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尚门第、重姻娅的魏晋南北朝时期,曾经是中国历史上谱牒的极盛时代。唐代以后,六朝古谱亡佚殆尽,学界对于中古谱牒的认识只能停留在一般性史实描述,无法进入实证性研究层面。本文从魏晋南北朝时期墓志中记载家族世系的多方特殊“志例”入手,通过文本辨析和图版对照,判定这一时期出土墓志中一些位于首尾、志阴等特殊位置并以特殊行款书写的家族谱系记载,乃是墓主的家族谱牒的抄录或节录;而引谱入志,以谱牒与志文互为补充,是中古时期墓志撰写的一种特定的体例格式。从史料学意义上讲,传统认识中早已失传的中古谱牒,特别是以一家一姓为单位的家族谱牒并未完全亡佚,而是以特殊的形式大量保存于中古墓志之中,并在相当程度上保存了中古谱牒的原始风貌。
关键词:中古;魏晋南北朝;墓志;谱牒
作者简介:
【内容提要】尚门第、重姻娅的魏晋南北朝时期,曾经是中国历史上谱牒的极盛时代。唐代以后,六朝古谱亡佚殆尽,学界对于中古谱牒的认识只能停留在一般性史实描述,无法进入实证性研究层面。本文从魏晋南北朝时期墓志中记载家族世系的多方特殊“志例”入手,通过文本辨析和图版对照,判定这一时期出土墓志中一些位于首尾、志阴等特殊位置并以特殊行款书写的家族谱系记载,乃是墓主的家族谱牒的抄录或节录;而引谱入志,以谱牒与志文互为补充,是中古时期墓志撰写的一种特定的体例格式。从史料学意义上讲,传统认识中早已失传的中古谱牒,特别是以一家一姓为单位的家族谱牒并未完全亡佚,而是以特殊的形式大量保存于中古墓志之中,并在相当程度上保存了中古谱牒的原始风貌。
【关 键 词】中古 魏晋南北朝 墓志 谱牒
【作者简介】陈爽,1965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
《史通》卷三《书志》云:“谱牒之作,盛于中古。”①所谓中古谱牒,主要是指唐代以前特别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谱牒文本。本文借用“中古谱牒”的概念,既是与宋明以后的近世家谱相对举,也便于与唐代诸多姓氏书类谱牒著述相区别。长期以来,学界一直认为六朝古谱亡佚殆尽,无从稽考,本文则试图以出土墓志中所见谱牒资料为线索,对中古谱牒的主要内容与书写格式进行初步探讨,以拓展中古社会史研究的学术视野。
一 出土墓志与古谱寻证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门阀士族发展的鼎盛时期,也是中国谱牒之学最为繁盛的阶段之一。这一时期,谱牒不仅是维系家族制度的纽带,还在官吏选拔、婚姻缔结、社交礼仪诸多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周一良先生曾指出:
自魏晋立九品中正制,以门第取士,单寒之家摒弃不齿,于是士大夫又以氏族郡望自矜。其时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簿状,家之婚姻必由谱系。当时谱牒今虽不可得见,而观各书所载谱名之多,犹可想见其盛也。②
这一时期,谱牒的官修色彩浓厚,不仅出现了挚虞、贾弼之、王僧孺等知名谱学家,在官府中还曾设置了专门的主谱官员和修谱机构“谱局”。《隋书·经籍志》著录了两晋南北朝时期各类谱牒41种,360卷,通计当时已亡之书,合53部,1280卷。就形式而言,中古谱牒主要有以下几类型:1.士族谱,只列一姓一族谱系,如《谢氏谱》、《桓氏谱》等;2.宗室谱,单列皇族宗室谱系,如南朝的《齐帝谱属》、北朝的《后魏皇帝宗族谱》等;3.州郡望族谱,以州为名,只列一州著名家族,如《冀州姓族谱》、《敦煌望族谱》等;4.天下望族谱,包括海内各大名族谱系,如晋挚虞的《姓族昭穆》、宋王俭的《百家集谱》。③就内容而言,中古谱牒可以分为单姓家谱和多姓总谱两大类;而就性质而论,中古谱牒著述大致有家族谱牒、姓氏书和谱学专著三个层面。
隋唐以后,所有六朝古谱渐次亡佚,郑樵《通志·氏族略》序云:
自五代以来,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故其书散佚,而其学不传。④
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一二《郡望》条:
