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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岗位怎么成了“风险岗位” 经费使用难倒科研人员
2015年04月07日 09:49 来源:《光明日报》( 2015年04月07日 16版) 作者:吴江 字号

内容摘要:科研经费为何被屡屡钻空子?科研领域的诸多不端、违法行为为何屡禁不止?

关键词:科研经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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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因挪用、贪污科研经费而“落马”的专家学者时有耳闻。科研经费为何被屡屡钻空子?科研领域的诸多不端、违法行为为何屡禁不止?如何让科研经费不再成为唐僧肉?我们反对科研人员在经费报销上造假,但我们也应该看到这个造假背后的问题所在。

  科研投入与产出不成正比

  近年来,我国科研经费投入以每年超过20%的比例大幅增加,全社会投入已经占GDP2%,达到1.2万亿的水平,在世界排第二位。但科研创新活力、科研产出效率却不尽如人意,突出反映在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的问题:

  从宏观层面看,多头管理,科研经费分配过度行政化。我国科研经费的主体由各部委的大项目构成,而科技立项,有的行政领导直接参与选择科技课题,部分行政人员能按自己的意愿来选择专家,部委的专家甚至会参与超越其专业范围的评审。也就是说,少数人对科研立项有实质性决定权,由此衍生的权力寻租空间,造成了“大项目不审,中项目小审,小项目大审”的结果。现在,在大学和科研单位,最牛的人是能拿到科研项目、能搞到钱的人。科研人员不得不把宝贵的科研时间用于拉关系、跑项目,重申报、轻研究成为普遍现象。

  从微观层面看,科研经费使用“重物不重人”,科研人员人力资本得不到有效补偿,导致科研人员违纪贪腐案件频发,科研岗位成为“风险岗位”。不同于美国80%以上的科研经费花在“人”身上,我国的科研经费大多数都投到“物”上面去了,我们是二流、三流的人才用一流的设备做科研。近年来,不论是中国科协的调查还是财政部门的审计,以及许多个案研究,都说明我国的科研经费严重流失,相当一部分费用用于开会、出差、接待上。在各种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中,预算开支范围只列明了“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两项酬金性支出,这两项支出均不允许支付给包括课题负责人在内的整个有工资性收入的科研团队成员,这使得在工作一线的科研人员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导致科研人员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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