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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十大传媒伦理问题研究报告
2015年03月03日 20:06 来源:《新闻记者》2015年第2期 作者:年度传媒伦理研究课题组 字号

内容摘要:传媒伦理本身就是一个围绕“良心”不断演绎的过程。对传媒伦理问题的探讨,也充满弹性诠释的空间。我们希望通过争议,可以使我们更深刻地甄别不同的价值观念和忠诚归属。按Clifford G. Christians的话说:“通过这样的分析,我们把精力放在辨别道德推理过程中的核心争议上,而不是放在某一决定实际有何优点的个人分歧上。”

关键词:传媒伦理;传媒业;新闻记者;媒介伦理;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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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几乎可以说是以新闻和媒介伦理的强烈关注和争议开端的。以移动互联为主的新媒体迅猛发展,对新闻伦理道德形成了各种新的挑战。一方面,网络和社交媒体中大量刺激性信息、心灵鸡汤类文字以及标题党正在迅速攫取受众的注意力,严肃、理性的报道颇有“相形见绌”、“黯然失色”之虞;另一方面,传统纸媒的经营困境也成为一部分媒体人放弃新闻理想,调低道德底线的理由。

  有鉴于此,我们对2014年传媒伦理事件进行梳理(本文未注明年份的表述均为2014年),简要剖析,希望激发更多的思考。之所以要重新检视过去一年中有争议的传媒伦理案例,是因为它不仅关乎公众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抵达真相,也关乎我们将生活在怎样的信息世界以及中国新闻业的未来。

  我们认为,传媒伦理本身就是一个围绕“良心”不断演绎的过程。对传媒伦理问题的探讨,也充满弹性诠释的空间。我们希望通过争议,可以使我们更深刻地甄别不同的价值观念和忠诚归属。按Clifford G. Christians的话说:“通过这样的分析,我们把精力放在辨别道德推理过程中的核心争议上,而不是放在某一决定实际有何优点的个人分歧上。” ①

  一、抄袭侵权,乱象亟待整饬

  【事件】2014年,维护媒体版权的呼声空前高涨。

  年初,财新传媒发布反侵权公告,提出财新网的“谷俊山系列特稿”遭到十数家媒体非法转载侵权,且绝大部分侵权媒体在侵权时篡改来源,以掩饰侵犯财新网知识产权的非法行径。

  6月以来,《广州日报》《长沙晚报》、搜狐公司等先后指责“今日头条”侵犯版权并要求其赔偿损失。国家版权局立案调查认定,“今日头条”的内容均是由其网站存储传播,非链接跳转方式,构成侵权。之后,“今日头条”积极整改,删除了所有侵权内容,并主动与媒体洽谈作品的版权使用事宜。

  新创新闻网站则从上线伊始就表明维护版权的态度,如“澎湃新闻”7月上线即发布版权声明,但这并不能阻止自己的稿子被肆意地在网上照搬照抄,甚至连原本的出处、作者也隐去。一批作者因此非常不满,发布《关于澎湃作者联合维权的一封信》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上自我维权;9月,“界面”上线后发现通过法律途径维护版权无效且成本高,所以另辟蹊径设立“最快抄袭奖”,不定期公布“获奖者”,以一种娱乐化的方式凸显内容被盗的愤懑与无奈。

  【点评】传统媒体需要检讨的是,从进军互联网之初,就开了“免费”的先例,既培养了受众习惯,也形成了“报纸的草养活了互联网的羊”的传媒生态。当通吃一切的“今日头条”占据食物链上游,市值竟达30亿元时,传统媒体深受刺激,更直观地感悟版权的巨大价值,更痛切地认识到这是媒体的生命力所在。

  不抄袭、不剽窃是新闻职业伦理底线,但一旦发展成大规模的组织化的商业行为,则成为法律问题。但由于维权成本高,获益少,因此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强烈抗议、谴责之后,极少有真正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例。与此同时,“抄袭者”也意识到了版权问题,开始更有技巧地运作——洗稿,方法是或先以网友的身份将稿件转贴至论坛,再从论坛转载至网站或客户端,出处注为“××论坛”;或直接转载过来,但出处注为“××网”,虽然该网站实际并没有这篇稿件。这种行为,甚至比剽窃侵权更等而下之。

  尊重版权,不仅是职业伦理底线,更是保证高质量、严肃优质的新闻生产能以为继的基础。2015年对版权的保护力度将更大,我们也希望更多被侵权媒体能从道德的谴责转向法律行动,这将对营造健康的媒体竞争环境有更大推动。

