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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应重视“查重”
2015年02月02日 08:2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记者马献忠 字号

内容摘要:《报告》提出,应当把“查重”作为评价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手段。

关键词:社科评价;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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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科学报石家庄1月31日电 (记者马献忠)1月30日,河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工作会议在石家庄市召开,并发布了由河北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组承担的《2014年河北社会科学发展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提出,应当把“查重”作为评价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手段。

  针对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存在的弊端,《报告》就完善社会科学评价机制提出以下三项建议:一是在统计科研成果、评价科研劳动、认定工作成绩时,加大对具有创新性厚重科研精品的奖励力度,不以篇数、字数、书评数、批示数为唯一依据,提高年度、聘期等区间代表性研究成果的认定门槛,限制一些低层次的所谓“成果”进入考评范围。二是在坚持同行评议制度的同时,建立科研成果的创新自我报告、学术委员会质询和公示制度,创办专门机构,负责课题立项、成果评奖、出版发表的前期审查,把“查重”作为评价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技术手段。三是建立学术不端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对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组成专家组调查,一旦查实,建议相关部门撤销当事人相应的学术称号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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