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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锦:欧盟视听新媒体产业创新对中国的启示
2014年10月17日 10:44 来源:《中国广播》(京)2014年5期第36~40页 作者:彭锦 字号

内容摘要:近些年,欧洲广播电视产业、电信产业、信息产业融合交汇趋势越发明显。欧盟在推动欧洲视听新媒体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理念方面,欧盟主动将视听新媒体服务纳入管理体系;在产业发展方面,欧盟鼓励企业向政府借力;在法律方面,欧盟主张“规制先行”;在价值领域,确保视听新媒体履行媒体义务和欧洲价值观的推行;在产业形态方面,欧盟鼓励平台整合。

关键词:媒介融合;欧盟;视听新媒体;产业创新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彭锦,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

  【内容提要】近些年,欧洲广播电视产业、电信产业、信息产业融合交汇趋势越发明显。欧盟在推动欧洲视听新媒体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理念方面,欧盟主动将视听新媒体服务纳入管理体系;在产业发展方面,欧盟鼓励企业向政府借力;在法律方面,欧盟主张“规制先行”;在价值领域,确保视听新媒体履行媒体义务和欧洲价值观的推行;在产业形态方面,欧盟鼓励平台整合。

  【关 键 词】媒介融合;欧盟;视听新媒体;产业创新

  [中图分类号]G229 [文献标识码]A

 

  2013年4月,欧盟发布《为一个全覆盖的视听世界做好准备:增长、创造和价值观》绿皮书,围绕5个主题,①通过27个问题就制定网络电视的相关规则进行为期四个月的公开意见征询。绿皮书指出,2011年,欧洲通过互联网分发的影视剧等数字视频内容消费为3.644亿欧元,比2010年增长了41%;截至2012年底,欧盟国家拥有4040万台网络电视终端,预计2016年网络电视在欧洲将成为主流,其中2012年第三季度,欧洲提供VOD(Video On Demand,即交互式多媒体视频点播)服务的有306家。②在欧洲,跨屏、跨网、跨地域的视听媒体服务已经形成,视听新媒体产业表现出蓬勃生命力。欧盟作为由28个主权国家组成的区域一体化组织,在推动欧洲视听新媒体产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在产业领域的创新与尝试,对于幅员辽阔、“数字鸿沟”明显的中国具有积极借鉴意义。

  一、创新思路:顺势而为,积极引导视听新媒体产业发展

  欧洲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特别是互联网的普及,极大地改变着欧洲传媒产业发展的环境和形态。宏观层面,欧洲的广播电视产业、电信产业、信息产业呈现汇流、融合趋势,以移动媒体和互联网为核心的视听新媒体服务迅猛发展;微观层面,欧洲人工作、生活中接触媒体的方式正在发生变化,智能手机、网络电视、家用电脑、平板电脑的多终端智能化消费,不断更新着消费者既有的媒体体验。

  首先,网络成为人们享受视听媒体服务的重要入口。截至2012年底,欧洲互联网用户数达到4.08亿,比2012年年初(3.81亿)增长7%。③同时,欧洲人使用互联网的时长呈上升趋势。2012年,欧洲互联网用户平均每人每月使用互联网的时长为26.9小时,高于世界平均水平24.7小时。其中,英国(37.3小时/人/月)、土耳其(31小时/人/月)和荷兰(30.6小时/人/月)互联网用户的使用时长位居前三,瑞士(16.6小时/人/月)和奥地利(14.4小时/人/月)网民使用时长最短(图1)。④在互联网使用中,视听消费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2011年,欧洲通过互联网分发的影视剧等数字视频内容消费为3.644亿欧元,比2010年增长了41%。⑤在德国,2012年每人每月平均看175个在线视频,共计1271分钟。⑥

  图1 欧洲各国互联网用户上网时间分布图(人/月)

  (数据来源:EUROPE DIGITAL FUTURE IN FOCUS 2013,ComScore发布于2013年4月。)

  其次,多终端在欧洲逐渐普及,移动终端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2012年,欧洲五国(德国、英国、意大利、法国、西班牙)的手机用户数达到2.4亿,其中智能手机用户数为1.36亿,占全体手机用户的57%(图2)。

  图2 欧洲五国智能手机普及率分布图(2013年4月)

  (数据来源:EUROPE DIGITAL FUTURE IN FOCUS 2013,comScore发布于2013年4月。)

  与此同时,平板电脑的持有比率也在迅速上升。2012年底,超过0.23亿的欧洲人同时拥有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比2011年底增加了94%。⑦多样化的终端设备为人们接入互联网,特别是跨屏享受在线视频服务提供了多种选择。以英国为例,68.1%的互联网访问率来自电脑,24%来自手机,6.8%来自平板电脑。2012年欧洲五国通过电脑观看在线视频的人数为1.589亿,比2011年增长了5%;而通过智能手机观看在线视频的人数为0.481亿,比2011年增长了162%。在德国,32%的德国智能手机用户观看手机上的视频或电视,30.3%的用户观看基于网站的视频(web-based videos),如Daily Motion或者YouTube,另有13.6%的智能手机用户观看广播或有线电视商提供的在线点播服务,7.2%的用户观看收费电视⑧。一天之中,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台式电脑交叉使用,“整段时间”“碎片化时间”被各种终端瓜分,加速欧洲人形成“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享受视听服务的习惯(图3)。

  图3 一天中各种终端设备的使用趋势图(欧洲)

  (数据来源:EUROPE DIGITAL FUTURE IN FOCUS 2013,comScore发布于2013年4月。)

  这一背景下,欧盟应时代之需、发展之势,于2007年出台《视听传媒服务指令》,取代《电视无国界指令》。在《视听传媒服务指令》中,欧盟用“视听媒体服务”和“媒体服务提供者”两个词分别取代《电视无国界指令》中的“广播电视”和“广电机构”,并提出内涵更丰富的“视听媒体”(Audiovisual Media),统一指代包括传统媒体、IP电视、互联网广播电视、手机电视、移动多媒体等多样化视听媒体。其更具创新之处在于,欧盟通过借鉴对传统广播影视的监管规则,有所传承、有所区分地引导视听新媒体产业发展。根据用户在时间和节目中的控制程度,欧盟在《视听媒体服务指令》中区分了“线性视听媒体服务”和“非线性视听媒体服务”:前者是服务提供者根据固定时间表把内容推送给用户的服务,后者是用户决定时刻的媒体服务。两种服务共同遵循信息提供的基本规则,履行媒体义务,但在规制的宽严方面有一定区别,以此引导视听新媒体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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