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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沈阳审判溥仪出庭作证 战犯当庭磕头认罪
2014年07月17日 08:08 来源:扬州日报 作者: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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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沈阳审判;溥仪;出庭;作证;战犯;当庭;磕头;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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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特别军事法庭在沈阳审判日本战犯。

溥仪(左二)出庭作证

日本战犯在特别军事法庭上受审

  核心提示

  7月3日,中央档案馆在网上公开被判刑的45名日本战犯笔供。这45名日本战犯中,有36人是在沈阳皇姑区黑龙江街77号的一栋小楼内受审、宣判的。1956年6月9日至7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分别在沈阳、太原两地对包括“9·18”事变以来对中国人民犯下滔天罪行的前日本陆军中将师团长铃木启久等45名在押的日本战犯进行了公开审判。

  调查取证

  证据多得屋里堆不下

  1956年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签发命令,宣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审判、处理关押在中国的最后一批日本战争罪犯。同时,成立了以贾潜为庭长的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

  当时在我国抚顺、太原两地关押的1113名日本战犯,是东京审判、南京审判和伯力审判的日本战犯之外,比较次要的乙级、丙级战犯的一部分。

  缜密的工作为审判成功奠定了基础。早在1954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从中央机关和各省市有关部门调集366名干部组成了东北工作团,具体负责对日本战犯的侦查审讯工作。曾参与对日本战犯公诉的原辽宁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郭春来回忆说,东北工作团先后分赴全国12个省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查阅档案8000余件,提取人证2.67万件。并将讯问、调查、取证核实的43.14万页材料装订成2918册案卷。“最后屋子里都装不下了,只好在外面搭起帆布帐篷放材料。”

  在如山的铁证面前,加上管教和侦讯人员的思想攻势,战犯们的思想堡垒开始崩溃。随着伪满洲国的二号人物——古海忠之等要犯交代罪行,其他战犯也开始打开记忆的闸门,供述他们的滔天罪行。

  中央对侦讯审判日本战犯工作要求特别严,“严丝合缝,万无一失”。由这些材料共同构成的战犯罪行卷宗,每一个至少有一尺厚。卷宗形成后,破例交给战犯本人看,有问题和疑问可以提出来,无异议就要一页一页签字表示承认。“这些日本战犯以前对待中国人随意杀戮,而我们侦讯他们,完全靠事实和证据,别说毒打,一个巴掌也没有拍。”郭春来说。

  依照国际惩治标准,日本战犯中的一些人自测,他们这千把人至少要有百十号将被处以死刑,而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长期徒刑者将以数百计之。根据中央“不杀少判”的精神,最高人民检察院经过反复斟酌缩减,最后敲定的起诉人数为45人。

  沈阳审判分为两个阶段,6月9日至19日,对铃木启久等8名军队系统战犯进行审判;7月1日至20日,对武部六藏(伪满洲国国务院总务长官)等28名伪满战犯进行审判。6月10日至20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对富永顺太郎、城野宏等9名战犯进行审判。整个审判过程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原则和程序,重证据、重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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