  二、 暗访报道,务必自我设限

  【事件】2014年有几个颇有影响的报道都采用了隐性采访的手法。

  2月,中央电视台以暗访方式大幅度报道广东东莞的色情服务行业,引发当地政府的迅疾整治行动。舆论在谴责色情行业泛滥的同时,也对记者假扮嫖客暗访提出质疑。

  7月,上海东方卫视播放深度调查报道《过期重回锅 次品再加工 上海福喜食品向知名快餐企业供应劣质原料》,3位电视记者进入福喜公司,潜伏生产线进行了2个多月的卧底调查,揭露了这家公司以次充好、编制阴阳账本等违法行为,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检察机关批捕了涉嫌犯罪的责任人,尚待审判。

  10月,《辽宁日报》记者深入北京、上海等5座城市的20多所高校,听近百堂专业课,推出《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老师的一封公开信 请不要这样讲中国》一文。此文刊出后,褒贬不一,许多高校教师和媒体人对记者暗访听课反应强烈。

  【点评】隐性采访作为一种非常规采访手段,往往游走于专业规范的边缘,因此国内外很多媒体都进行了严格的限制。比如《BBC制作人守则》规定,采取隐性采访方式前需要考虑以下问题:

  是否为犯罪或反社会行为?

  是否攸关重大公共利益?

  秘密录影是否为唯一的方式?可公开拍摄吗?

  是否掌握了第一手证据,证据是否触及特定人或惯例?

  秘密录影的场所何在?

  所拍摄的情节是否会严重侵犯他人隐私?拍摄行为是否危及任何人的安全?

  此人的行为是否足以为该组织负责,以致公开其身份?若是,镜头内有无其他无关者在内?

  拍摄与播出须作不同层次的考虑:所拍摄内容是否涉及犯罪或反社会行为攸关重大公共利益?是否情节严重到足以播出?

  是否给予对方公平说明机会?②

  这个“问题清单”,实际是提醒媒体人暗访前一定要自我设限,慎之又慎。

  上述三例中,福喜事件报道团队就充分考量了暗访方式的利弊。其负责人表示,判断的标准有三个,一是看是否涉及公众利益;二是暗访是否是唯一的手段;三是在采访过程中只能客观呈现,不要刻意推动违规事实的发生。“我们之前也有很多次推翻自己,也在前期尝试做一些外围采访,但因为工厂的生产线是在相对封闭的厂区内,如果不进入生产线,拿不到关键证据。最后,这三点考虑权衡下来,才有了现在的报道方式和效果。暗访,其实是新闻调查中最后的手段”。③

  从事后的实际情况看,福喜事件报道团队审慎考量的结果也受到公众,特别是媒体同行及学界的认同,这从另一个角度表明以暗访手段采访一定轻率不得。

  三、 报道煽情,凸显专业短板

  【事件】 3月8日凌晨,载有包括154名中国乘客在内的马来西亚航空公司MH370航班失联。国际性突发事件考验媒体的新闻发布与应急能力。在这次跨国新闻报道中,《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传统主流媒体主要依赖马来西亚、越南、澳大利亚等国官方发布的信息,并亦步亦趋地转述路透社、《华尔街日报》等国际传媒的消息,披露关键性事实的独家新闻、调查性报道很少。

  同时,以微博为主要平台,传统主流媒体以号召“为生命祈祷、点爱心蜡烛”、“不放弃”、“向所有努力致敬”等为主题传递情感类信息。随着失联时间的拉长,转变为“心灵鸡汤”类的煽情话语。

  面对人间悲剧的中国传媒,充斥着“边角废料式”的新闻追踪与“心灵鸡汤般”的煽情话语,被网友讥讽为“中国媒体有三宝:蜡烛、默哀和祈祷”,委实耐人寻味,发人深思。

  【点评】马航航班失联报道中因为难以获得实质性信息,我们的媒体无奈地跟着国外媒体亦步亦趋、拾人牙慧,进而只能空洞地抒情。灾难事件初期,或许充斥悲情的报道与“心灵鸡汤”式的祝福可以给逝者家属与整体社会情感一个纾解的渠道,但超过一定限度,则成为煽情、滥情,背弃了媒体提供理性力量,使整个社会通过理性、科学、法律等等,共同面对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应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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