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传播学 >> 媒体时评
数据造假亟须第三方检测机制
2014年11月10日 00:00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罗旻 字号

内容摘要:如果新闻媒体网站、客户端的数据也造假了,媒体的公信力是否会受到损害?现在的点击量、流量造假,和传统媒体的发行量造假、收视率造假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关键词:造假;检测;互联网;新闻媒体;公信力

作者简介:

  如果新闻媒体网站、客户端的数据也造假了,媒体的公信力是否会受到损害?

  不论商业门户网站的新闻版块还是具有官方背景的媒体网站,都有被指数据造假。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周俊告诉笔者,新闻媒体行业数据造假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即便是英美等国的大众传媒事业发展之初,也出现过发行量造假的情况。

  “现在的点击量、流量造假,和传统媒体的发行量造假、收视率造假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只是国外存在比较权威的第三方检测部门——例如美国发行量稽核局——以及较为严格的事后惩处措施。因为数据核查直接和媒体的公信力、影响力挂钩,一旦被查出造假,后果是很严重的。所以造假有,但并不严重。”周俊说。

  2005年6月15日,美国《每日新闻报》的发行主管等3名雇员被联邦法院逮捕,20多名卷入发行数据造假丑闻的雇员被开除。这标志着2004年爆发的,至少牵涉11家报纸的美国新闻业报纸发行量造假丑闻进入了新的处理阶段。

  在周俊看来,国内没有一个完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测,“传统媒体都没做好的事情,转成新媒体互联网以后,做不好也不奇怪。”原因在于,web1.0、2.0时代只会增加监管难度,因为新兴的各种刷数据的手段很难彻底查清楚。

  数据造假更多体现的是商业逻辑和利益纠葛。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匡文波介绍,在中国乃至世界,互联网广告所创造的利润都相当可观。“有数据表明,投放在互联网上的广告已经超过了报纸,甚至有的地方超过了电视广告。”数据除了可以引来广告,还可以引来投资人的青睐。

  是否是因为互联网行业本身具有“一切数据说话”的行业特性,才导致数据造假在行业成为“潜规则”呢?匡文波表示,互联网只是社会的现象一个折射,造假不仅仅只是互联网行业所独有,现今各行各业都存在着不同程度、有意无意的数据造假情况。“举个例子,2008、2009年公布的房价数据和普通购买者感知的数据,也有不同。”

  匡文波认为,互联网数据所含的“水分”之所以会引起人们更大的关注,是因为互联网在人们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和人们的生活关系越来越紧密。

  现行管理方式难以对数据作假进行有效的核查,是另一个重要原因。周俊表示,只依靠工商部门核查互联网上的海量数据是不现实的,完全寄希望于行业自律也是不现实的,也不应该由行政的力量去完成这件事。“互联网公司不管上市没上市,都是要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这也是买榜、评比大赛刷票数等等情况屡见不鲜的原因。”

  周俊说,根据中国的现实,可以适当出台相关法律,授权给第三方机构和部门,让其做相关检测。从整个行业来看,建立一个覆盖全社会全行业的“诚信机制”也许是一个“治本”的方法。

 

  相关文章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王村村)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