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网络安全法草案三次审议稿10月31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原标题:网络安全法:拟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
关键词:基础设施;关键信息;网络安全;审稿;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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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法:拟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
网络安全法草案三次审议稿10月31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在关于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中表示,三审稿在二审稿基础上作了部分修改,包括拟进一步界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围;对攻击、破坏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境外组织和个人规定相应的惩治措施等。
拟进一步界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围
二审时,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明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涉及的主要行业和领域,进一步界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范围。
对此,三审稿规定,国家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具体范围和安全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