自魏晋以门第取士,单寒之家屏弃弗齿。而士大夫始以郡望自矜。唐、宋重进士科,士皆投牒就试,无复流品之分。而唐氏尤尚士族,奉敕第其甲乙,勒为成书。五季之乱,谱牒散失,至宋而私谱盛行,朝廷不复过而问焉。士既贵显,又多寄居他乡,不知有郡望者,盖已五六百年。⑤
两宋以后至明清时代,家谱的撰述重新复兴,但形式与内容与中古时期已大为不同,修谱的主要目的由“明选举、辨婚姻”转为“敬宗收族”,不再具有中古时期那种强烈的官学色彩,多为私家著述,因而为一些官修书目所不取。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四五《史部总序》:
旧有“谱牒”一门,自唐以后,谱家断绝,玉牒既不颁于外,家乘亦不上于官,徒存虚目,故从删焉。⑥
由于没有一部保持完整格式的中古谱牒传世,这一时期谱牒的原貌如何,各种官私谱牒的体例、内容如何,各自的社会功能、政治作用怎样,在传承关系上对后代谱牒是否产生过影响,学界已有的认识还相当笼统和模糊。
长期以来,前辈学者对于中古谱牒的探求和追索主要沿以下几个方向进行:
(一)古谱辑佚
清人章宗源撰《隋书经籍志考证》,其“谱系”篇首开六朝谱牒的辑佚工作,后人逐步从刘孝标《世说新语注》、裴松之《三国志注》和李善《文选注》以及部分类书中寻找到一些零散佚文,但所能辑录出的家谱文字每条大多只有十余字,虽有个人的名讳、历官和婚姻状况,但内容互无关联,家族人物关系被完全拆散,失去了家谱的完整性,虽可部分补足正史,却基本失去了作为完整意义的谱牒本身的研究价值。
(二)谱系辩证
唐代以后,格式繁复的单姓家谱大多失传,但简谱性质的多姓族谱仍以天下“姓族谱”、“郡望谱”等方式得以延续。《元和姓纂》是唐代最后一部官修谱牒,保存至今。全书虽藉“诸家图牒”以成书,其排列格式和记录内容已经与魏晋唐初的谱牒有了很大差别,除皇族李氏外,其他姓氏一律按韵编排,实际上已经向宋以后的百家姓氏书过渡了。宋以后,欧阳修著《新唐书·宰相世系表》、邓名世著《古今姓氏书辩证》,“皆承用诸家谱牒”⑦,有赖于此,中古谱牒中世系的传承顺序大致得以保留,其内容经常为研治中古历史的学者所引证,但中古谱牒格式和内容仍难窥原貌。
南宋汪藻《世说叙录》中有《人名谱》一卷,一般被学者认为是传自六朝古谱,并且形式最为接近。杨勇《汪藻世说人名谱校笺·序例》:
又卷首《琅邪王氏谱》下注云:“凡《世说》人物可谱者,自临沂而下二十六家,世说所记止于晋末,今用诸史谱至陈、隋。”……则汪藻之前,王氏以下二十六族已有旧谱可循,汪氏之谱,不过取前人旧谱,稍加勾勒谱至陈、隋而已。然汪谱甚草率,例意虽存,而内容错乱,辈次混淆最甚,字迹之间漫斑剥,更难以猝读。⑧
《世说人名谱》虽“辈次错乱”、“字迹斑剥”,却部分地保留了中古谱牒的格式,如横格制表,一代一格。表格之后按辈分人物做文字说明,但其中的文字“藉录”部分主要配合《世说》内容而经过了大量删改和剪裁,已不复谱牒原貌。
(三)考古发现
20世纪初,敦煌遗书中发现了一些唐初的姓氏谱,曾引起学者激烈的讨论,肯定者认为是贞观八年的官修氏族志⑨,否定者认为仅是唐初郡望的常识性读物。⑩无论其性质如何,残卷内容中只有各地郡望和大姓顺序,属于简谱性质,对于恢复中古谱牒的原始格式并没有什么实质性帮助。
1959年至1975年,新疆吐鲁番阿斯塔那墓出土了两件高昌家谱残件:“高昌某氏残谱”和“某氏族谱”。马雍、李裕民、王素、郭峰等学者撰文进行了系统研究,虽具体意见不一,但大体可以认定是十六国至北朝时期的私撰家谱,这是迄今为止考古发现两晋南北朝时期仅存的家谱实物。(11)
1980年,陈直先生发表《南北朝谱牒形式的发现和索隐》(12),指出:汉代碑文中叙述世系详细者,必依据于家谱,“不啻汉人石刻的家谱”。他进而以这一思路探求南北朝家谱,对照《新唐书·宰相世系表》等史籍,举北魏《薛孝通贻后券》、宋《刘袭墓志》和北魏《元勰妃李媛华墓志》为证,对这一时期谱牒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了深入探讨。陈直先生的思路充分地体现了他一贯倡导的文献与考古结合的研究方向,为魏晋南北朝谱牒研究打开了一个新的突破口,也为汉魏六朝谱牒史料的开掘指明了努力的方向。但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陈直先生所见的墓志资料有限(13),使他得出“南北朝家谱载于刻石者”仅见于以上三方墓志的判断;更为遗憾的是,陈直先生的意见并未引起学界的足够重视(14)。长期以来,由于基础史料的严重匮乏,中古谱牒一直是中国谱牒研究史上的缺环,无法进入具体的实证性研究层面。几十年来,虽然不断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墓志出土,相关释读和整理成果不断涌现,却几乎未见有学者从谱牒研究的角度去考察相关的石刻资料。
