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随着中国政府从经济建设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也作为一个重要的学术话语,被认为是对“市场失灵”的矫正,是实现城乡和地区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为了建立中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长效机制,从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覆盖、内容、体制、评估和保障等方面论述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的建构。
关键词: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构
作者简介:
【英文标题】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Public Broadcasting Service
【作者简介】石长顺(1952- ),男,湖北钟祥人,华中科技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广播电视传播学研究;华中科技大学 新闻学院,湖北 武汉 430200
程洪涛(1972- ),男,河南沈丘人,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河南职业技术学报主编,主要从事新闻传播研究。华中科技大学 新闻学院,湖北 武汉 430200
【内容提要】随着中国政府从经济建设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也作为一个重要的学术话语,被认为是对“市场失灵”的矫正,是实现城乡和地区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为了建立中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长效机制,从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覆盖、内容、体制、评估和保障等方面论述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的建构。
【关 键 词】广播电视 公共服务 体系建构
中图分类号:G2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05X(2010)05-0194-03
当前,我国政府改革已经进入以公共服务为中心的结构性改革阶段,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就是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利益和公共需求,在此基础上形成政府治理的制度安排。努力实现以公共服务为中心的政府转型,既是落实以人为本、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障,又是在宏观调控中推进改革,保持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举措[1]。
文化公共服务事业是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方面,它与经营性文化产业相对应,主要为全社会提供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它涵盖了文学艺术、广播电视、电影、出版、报刊、互联网、博物馆等诸多文化领域。在文化公共服务的体系中,广播电视作为覆盖广、影响大的传播载体,承担着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时传递到千家万户的责任和义务,对于构建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以“均等化”为原则、以满足公众需求和知情权为核心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是广播电视的时代命题。本文从硬件覆盖、内容提供、体制机制、评估监管和保障体系五个方面论述建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的路径选择和制度安排。
一、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渠道覆盖
在广播电视渠道覆盖方面,我国已经形成了无线、有线、卫星、互联网多重覆盖,模拟和数字并存的格局,并通过“村村通工程”、“西新工程”等加强了对西部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覆盖。但是我国广播电视渠道覆盖仍存在城乡和地区的二元结构。城市已经开始从模拟电视向数字电视的转变,截至2009年3月,全国229个城市进行了数字化整体转换,其中106个城市已经完成整体转换。而在中西部偏远贫穷地区,仍有70万户已通电自然村无法收到广播电视信号,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一套、中央电视台一套和七套的无线人口覆盖率分别是84%、82%、68%[2]。因此现阶段渠道建设应以加强农村的传输网络覆盖为基本要务,为农民提供政策解读、农业信息传递、知识普及和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广播电视的渠道覆盖要根据产品的消费属性的不同分别对待,区别供给。无线覆盖具有纯公共产品的属性,必须由政府提供,纳入财政预算;有线覆盖具有准公共产品的属性,可由市场提供,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对于付费电视、数字电视、视频点播来说,它们具有私人产品的属性,可以市场运作,依法监管,政府加强规制。具体来说,无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具有纯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是向全体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基本前提,为了保证供给,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在无线覆盖不到的“盲区”,主要采用直播卫星方式,卫星平台建设由公共财政负担,用户的接受设备由政府给予补助。2008年6月,中国第一颗直播卫星“中星九号”发射成功,卫星直播村村通平台开通,转播43套公益性广播节目和48套公益性电视节目,满足了西部边远地区广播电视公共产品的需求,而且成本不高、质量较好。
有线电视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虽可以实现消费上的排他性,但是仍带有一定的公益性,目前我国的有线电视的基本收视维护费实行政府定价,并通过听证会听证,收取一定的初装费和收视维护费,实行一定公益性的有偿服务。有线电视的多样化的增值服务,具有私人产品的特点,由市场定价。对于边远地区的农村有线电视和少数民族语言的有线电视,国家应给予免税(营业税和所得税)政策,支持其发展。对于数字电视、付费电视、网络电视等个性化的这些属于专业化、对象化、个性化的私人产品,在明确产权的前提下,可以采取“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来进行供给。
二、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内容提供
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内容以满足公众需求和知情权为宗旨,强调公益性的内容传播,着眼于社会效益和为公众服务,区别于商业性的利润至上和消费者为王的传播理念。公共服务内容的价值取向应该包括如下几个方面:节目的普适性,满足不同民族、种族、性别、年龄、地域公众的需求,特别是残疾人、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需求;节目的多元化和多样性,呈现意见和观点的多样性,构建公共领域,建构民主讨论的平台;节目的丰富性,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公正性和不偏不倚,理性平衡各方观点;节目的优质性,强调节目的文化、社会和教育意义,而不是迎合受众的低级趣味;节目的创意性,给予戏剧、音乐、电影等各类先锋性艺术作品和另类文化展示的空间。
我国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内容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点:第一,办好中央和省级新闻综合以及新闻频道频率,扩大覆盖范围,使之成为公众获取信息最重要、最及时的渠道和途径,成为党和人民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促使“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第二,加强农业频道频率建设,做好中央“三农”宏观政策的发布和解读,深入了解和调查农民受众的需求,传播实用性的技术,实施农业科技培训,及时发布农业市场信息,满足农民对知识和信息的需求;第三,加强为残疾人、儿童、老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和少数民族服务的公益性的节目制作;第四,要进一步强化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在应对社会突发性公共危机和国家安全战略中的作用,在遭遇重大紧急或突发性事件如地震、台风、恐怖袭击等时,通过启动广播电视应急系统,引导社会及时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