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由于民族、宗教、历史等因素的影响,清代新疆的法律格局一直呈现国家制定法、宗教法、习惯法等多元法律并存的样态,军府制时期较为突出。建省后,新疆行政建制实现了与内地的统一,多元法律的整合亦随之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然而法律的多元现象依旧不同程度地存在于新疆。这种法律的多元以及多元法律的民族与宗教因素构成了传统中国法律文化发展至清代表现于新疆地域的独特的地方性知识。清代新疆多元法律及伊斯兰教法为主线的边疆法制实践表明,彼时新疆之法律实践虽不乏成效亦含族群关系之诸多隐患。
关键词:法律;民族;习惯法;伊斯兰教法;关键词;实践;分类号;新疆大学法学院;格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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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由于民族、宗教、历史等因素的影响,清代新疆的法律格局一直呈现国家制定法、宗教法、习惯法等多元法律并存的样态,军府制时期较为突出。建省后,新疆行政建制实现了与内地的统一,多元法律的整合亦随之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然而法律的多元现象依旧不同程度地存在于新疆。这种法律的多元以及多元法律的民族与宗教因素构成了传统中国法律文化发展至清代表现于新疆地域的独特的地方性知识。清代新疆多元法律及伊斯兰教法为主线的边疆法制实践表明,彼时新疆之法律实践虽不乏成效亦含族群关系之诸多隐患。要之,清代新疆治理在法制层面推进乃近代民族国家建构之环。
关键词:清代;新疆;伊斯兰教法;法律多元
作者简介:新疆大学法学院教授。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14)10-01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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