一般说来,墓志的撰写必然参考了墓主的谱牒资料,墓主的世系源流在墓志中也必然有所记述,这些志文中虽然包括了很多家族世系源流的信息,但都经过文学加工和文字润色,不复谱牒的原貌,这并不是我们所要寻找的谱牒资料。
与上述一般性的墓志内容相比,陈直先生所引的几方墓志(15),内容比较特殊,以《李媛华墓志》为例,全文900余字,志首用了300余字详尽记述了墓主的父祖及兄弟姐妹的名讳、郡望、婚姻、历官的详细情况:
亡祖讳宝,使持节侍中镇西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并州刺史炖煌宣公。亡父讳冲,司空清渊文穆公。夫人荧阳郑氏。父德玄,字文通,宋散骑常侍,魏使持节冠军将军豫州刺史阳武靖侯。兄延实,今持节督光州诸军事左将军光州刺史清渊县开国侯。亡弟休纂,故太子舍人。弟延考,今太尉外兵参军。姊长妃,适故使持节镇北将军相州刺史文恭子荧阳郑道昭。姊伸王,适故司徒主簿荧阳郑洪建。姊令妃,适故使持节抚军青州刺史文子范阳卢道裕。妹稚妃,适前轻车将军尚书郎中朝阳伯清河崔勖。妹稚华,适今太尉参军事河南元季海。子子讷,字令言,今彭城郡王。妃陇西李氏,父休纂。子子攸,字彦达,今中书侍郎武城县开国公。子子正,字休度,今霸城县开国公。女楚华,今光城县主,适故光禄大夫长乐郡开国公长乐冯颢。父诞,故使持节侍中司徒长乐元公。女季望,今安阳乡主,适今员外散骑侍郎清渊世子陇西李或,父延寔。(16)
陈直先生认为,南北朝叙及亲属谱系见于刻石者,“仅见于此”,“皆是谱牒学上极可宝贵的文献”。
20世纪以前,魏晋南北朝时期墓志的发现和著录还比较稀少,这种在志首大段叙述家族谱系和婚宦的文字,与当时常见的墓志体例差别很大,因而被时人认为与通行的“志例”不合。清黄本骥《刘袭墓志》跋语曰:
志首叙曾祖以下衔名列在题前,与北魏崔敬邕志同例,叙祖父母、兄弟,并及其葬地,祖母、嫡母、兄嫂、弟妇、姊妹夫之祖若父名字官位一一备载,而姊妹之离婚重嫁者,其所适之族,亦备载无遗,为志例罕见。(17)
钱大昕《刁遵墓志》跋语亦云:
志列三世官爵于首,似行状之式。而铭辞之后,别云夫人同郡高氏云云,皆墓志之变例也。(18)
这种“备载谱系官位”的墓志,在当年被认为是一种罕见的墓志体例,但经过近百余年间大量两晋南北朝墓志的陆续出土和刊布,这种已经不是一二个例或“变例”,而是一种十分常见的墓志体例。翻检收录魏晋南北朝墓志释文最为完备的两部著作,赵超先生的《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19)和罗新、叶炜先生所著《新出魏晋南北朝墓志疏证》(20),可以看到很多类似的文字(21):
1.在墓志起首(墓主事迹之前)即完整叙述家族世系婚宦,如《华芳墓志》、《羊祉墓志》等。
2.在墓志结尾(辞铭之后)完整叙述家族世系婚宦,如《元显魏墓志》、《李蕤墓志》等。
3.在墓志起首记述父祖世系婚宦,如《明昙憘墓志》、《刘岱墓志》、《祖显墓志》、《元愔墓志》、《元液墓志》、《元龙墓志》等。
4.在墓志结尾记录子女行辈婚宦,如《李宪墓志》、《公孙甑生墓志》、《刘懿墓志》、《韦孝宽墓志》等。
5.在墓志起首记述父祖世系婚宦,同时在墓志尾部记述子女行辈婚宦,如《宗欣墓志》、《贺兰祥墓志》等。
6.在墓志志阴等位置记述家族世系婚宦,如《左棻墓志》、《韩震墓志》、《裴良墓志》等。
7.几乎通篇墓志记录家族谱系,如《温峤墓志》、《谢珫墓志》、《宋乞墓志》等,主要集中在东晋时期。
诸如此类的文字和记述,从两书中可检出上百方之多,其中不仅有十几、几十字的简短文字,也不乏长达上百字、数百字的世系记述。据笔者初步辑录统计,《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和《新出魏晋南北朝墓志疏证》两书中这种以特殊格式记录家族世系、婚姻和历官的记载,涉及墓志150余方,总计15000字以上,如果加入近年来多方新刊布的魏晋南北朝墓志(22),估计有此类墓志达200方左右,总字数达20000字以上。可见在墓志中详细记载家族世系,是两晋南北朝时期墓志撰写的一个通行的惯例,可视为这一时期独有的一种特殊“志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