦吉尔大学动物行为专家路易斯.莱菲伯弗尔研究发现,乌鸦是人类以外具有第一流智商的动物,其综合智力大致与家犬的智力水平相当。特别令人惊异的是,乌鸦竟然在人类以外的动物界中具有独到的使用工具以达到目的的能力。日本的动物研究者也发现,在日本一所大学附近的十字路口,经常有成群的乌鸦等待红灯到来。红灯亮时,乌鸦飞到地面上,把胡桃放到停在路上的车轮胎下。等交通指示等变成绿灯,车子把胡桃碾碎,乌鸦们赶紧再次飞到地面上美餐。所以,不要以为最聪明的鸟是我们印象中可以学舌的鹦鹉,而是普普通通的乌鸦。许多研究者得出结论说,乌鸦很具创新性,甚至可以“制造工具”来完成各类任务。
对于人们对乌鸦的误解,胡适先生曾很不以为然。他在白话诗《老鸦》里这样写道:“我大清早起/站在人家屋角上哑哑的啼/人家讨嫌我,说我不吉利/我不能呢呢喃喃讨人家的欢喜/天寒风紧,无枝可栖/我整日里飞去飞回,整日里又寒又饥/我不能带着鞘儿,翁翁央央的替人家飞/不能叫人家系在竹竿头,赚一把小米”。在胡适先生看来,乌鸦是专门暴露抨击不合理现象的孤独而勇敢的自由斗士。她不会“呢呢喃喃讨人家的欢喜”,不会“翁翁央央的替人家飞”而“赚一把小米”,只会“整日里飞去飞回”,看尽人间不平事,洞悉红尘龌龊人。虽然“无枝可栖”,“整日又寒又饥”,但仍然不停止飞翔。她要时刻关注人间,无情地揭露和抨击那些不能容忍的作为和丑恶的现象。胡先生的诗,是一首乌鸦的颂歌,是在为乌鸦正名。
热爱乌鸦吧,她是我们人类不可多得的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